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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第1页)

第11章

于南的掌心还在流血,血液滴落在牛仔裤上,浸染出一滩似圆非圆且有棱角的形状,不大规则,但落在眼里,莫名有两分像那扔在脚边的玫瑰花。只不过这朵“玫瑰”是孤零零的,仅此一朵。

九月三把脸埋在于南的外套衣摆下,一只爪子搭在于南的手腕处,应当是晓得自己闯了祸,全程半分声响都没有。

而于南却用未受伤那只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九月三的脑袋,他低垂着眼,神情淡淡,仿佛那还在流血的伤口压根儿不存在般。

迟雾抄了几个小道,压着限速的线,直奔一院。

他全程紧盯着道路,逮着空子就往前挤。

自然也没瞧见于南之後一直在盯着他。

于南的伤口很深,犬牙几乎咬进入一半,稍有偏差就要伤到筋骨,缝完针後,他的手掌整个还是麻着的。

迟雾陪着他在病房里打点滴。

冰冷的药液顺着输液管流淌进血管里。

于南的胳膊上起了层不明显的鸡皮疙瘩。

加之医院这种地方总是莫名阴冷,好像一年四季从来都没有暖和的时候,就好像外边儿的太阳照不进这个充满病气悲恸的建筑内。

迟雾用掌心捂着输液管靠近针头的那一段,药液进入血管前,短暂地被他捂热那麽一秒,而後再次变得冰冷。

迟雾有些不敢看于南手上包扎的纱布,上面还带着点儿渗出的血红。

“于南,你饿吗。”迟雾问。

于南看着他,摇摇头,“我早上吃过饭了。”

“可是现在是中午了。”迟雾看着墙壁上钟表指针旋转至十一点整,说:“该吃中午饭了,你早上吃了什麽?”

“忘记了。”于南说。

早上吃的什麽,怎麽可能现在就忘了呢。

迟雾眼睫颤了下,擡起眼看于南的眼睛,小声说:“你是不是没吃啊?”

是了。

于南八点钟才下班,回去收拾好一切,就要牵着孤零零待在地下室里一整晚的九月三出去溜圈。

狗需要接触阳光,以此存活。

于南如果直接睡去了,再醒来就是下午,那时候街道上的人要更多,九月三到底是只狼犬,那些人总是躲着避着,九月三也藏着怕着。

人类和犬类相逢时,都在胆怯。

所以于南总是先带着九月三出去走一圈再回到逼仄的地下室里睡觉。

于南发现,他好像不太会撒谎,总是这麽轻易就被人拆穿。

九月三进不去医院,被暂且送往隔壁专门的看护处。里面大多数房间里都是被留在这儿的不方便走动的小孩儿或老人,只有九月三和这群人类格格不入,它是一只刚犯了罪的狗。

它被留在看护处最里面的房间里,蜷缩在小床上,于南还给它留了根火腿肠。

现在病房内只有这两人。

于南坐在病床边,背靠着墙。迟雾则就着个矮凳坐在病床旁,人要比于南矮上大半,擡起头时,视野更先撞上于南的胸膛。

他看见于南的胸膛颤了下,像是在笑。

迟雾眨了下眼,不明白他为什麽笑,“于南,你笑什麽。”

于南摇头,说:“没什麽。”

迟雾扁扁唇不再追问,却掏出手机找到某串号码,发过去条消息,而後重新将手机放回兜里,一擡眼,就发现于南还在盯着他看。

上一辈子,于南也总是喜欢这麽盯着他。

尤其是在病房这种场景下,迟雾一恍惚,好像又回到了过去,他没忍住说了句:“于南,我好疼啊。”

这是他的惯用手段。

那时候他基本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有二十二个小时身上都是疼着的,而那难得不疼的两个小时,他也要装可怜地喊着疼,就为了让于南哄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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