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得请个懂行的人,”王经理说,“光靠咱们几个老粗不行。”
曹大林想到了一个人——曲小梅。姑娘有文化,细心,在兴安岭做了大量记录,最适合做文字工作。
回到屯里,曹大林找到曲小梅,把任务交给她。姑娘很兴奋“曹主任,我一定做好!”
“不着急,慢慢来,”曹大林说,“关键是要实,要细,要让县里看了觉得可行。”
接下来的几天,合作社全员动员。曹大林带人勘察地形,划定保护区边界;吴炮手带老猎人制定狩猎采集规矩;曲小梅伏案写方案;王经理负责协调各方…
大家忙得团团转,但干劲十足。因为看到了希望——保护山林,还能过上好日子的希望。
十二月十八号,曲小梅的初稿完成了。曹大林召集大家开会讨论。
方案很详细保护区范围以草北屯为中心,辐射周边五个屯子,总面积约一百平方公里。核心区禁止任何狩猎采集,缓冲区允许科学狩猎(限时间、限数量、限种类),实验区允许采集非保护植物。
管理办法包括建立巡护队,定期巡逻;设置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建立档案,记录每只经常出现的动物;与鄂伦春合作社建立联合保护机制…
监测措施包括每月统计猎物数量;每季度检测水质土壤;每年评估生态状况…
“好!”曹大林看完,很满意,“小梅,你这方案写得好,既专业又实在。”
但刘二愣子有疑问“曹哥,这么一搞,咱们打猎不就受限了?”
“是受限,但不是不让打,”曹大林解释,“打个比方以前咱们是随便打,打到没得打为止;现在是计划打,打大留小,打公留母,让野物能繁衍,咱们年年都有得打。”
“那收入呢?”有人问。
“收入不会少,反而可能增加,”曹大林说,“第一,咱们的产品有了‘生态’标签,能卖高价;第二,咱们可以展生态旅游,带人看山看水,也能挣钱;第三,最重要,保住了山林,就是保住了咱们的饭碗,保住了子孙后代的饭碗。”
这话说得实在,大家听了都点头。
十二月二十号,张局长带着考察组来了。一共五个人张局长、郑队长,还有县林业局的三个技术员。
曹大林带他们实地考察。先看参园——参园里,人参长势良好,周围种着刺五加等伴生植物,生态完整。
“我们学鄂伦春人的方法,”曹大林介绍,“采大留小,采密留稀,不伤根系。这样人参能持续生长,不会越采越少。”
张局长点头“这个方法好,值得推广。”
再看猎场。吴炮手展示了新制定的狩猎规矩什么能打,什么不能打,什么时候能打,打多少…都有明确规定。
“我们还准备给经常出现的动物起名字,建档,”曹大林说,“比如那头经常来的野猪,我们叫它‘大黑’,知道它的活动范围、习性,打猎时就能避开它经常活动的地方,减少冲突。”
“给动物起名字?”一个技术员觉得新奇。
“对,”曹大林说,“起了名字,就觉得是邻居了,打的时候会多一分考虑。”
这个理念打动了考察组。张局长说“这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不错,不错。”
最后看合作社的成果展示从兴安岭带回来的各种样本,学到的技术记录,还有与鄂伦春人签订的合作协议。
“这个跨地区合作,很有意义,”张局长评价,“不仅是经济合作,更是文化、生态的合作。可以作为一个亮点。”
考察进行了一整天。晚上,合作社准备了简单的招待饭野鸡炖蘑菇、清炒野菜、小米饭。张局长吃得很香“这味道,比县里饭店的强!”
饭后,张局长表态“你们这个方案,我原则上支持。回去后,我会向县里正式打报告。但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保护区需要明确的管理机构;第二,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第三,需要法律法规保障。”
曹大林提出想法“管理机构可以是我们合作社升级——成立‘生态合作社’,既搞生产,又搞保护。经费可以自筹一部分,申请一部分。法律法规…需要县里出台文件。”
“这个思路可行,”张局长说,“你们先准备材料,我回去协调。”
考察组走了,但留下了一句话一周后给答复。
这一周,曹大林度日如年。每天都要去村口看几遍,盼着县里的消息。合作社的其他人也一样,干活时都心不在焉。
十二月二十七号,终于等来了消息——不是县里的正式文件,是郑队长带来的口信县里原则上同意了!但要补充一些材料,特别是与鄂伦春合作社的合作细节。
“还要细节?”曹大林有些着急,“我们已经有协议了啊。”
“县里要看具体的合作内容怎么共同保护,怎么利益分配,怎么监督执行…”郑队长说,“越细越好。”
曹大林明白了。这是要确保合作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