或许,也不能说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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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中国不一样。
在中国,“邪教”就是“邪教”,就是犯罪。
关于如何认定、如何处罚,我们在法律层面有着清晰的明文规定,现一个,处理一个。
换到美国,明确界定“邪教”的词,是“不存在”的。
即便是cu1t,我们翻译为“邪教”,但这个词最初指的其实是“小众的、新出现的宗教团体”,不带褒贬。
后来才衍生出“高强度精神控制+可能有生命危险”的核心含义,逐渐贴近中文里的“邪教”。
但除此以外,
cu1t也可以指“小众狂热崇拜”,情感色彩中性偏正面。比如邪典电影cu1tFi1m,就和宗教完全无关。
说这么多,核心就一点——
在美国,“邪教”是“不存在”的。
这些组织可以被形容为high-nettro1group(高度控制团体)、neta1ity(个人崇拜组织)、organizationofInterest(重点关注组织)。
但是毫无疑问,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定罪的“专有名词”。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是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活动的法律。”
这意味着,政府没有权力去定义哪个宗教是“假的”或“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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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阿尔弗雷德是这么对顾安举例的
“即便这个教派声称‘地球是空心的’,或者‘教主能和外星人通话’,也必须尊重它的存在权。”
“信众聚集在一起,捐出所有财产,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神色不变,
“那也是各人生活方式的选择,是受到保护的行为。”
顾安被“生活方式选择”这个描述,噎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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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美国宪法修正案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信仰自由。
在此基础上,大量移民也为美国带来了各种思想、信仰和神秘主义传统。
因此在美国,各种新奇的、非主流的宗教团体完全可以合法存在,政府基本不会干预。
要不那女孩也不会唱【希望他们能查抄我的邪教】。
一开始知道这一点的时候,顾安人都是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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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就那么放着不管了?”
在那次课题训练中,顾安盘腿坐在地毯上,看着阿尔弗雷德,既震惊又无语。
然后,对方气定神闲地表示
“联邦调查局和国税局是很多邪教组织的噩梦。”
顾安立刻聚精会神。
阿尔弗雷德也不卖关子
“国税局会用放大镜查看教会的财务。”
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