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舒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前方,两个人并肩走着,林晓牵着沈清舟的手,含笑说着什么,沈清舟微微侧过头听着,那轮廓…… 沈舒愣住了。 那竟然是她那个被分出了家的二哥? 才短短两个月不见,沈清舟简直像换了个人。 从前的他瘦得像根竹竿,走路总是自卑地佝偻着背,脸上满是眼盲后留下的畏缩和自卑。 可现在—— 虽然依旧看不见,但那通身的气度已经完全不同了。 更让沈舒移不开眼的是他的脸。 沈清舟本就生得白皙清秀,只是从前太瘦,颧骨高耸,显得病态。 如今脸颊上长了肉,线条柔和了许多,衬着那白净的肤色,竟更显俊朗了。 他今日穿着一身干净的旧衣,整个人干净利落,当真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舒捏着衣角,不自觉地有些移不开眼。 她承认,此刻她心里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林晓现在赚到钱了,连着沈清舟也跟着沾光了。” 何翠花的声音带着酸气,怎么都遮掩不住,“瞧瞧那瞎子的脸颊,现在都有肉了。” “再看看那身衣裳,洗得多干净,以前在咱们家的时候,谁给他这么拾掇过?” 她顿了顿,又啧啧两声:“还有那气色,白里透红的,哪像个瞎子?倒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了。” 沈舒没接话,她咬着下唇,眼睛死死盯着那两道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初他们合力设计把沈清舟赶出去的时候,都觉得这个瞎子只会是个拖累,留在家里也是浪费粮食。 而他娶的那个林晓,不过是个低贱老实的老哥儿,能有什么出息? 可谁能想到,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低贱哥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才两个月,就赚到了钱,还把沈清舟养得人模人样。 他沈清舟何德何能,竟有这样的运道! 沈舒想起自家如今的光景,再看看前面那两道身影,心里的酸涩几乎要溢出来。 “走错了一步啊……”何翠花还在念叨,语气里满是懊悔。 “当初要是没把小叔子赶走,那哥儿赚的钱不也得孝敬公婆?哪轮得到他一个瞎子享福?” 沈舒从始至终都没开口说一个字。 村口处,等了一会儿,人终于到齐。 众人上了牛车,李大力吆喝一声,老黄牛慢悠悠地迈开步子,车轮碾过土路,吱呀吱呀地响。 路上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互说着待会儿采买的物品。 牛车走了大约半个多时辰,远远地终于看见了镇口的牌坊。 李大力把牛车赶到停放的地方,系好缰绳,拍了拍手上的灰,问道:“咱们各办各的事,一个时辰后在这儿碰头?” 众人点头。 林晓牵着沈清舟,和顾里兄妹一起往街里走。 顾里要去的药铺在街东头,顾母的药都是在那儿拿的。 到了药铺,顾里轻车熟路,很快便拿好了新药。 “顾大哥,你们先走吧,我们这边还不知道要多久。”林晓见状说道。 顾里点点头,临走前说道:“别急,慢慢看,要是晚了,我们在原地等你们。” 顾珍也跟着说了句:“清舟哥别怕,大夫一定能治好的。” 沈清舟笑了笑,道了声谢。 待顾里兄妹走远,林晓带着沈清舟继续排队。 排了一盏茶的工夫,终于轮到他们,林晓牵着沈清舟走进去。 医馆里药香弥漫,一位须发花白的老大夫正坐在案后。 见二人进来,目光在沈清舟身上扫了一圈,抬手示意:“坐吧。” 林晓扶着沈清舟在凳子上坐下,自己站在他身侧,手轻轻搭在他肩上。 “哪里不舒服?” 沈清舟抿了抿唇,把自己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老大夫“嗯”了一声,伸出手来开始诊脉。 诊了一会儿,才缓缓睁开眼。 “这叫血灌瞳人,淤血积在头部经络,阻滞了气血上荣于目。” 林晓听得半懂不懂,他不想知道这叫什么,只想知道结果。 “大夫,这情况能治吗?他的眼睛能不能恢复?” 老大夫沉吟了一下。 这一瞬间的停顿,让两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沈清舟的指尖微微颤着,另一只手悄悄攥紧了拳头。 林晓搭在他肩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收紧了些。 “活血化瘀后,有望复明。”老大夫终于开口。 这话一出,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沈清舟的肩膀肉眼可见地塌了下去,像是卸下了什么沉重的担子。 但老大夫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们的心提了起来: “不过,这淤血积在头部已久,要化开需要一些时日,疗程会比较长,急不得。” 林晓深吸一口气,声音轻快了些:“能治就行。” 时间是长是短,他们等得起。 只要有希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他都不怕。 沈清舟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竟像是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光亮。 他死死咬着嘴唇,拼命忍着眼眶里涌上来的酸涩。 有希望就行。 老大夫提笔开方子,一边写一边交代:“内服的汤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碗,煎药的时候火候要足。” “外敷的药膏,涂在眼周,轻轻按揉一盏茶的功夫。” “两个月后来复诊,到时候再看情况调方子。” 林晓一一记下,又问了些煎药的注意事项,才接过方子去柜台抓药。 进一趟医馆,诊金加上两个月的药费,就去了四两银子。 出了药铺,沈清舟手里提着两包药,整个人显得轻快明亮了许多。 看完了大夫,林晓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脚步也轻快了几分。 随后,他带着沈清舟拐进镇上的主街,先去杂货铺采买做豆腐丸子用的香料和作料,又添了两人日常用的酱油和其他用品。 掌柜是个中年人,见林晓买得多,主动给抹了个零头。 林晓把东西收好,又拉着沈清舟去了隔壁的布庄,“来都来了,顺便买两身衣裳。” 沈清舟紧了紧手里提药的绳:“我的还能穿,给夫郎买就够了。” 林晓没理会他,将人按在凳子上坐下,自己则跟掌柜的去挑衣服了。 买的是成衣,林晓不会做针线,顶多只会缝个补。 最后,挑了一件清新淡雅的青灰色襕衫给沈清舟,又给自己挑了一件深蓝色的短褐。 虽然没那么合身,但胜在能穿。 两身衣裳,加上两双新鞋,一共花了五两二钱银子。 从布庄出来,林晓又拐进了肉铺,挑了一块五花肉和几根大骨,“今晚炖红烧肉。” 说着还咽了一下口水。 一旁的沈清舟宠溺地笑了笑。 他家夫郎不仅能吃会吃,还做得一手好吃的。 自从赚了钱有了条件后,是半点儿也没亏待自己肚子里那个小胃。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 牛车上,顾珍好奇地看林晓买的东西,当看见那块五花肉,眼睛都亮了:“林晓哥,今晚做红烧肉吗?” 她有幸吃过一回林晓做的红烧肉,那味道,至今还记得。 “我待会儿能去学怎么做吗?” “嗯,你想学就来。”林晓说道。 “太好了!”顾珍差点在牛车上蹦起来。 林晓说的那些调料她刚才也买了一份,如今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她跟着林晓学手艺,也很舍得花钱。 况且花这些钱是为了学做好吃的,就更舍得了。 春红笑着摇头:“你这妮子,怎么跟没吃过肉似的?” “春红姐,你不懂,”顾珍试图形容那好吃的味道,奈何词汇有限,“林晓哥做的红烧肉味道是真的好吃!” 一旁的李禾狐疑,说自己到时候也要去学。 他倒是要看看,怎样的红烧肉,真有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你就来吧,保准你爱上。”顾珍打着包票。 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林晓把东西归置好,又从钱袋子里把今天的花销清点了一遍。 进一趟城,足足花去了九两多钱银子。 他看了看钱袋子里剩下的那两块碎银子和一些铜板,忍不住叹了口气。 攒了小两个月的家底,就这样,见底了! 看病是必须花的,衣裳和肉也是该买的,但这么个花法,确实扛不住。 再过两个月还要去复诊,到时候又是一笔花销,更不用说往后长期吃药的费用。 怪不得说看病贵! 林晓叹了一声气,心道得赶紧把豆腐丸子的生意加上来。 不仅要赚钱给沈清舟看病吃药,还要攒钱过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