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写到了念念。
他没有用她来为自己辩护。
他只写了一句:“我的女儿是我作恶的,但她不是我作恶的理由。我把她当作理由,是因为我懦弱。”
他在最后一页写道。
写到这里时,他的笔停了一下。
笔尖悬在纸面上方约一厘米的距离,停留了一个呼吸的时长。
然后落下去。
“我用十五年的时间证明:任何试图将人变成工具的技术,最终都会把发明者自己也变成工具。我把别人的灵魂标价出售,代价是我自己的灵魂永远钉在编号hlb-0001的耻辱柱上。”
写完后他签了名。
孟怀瑾。
三个字。
不是编号,不是头衔,不是“织梦科技创始人”。
是他出生时父亲在产房外登记表上写的那个名字。
孟。怀。瑾。
他签得很慢,每一笔都像在拓印而不是书写,圆珠笔的笔尖压得很重,纸背面能摸到字的凹凸。
签完之后他把笔放下。
笔在桌面上滚了半圈,停在一叠没有用过的白纸边上。
这是他签过的最轻松的一次。
不是解脱——他坐在囚室里,面前的墙壁还是灰白色的,头顶的灯还是关不掉,明天他还是要穿上囚服去劳作,去吃饭,去在放风时间里绕着狭窄的院子走一圈。
什么都没有改变。
但他签完这个名字之后,觉得有一种他背了很久很久、久到已经忘记自己还背着的东西,被卸下来了。
是执念。
也是罪。
他曾经以为忏悔是沉重的。
但此刻他坐在这张铁架床上,膝盖上摊着他写了整夜的自白书,忽然明白——忏悔不是沉重,是终于不再往黑暗里钻了。
他的余生都将在高墙内度过。
但这些字,会走到高墙外面去。
它们会出现在学术期刊上,出现在伦理委员会的案头,出现在记忆权法条的解释性附录里。
它们是他的罪证,也是他的遗言。
是他在囚室里、在白发与铁窗之间,唯一能留给墙外世界的遗产。
窗外,冬天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惨淡的、薄薄的日光从囚室那个巴掌大的小窗里透进来,在灰色地面上投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白色光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