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眼睛还盯着,一眨不眨。
火舞笑了一下。
那笑容很淡,淡得几乎看不出来。但所有人都看见了。
刘波把兔子从火上拿下来,撕下一只腿,递给火舞。
火舞接过来,撕成两半,一半递给李国华。
特意撕得更小块,方便看不见的人吃。
刘波又撕下一只腿,递给十方。
十方睁开眼,双手合十,接过来。
他犹豫了一秒——
不是贪吃,是破戒的犹豫。
但肉已经在手里了。
和尚低头,咬了一口。
很慢。很小心。
嚼着嚼着,他继续念经,但声音比之前轻了一点。
也许是在感谢,也许只是累了。
刘波把剩下的兔子撕成几块,分给包皮,分给大头,分给马权。
最后自己留了一块最小的。
包皮接过那块肉,没马上吃。
他捧在手里,看了两秒,像看什么宝贝。
然后咬了一口。烫。
包皮倒吸了一口气,嘴里的肉翻了两个个,没舍得吐。
嚼。咽。
他又咬了一口。
第三口的时候,他抬起头,看着刘波。
“刘哥,”他说,“好吃。”
刘波愣了一下。
连火苗都好像顿了一下。
包皮已经把脸埋回去了,假装在专心吃肉。
当刘波看见,他耳朵红了。
刘波低头,咬了一口自己那块肉。
没说话。但他的嘴角,动了一下。
那是一只兔子。
很小,很瘦,没多少肉。
七个人份,每人只有几口。
但没有人抢,没有人藏,没有人偷。
他们只是坐在火边,慢慢吃着,慢慢嚼着,让那点肉在嘴里多留一会儿。
马权吃着那块肉,忽然想起一句话。
很久以前,守塔人教他的“一个人能走很快。
一群人能走很远。”那时候他不信。
现在他信了。可惜守塔人没能看见。
火光照在每个人脸上。
那些脸,很脏,很累,很狼狈。
但都活着。
而且,众人都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