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打字!
陆景行好脾气地打开空白文件夹,调大字体。
“嗯?乐乐想说什麽?”
曲乐昕“咕”了一声,控制自己的前爪,在尽可能不触碰到其他字母的情况下,拉长身子,颤颤巍巍地按下“d”。
呼——成功一半了。
他擡起前爪,微微挪动两格,如法炮制,往“a”键按下,搭在陆景行手上的後脚却摇摇欲坠。
一个重心不稳,整只兔子“啪叽”一下前翻在键盘上,空白的页面上瞬间滚出许多字母。
张牙舞爪的。
像是在嘲笑他是只打字都不利索的小兔子。
曲乐昕瘪瘪嘴,眼睛润润的,很快蓄起泪,陆景行将钢笔笔帽合上,手指轻敲桌面,缓声道:
“乖乐乐,大哥去执行任务了。”
“一时半会回不来。”
语气颇为无奈。
眼神中闪过一抹深思,男人微微垂眸,抚过兔脑袋。
“再等等,好吗?”
“叽!”
不要!
这样的对话,此前进行过好多遍。
纵使曲乐昕记忆变差很多,脑袋不太灵光,此刻也恍惚意识到,二哥一直以来在含糊其辞。
“叽叽叽!”
我要闹了!
喉咙里发出一阵不满的咕噜音,他跺跺後脚,原地躺下,在键盘和文件上来回滚了几圈,掀起一阵四散的雪兔毛。
“乐乐。”
对方声音微沉,曲乐昕扭头望向男人,被侵略性极强的眼神一惊,心头莫名发怵。
耳朵缓缓垂下,讨好地蹭蹭面前的男人,轻轻“叽”了声。
只是有一点点想大哥了。
而且,他不能让肚子里的宝宝刚出生就没了爹啊……
陆景行对于小兔子的主动亲近很是受用,神色稍霁,大手抚摸兔脑袋,将颊侧的毛盘得服服帖帖。
曲乐昕虽是兔族,但後者是一个集合概念,底下分支衆多,严格意义上来讲,对方算作侏儒兔。
人类时个子便不算高,两只兔耳朵又圆又钝,再小点时,经常被同学认作是猫耳,为此哭了许多回。
返祖成原型,更是可爱。
圆润的身体蜷成一团,耳朵乖顺地竖起来,整只兔子散发着格外无害的气息。
只需大手轻轻一合,就能把他关在里面,任对方“叽叽”叫多少回也不管用。
手上力度加重,直至曲乐昕察觉到自己身体被虚虚罩住,疑惑地“叽”了一声。
陆景行眉间一松,不经意开口问道:
“乐乐,一直陪着我,好不好?”
半个月前,陆绍钧去执行秘密任务,原定一星期後回来,如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杳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