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欢没笑。
她把铅笔放回原处。
“丁默邨把你当软柿子,当我手里唯一的破绽。”叶清欢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我要你配合他,让他觉得自己找对了方向。”
林书婉把牛奶杯放下,脸板了起来。
“他想要什么?”
“他想通过你,拿到足以威胁我的把柄。”叶清欢站起来走到地图边,背对着林书婉,“但他不知道你是什么货色。也不知道我已经在等他了。”
林书婉看着叶清欢的背影。
这就是全部吗?
她在心里把这句话翻了个来回。
叶清欢让她配合,是要用她把丁默邨整个行动班子引出来。挨打是不可能的。
特工总部刚重建,人心还散,人员乱而杂。丁默邨现在缺一次漂亮的胜利来立威。
抓住叶清欢的软肋,就是他想要的。
给他一块假的,等他把嘴张大,把所有人都押进来——
然后锁喉。
“具体怎么嚣张?”林书婉问。
叶清欢坐回来,拿起钢笔在纸上开始写。
写完推过去。
林书婉接过来扫了一遍,把纸叠起来。
“明白了。”
叶清欢把剩下的牛奶递过去。
“喝完,睡觉。明天开始。”
林书婉接过杯子仰头喝光,把空杯子放到叶清欢面前。
“姐,这次我能出手吗?”
叶清欢停了两秒。
“等时机。”
这算是肯定的答案了。
林书婉站起来,拿着包走向楼梯。
走到一半,叶清欢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书婉。”
林书婉停步,没回头。
“别太大意了。”
林书婉扶着楼梯扶手站了一会,抬脚上楼。
这句话,她记下了。
接下来三天,林书婉出了三次门。
第一次去了霞飞路的百货公司买丝巾和皮鞋,在橱窗前站了十分钟。
接着去附近的咖啡馆坐了一个小时,喝了一壶红茶。
出门时,林书婉顺手和坐在隔壁桌的陌生男人说了几句话,两人交换了名片各走各的。
第二次是傍晚出门,叫了辆黄包车在法租界绕了一个大圈,最后进了一家白俄开的花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