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蒋星一出声,其实十下加起来还没有他老子一巴掌抽得疼。不过小狗雷达吃准了有人会舍不得,所以皮带打断了也不哼不哈的人今天轻易就认了怂。
若有人舍不得,谁愿意多受一点疼。
听了这话,没多凶的大棒果然转瞬变成了甜枣,托着他一悠一揉,没原则得很。蒋星一重新靠回去,被安抚得有点享受,还有点羞。
“以後受伤丶难过都告诉我。”他听见时岳在他耳边说,“不要瞒我,我会担心。”
耳朵难道连着心吗?蒋星一瑟缩的同时不免困惑。他分明感到,那句恳切丶低沉的话顺着耳朵眼直通心底,毫无遮阻,滚热得烙下了一个印。
“嗯。”他因此答应得瓮声瓮气,旋即从衣服里拱出头来,顾左右言他,打破引人眼湿的现状,“我饿了。”
穿着拖鞋吃过自热锅,天已经黑透了。晚风呼啸,猎猎地吹,穿着外套也觉得有点冷。蒋星一想起昨天晚上他还笑时岳这也拿那也拿,说就在山上待一晚上哪用得着这麽多?现在看来,带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它的用处。
看看电影丶打打游戏,说了要通宵的小孩才过凌晨就熬不住,前排一个丶後排一个,睡得东倒西歪丶酣酣沉沉。时岳从後备箱的袋子里拿出薄毯,扔了一条给乌瑾年,两人给小孩盖上,关了车门走到山边。
夜幕四合,幢幢山影彼此相接丶延伸,是静寂的墨浪,在深海里荡起来又凝固。人站在山顶,也像沉在海底,成了深沉恢宏里为数不多可以被风撼动的短暂之物,如飘摇的水草,总要被上下浑然无界的广博挤压出些心事。
“你刚走的那两个月,你家老爷子去拳馆找过我好几回,问我要人,一口咬定是我把你藏了。”乌瑾年先开了口,“那一阵,我什麽话都说了,什麽招都想了,最後行不通,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托我家老爷子过去传话。”
不用亲见,时岳也知道乌瑾年这话是往客气了说,他爸自恃教养良好不会闹事,但三番五次去拳馆堵人的行为本身就是货真价实的搅扰,更何况这人最擅长的就是把控,最相信的只有他自己,言谈间绝对少不了那股自以为是丶明面客气暗里施压的腔调。
“抱歉。”时岳凝着脸说。因为愧,两个字轻如气泡,出口即破。
“我是为了听你这句抱歉?”乌瑾年很没好气,“你要不会说话就把嘴捐了。”
这个时候,挨兄弟句损比什麽都来得舒服。“那还不如回炉重造省事。”时岳笑说,又顺着梯子往上爬,“你竟然没在他面前出卖我?”
“你以为我不想?”乌瑾年一乐,“我倒真想卖友求荣丶在你家老爷子那刷波好感,问题是,您走之前跟我说了吗?”
最後半句咬牙切齿的,怎麽听怎麽可乐。“我的问题。”时岳笑着认错,这次比刚才要真心实意的多,“当时没来得及,後来……总想和北城彻底做个切割。”
“行了,”乌瑾年懒懒一挥手,嘴角一擡道,“最後没把我真切出去就不错。”
至于别的,不用解释太多。
无言一阵,夜风又吹了几趟,山上一切都是静的丶定的丶模糊的,因为天阴,星星也看不到几颗。只有这风闹腾着动,要让人交出来更多。
“其实这事我真挺服气你的,”还是乌瑾年先说,“一直也服。你说你,从考大学到找工作没让人操过一点心,每一步都走得正正的。我家老爷子从小就拿你当标尺,三天两头在家里敲打我一回。”
是了,这话没假,在清大附中的家属院里他时岳从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丶懂事,规规矩矩有礼有节,没干过什麽不着四六的混事。可在这些镶了花边的表象背後,他是如何被拆肉剥骨丶一点一点打磨塑造成了这副金身,其中曲折只有他自己知道。
哦,还有乌瑾年,乌瑾年也知道个大概。所以时岳听到乌瑾年接着说:“但还是这次最服你,那麽好的工作,说辞就辞,瞒着家里跑到这来重新开始。你是什麽时候下的决心?”
“什麽时候……”时岳望着远山的轮廓沉吟。他找的是份好工作,任谁都得这麽说,国字头的头部研究院,稳定丶年薪高,因为学历和在校经历过硬,一入职就给了工程师职称,半年实习期满他就能作为课题组长带项目。
多好的工作,偏偏他不喜欢,不喜欢体制森严丶讲求奉献,不喜欢层层分明丶上升通道一眼就看得到头,不喜欢人是庞大机器上的一枚螺丝钉。可工作嘛,哪有那麽多如意?他又没真的被职场霸凌。他不喜欢,归根到底是他不喜欢通信,再往前捯,是他不喜欢学理。
不喜欢的东西,可以妥协一时,可以做到极致,但唯独骗不了自己的心。他也可以继续像高中丶大学丶研究生那样学习不喜欢的东西,摒弃掉个性和感知,严丝合缝地扮演各种角色,只是转念想到这次的期限是一辈子,多少就有了那麽点不甘心。不甘心在时间里累积,累积到一定限度,难免容易决堤。
决堤之时,就是改变和抗争之时。当年高二分科他就轰轰烈烈地抗争过一次,代价惨痛,惨痛到他不敢回想,而他爸反对甚至不是为了从衆或者选理科更好就业。他爸给出的那个理由简单到荒谬,却和此前无数次一样,因为简单,所以坚不可摧。
可十年後的这次,他抗争得无声无息,又壮士断腕——
“我决定离职就在一个傍晚,那天加班到七点多去食堂吃晚饭,路上看到了夕阳。很美,满天都烧起来了,每片云都是不一样的彩色。回来以後,我本来是要继续加班,结果对着电脑坐到十点,我打开文档写了辞职报告。”
没有争吵丶突变,就这麽平平常常,在格子间丶实验室丶各色软件和白炽灯下累积过的点滴串联成了一个临时起意的决心:他不想一辈子就这麽过。
那该怎麽过?其实他没有想好。所以就像他爸在邮件里指责的那样,这个决心轻率任性丶不负责任,是偏离令人羡慕的稳定轨道的一次谬误。可他知道自己需要一次脱轨,需要离经叛道,需要毁掉这岁月静好背後的幽深和扭曲。他需要得迫切丶疯狂丶不计代价,哪怕并没有找到旷野里属于他的那条後路。
而现在,三个多月以後,路依然未知,他已站在了山上。一座山,开车丶徒步都可登顶,听说还可以坐索道,即使到不了凌绝处,半山腰也有可供许愿的庙。怎麽走跟怎麽活一样,四通八达,每个终点都有不同的风景,就算走到绝路他也认。真到那时,他会跳下悬崖,把自己的一切托付给命运。
他毫无道理地坚信,金顶山不会让他摔得头破血流。
高处不胜寒的人才能体会的一种孤独。独孤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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