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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页(第1页)

“?”  记者愣着眨巴了一下眼睛。  “ilikehislonghair”  “ilikehisshorthair”  记者:“那么……”  “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  “他本身不会变,改变的只有他的发型而已。”  说完,他无意识地把自己颊边的头发捋到了耳后,以此为慢慢发红的耳朵散热。  “ohhhh……”  大家都知道的,多米尼克说话从来直来直去,不过发热的脑子。  采访结束后,这个片段以多米本人完全没有预料到的速度传遍了互联网。  等他到家时,发现傻小子坐在沙发上,重复播放着那段采访视频。  伴随着羞耻感,他站在沙发后面又搓了一把那颗脑袋。  哈兰德:“doi。”  “嗯?”  “这是你公开补偿我的方式吗?”  多米不可置信:“你等到现在就为了问这个?我需要补偿你什么?”  哈兰德学着他的腔调,“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  “闭嘴……”  “sweet,doi”  多米恼羞成怒,“闭嘴吧求你。”  “你说‘他本身不会变。’”  “闭嘴。”  “我很开心,”哈兰德柔声说,“过来doi,过来亲亲吧。”  多米看着傻小子头顶,被客厅主灯镀上了一圈柔软的金黄色。傻小子又抬起头盯着自己,显得傻乎乎的,却总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是多米别扭嘀咕:“……你有什么可开心的,你现在是一颗猕猴桃。”  “……是你,剪得猕猴桃。”哈兰德脸色又垮了下去。  “触感还不错。”  “你把我当狗撸吗?”  “当然,你是个七岁大金毛猕猴桃小朋友。”  “……”傻小子面色不善。  多米赶紧凑过去亲他一口:“thecutestkiwitheworld。atleastto。”  “这颗可爱的猕猴桃总是会偷走我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  [捂脸笑哭]麦麸皇帝真来了,这俩人哪有那么多深情要表白的啊……  au1捡到皮球的海怪阁下  活了四百年的海怪厄林,在今天,对一样东西一见钟了情。  这东西是一颗用小牛皮缝成的球,里头裹着一只吹胀风干了的猪膀胱,球面上绘着一个小海豚……集市售价三便士。  它是顺着风飞来的。  乘着夏至前夜的西风,沿途把渔船桅杆上的旗子刮成了一串羞答答的省略号,最后在礁石上空打了个旋儿,落在了厄林午睡的额头上。  厄林睁开眼睛。  油彩小海豚笑着回看着他,似乎对这次相遇很是满意。  斜阳挂在天上,海水被一整个下午的阳光照得暖洋洋的,一层缓浪托着皮球将它推远了一点儿。厄林立刻伸出腕足把它轻轻捞了回来。  他对来自岸上的事物一向抱有善意,尤其是这些没有钩子、不冒烟,也不试图把他钉在船底下的小东西。  这颗球又圆,又柔软,按下去还会回弹。  他谨慎地擦了擦海豚的油彩,发现没有掉色。于是把球转了半圈儿,看到了它露出来的浅黄色的肚皮。  暄暖感再度袭来……他脸颊上苍白的皮肤渐渐浮起一点点很浅很浅的,粉红色。  “这是一份礼物,”他用自己看过那本《宫廷礼仪手札》里的庄重句式轻声说,“收到礼物,应当回礼。”  他知道这颗皮球的价码,是因为沙滩上那个把皮球踢向海面的棕褐色头发年轻人,为此抱怨了整整一刻钟。  年轻人的同伴劝说他,说算了吧,不过三便士,上帝会补偿他的损失。  年轻人抱着手臂,对着海平面持续进行着漫长的注目,死活不肯离开,固执辩驳那颗球是他的宝贝。  厄林伏在礁石后面,听得颇为困惑。他与上帝不熟,对岸上的钱币也缺乏了解,然而关于这个皮球,他愿意站在年轻人这边。  这颗球,实在是个好东西。  “doi!哥们儿!你已经盯着这片海看了很久了,”岸上的某个人似乎又喊叫了一声,“队长一直在等你!”  “我在等我的皮球被善良的上帝召唤来的海浪……送还给我……”年轻人的回答打断了他的愣神。  后续的对话没能听清,但是厄林不打算把这颗球还回去了,于是他把小海豚抱进怀里,悄悄沉入浪下,决定找个清净地方,好好研究这份从天而降的礼物。  ……  厄林住在一座沉没于海底三百余年的修道院里,楼体除了所剩无几的玻璃彩窗,以及游走在其中的一群银色小鱼,再无别的玩意儿。  没有可供他消遣的事情。  唯一肯陪他玩捉迷藏的海鳗由于太过擅长躲藏,已经三个冬天没有露面了。  厄林偶尔还会去祭坛后面看一眼,期盼能再见到这个朋友,因此觉得向他认输也不算太晚。  余下的日子,他最钟爱的就是给沉船编号,眼下已经编到第两百三十多号了。  都是企图抓捕他和他的同类,被他掀下海底的一群……猎人?或者是海军,他也不太清楚。  回想起来,此生值得纪念的大事屈指可数……最近一件,是发生在大约三十年前。  一艘商船经过海湾,遇上风浪失手掉下了整整一桶刷了金漆的木头小鸭子。  他为此兴奋了整整半年,常常浮到海面上去,替搁浅或者被海草缠住的小鸭子解脱出来。直到,最后一只小鸭子被潮水带去了远方,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到海底。  此后许多年他都乐意时不时浮上海面,等待着一些其他的乐子。  就如此刻……  他抛起球,球在水里慢吞吞地升上去,又慢吞吞地落回来。拍来拍去,球在八条腕足之间传了一整圈,每一次触碰,都扬起了海底的细沙,形成一小片金色的尘雾。  厄林玩了很久,等到夜晚把海水染成靛蓝色,他才停了下来,并且意识到一件让人高兴不起来的事儿——  一个人玩球,实在是一种很快就会令人想要叹气的活动。  而他在过去这段时间里,已经叹了不下十次气了。  玩皮球,需要一个对手。  对手最好有手有脚,性情温和,加上也不怎么讨厌水才行。  想到这儿,他将球安置在银盆里,用茶杯压实免得它飘走,随后又从壁龛里取出了那本手札。  嗯,与小鸭子一起掉落下来的就是这本礼仪手札,编写者是一位外交使节。被海水浸泡到皱成一小坨,活像一簇羽衣甘蓝。  厄林把它当做圣经来读与钻研,由于阅读过好几十遍,也促使他说话时带着一股上个世纪末的腔调。  手札里面写道,邀请宾客时,须使对方无从推辞。  无从推辞……  他对此深以为然,且对于“无从”二字的适用范围,做出了一些宽泛的理解。  “嘿,puddg,”他朝石缝里头唤了一声。  一团有沙发那么大、颜色跟煮熟了一样的小东西吧嗒吧嗒就游了出来,跟他一样,八条小触手在身后摇摇晃晃。  厄林说:“岸上有一个会踢皮球的人。”  “?”布丁表示疑惑,“怎么了?阁下。”  “我们去请他来玩儿吧?”  “……人类愿意来海底下吗?”  “我们可以请得稍微诚恳一些。”  “怎么做才算诚恳呢?”  厄林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每次他思考的时候腕足就会在水里画圈儿。  片刻后,他温和地说:“嗯,人类要比山羊大一些,我会向他承诺,不会把他整个吞下去。”  ……  就在这时,码头上响起了号角。  船长站在利物浦号的艉楼上,扯着嗓子冲沙滩方向大喊:“涨潮了!再不上船就等明年夏天吧!”  驿使们纷纷丢下了手上的热苹果酒、干巴面包等等,从四面八方、酒馆茶座内奔向码头。  还有三个愣头青杵在岸边。  “放弃吧,doi,等潮水把它送回这片沙滩,我们恐怕已经到对岸了。”驿使麦卡取下了头上的风帽,对多米尼克道,“兄弟,我们后天一早要赶到王城去,走陆路绕海湾需要三天……坐船只需要一个晚上,而码头上恰好有一艘船正等着我们,你知道的。”  另一位驿使赫拉双手插在短袍的袖笼里,略带嘲讽地说:“哥们儿,昨天你抱着那颗球睡的,今晚没有就睡不着了?”  “我抱着它睡是为了时刻确认它有没有漏气,”多米反呛,“事实证明,它没有,并且非常轻盈。”  赫拉:“是啊,一脚就踢给大海了。”  麦卡:“那一脚本来应该落在维吉尔脚边的。”  多米:“所以是风向出了问题。”  赫拉:“渔民昨天的晴雨谚里就说了,今天的风向非常适合航行,不然我们也不会定今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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