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队预判,作案的人看到这条消息之后,一定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心理波动。八年过去了,普通人对于当年某一天生了什么具体事件很难有清晰的记忆,但凶手不一样,杀人埋尸这种事,刻在脑子里一辈子都忘不掉。他一定会高度紧张,会焦虑,会试图打探消息或者联系同伙来商量对策。
监控名单上的重点对象就这么一点点浮出来了。
有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姓魏,武强县孙庄乡人,跟埋尸的那座桥隔了不到十公里。这个魏某在村里的风评不太好,平时游手好闲,隔三差五跟一帮酒肉朋友聚在一起喝到半夜,吵吵嚷嚷的,乡邻都绕着走。但警方布控人员现,悬赏通告出之后,魏某一下子就蔫了,白天不出门了,晚上的酒局也全推了,街面上再也看不到他晃悠的身影。更可疑的是,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里,在通告布之后的两天内,突然频繁出现了一个归属地为北京的号码,每天打三四次,每次通话时间都不短。
而在此之前,他跟这个北京号码的机主,已经过半年没有任何联系了。
警方查了这个北京号码的机主信息,机主姓田,外号,原籍也是武强县孙庄乡人,跟魏某是同村长大的小,俩人生日就差几个月。田某的户籍信息里有一条重要的迁移记录,2o11年的深秋,也就是李世良失踪大约两三个月之后,田某突然把户口从村里迁了出去,去了北京,此后一直在北京打工,很少回老家。
时间点太巧了。2o11年,案,田某离乡。2o19年,现尸骨,悬赏通告一出,魏某立马跟田某热线联系。
专案组决定先动魏某。但动手的借口不能直接跟命案挂钩,以免打草惊蛇,万一他咬死不开口,后面就更难撬动了。正好外围调查中现魏某有涉黄的嫌疑,他通过手机社交软件跟本地几个女性有不正当金钱往来。警方就以涉嫌介绍卖淫为由,对他采取了传唤措施。
传唤那天,两个派出所民警敲开了魏某家的院门。魏某开门看到是警察,脸色刷一下就白了,整个人僵在门口,嘴唇哆嗦着,半天没说出话来。民警按程序宣读了传唤文件,说跟我们走一趟,有些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
按理说,一个仅仅是涉黄嫌疑的人,看到警察最多是心虚慌张,但不会直接崩盘。可魏某的反应明显过了头。他连外套都没顾上穿,光着脚趿拉着拖鞋就被带上了警车。一路上他双手不停地搓膝盖,眼神飘忽不定,额头上的汗一层接一层地往外渗。
到了审讯室,民警刚坐下来,例行问了一句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魏某低着头沉默了好一阵子,嗓子跟堵了棉花似的,半天才挤出来两个字。那两个字一出口,审讯室里两个民警交换了一个眼神,心脏猛地往下沉了一截。
魏某说生命。
他说的,指的不是他自己涉黄那档子事,而是另一个层面的东西。他主动开口,把他跟田某、以及另一个同伙张某当年犯下的事,一五一十地全倒了出来。
与此同时,物证组的同事迅调取了八年前那枚血掌纹的档案,当场做了指纹比对,跟魏某的右手手掌纹路完全吻合,比对位置、走向、细节特征点一一对应。八年前那枚在车窗玻璃上留下的血掌印,就是魏某的。
铁证如山。魏某供述了全部作案经过,也交代了另外两名同伙的藏匿情况。当天下午,武强县公安局和饶阳县公安局联合行动,兵分两路一路驱车赶赴北京大兴区的一个城中村,在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宿舍里把田某抓获;另一路在武强县本地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把正在干活的张某带上了手铐。
从2o19年7月18日现尸骨,到7月22日三名嫌疑人全部落网,前后只用了五天时间。八年的悬案,在那个闷热的夏天午后终于尘埃落定。
审讯室里,魏某低着头,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断断续续地还原了那个晚上的全部细节。
他和田某、张某,三个人是小学同学,都在武强县孙庄乡的村里长大。家境都一般,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管教。三个人初中都没毕业就陆续辍了学,成天在镇上晃荡,看录像、打台球、喝劣质白酒,手上没钱了就今天跟亲戚借、明天跟朋友借,拆东墙补西墙。
2o11年4月的那天傍晚,魏某和田某在镇上一家小饭馆喝了点酒,半斤老白干下肚,两个人脑子一热,商量着去泊头那边弄点钱花。他们坐了一趟小巴到了泊头客运站,在停车场里转悠,挨个问那些私家车师傅去不去饶阳方向。其实他们的目的根本不是坐车,就是想找个看起来好欺负的司机,半路上把人唬住,抢几十百把块钱就走。
问到李世良的时候,李世良看了看两个年轻人,觉得是普通乘客,也没多想,就让他们上了车,说去饶阳,路费五十。魏某坐在后排,田某坐在副驾。车开出冯庄小学、上了省道之后,四周变得一片漆黑,隔着车窗只能看见田埂上零零星星的几点灯火。魏某在后排冲田某使了个眼色,田某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折叠刀,抵住了李世良的肋部,低声说师傅,停车,把身上的钱拿出来。
李世良把车刹在路边,回头看了看这两个年轻人。他非但没有露出害怕的神色,反而皱起了眉头,语气里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严肃你们俩才多大啊,二十出头了吧?干这种事,以后怎么办?爹妈知道了不寒心?赶紧把刀收起来,我当没这回事,你们下车,该回家回家。
这话要是换成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悍匪,可能根本不起作用。但对面是俩十七岁的半大孩子,第一次干这种事,本来心里就慌,攥刀的手都在抖,再被李世良这么劈头盖脸一通教训,一股羞恼和暴躁的情绪瞬间就顶上了脑门。魏某在后排吼了一嗓子你他妈以为你是谁啊!老子用得着你教育!
两个人气急败坏地扑了上去。田某用胳膊勒住李世良的脖子,魏某从后面按住他的脑袋往头枕上撞。李世良挣扎了几下,但他的力气显然敌不过两个年轻小伙子的合力。挣扎过程中,李世良的颈部和头部被钝器反复击打,血流如注。血溅到驾驶座头枕、靠背、车门内侧,又从李世良的脖子和头上淌下来,把整片前胸染得透湿。
等到两个年轻人停下手来,李世良已经不再动弹了。魏某去翻他口袋,从裤兜里摸出来一沓零钱,有一百的、五十的、十块的,加在一起统共不到两百块钱。田某看着座位上那滩越洇越大的血,声音打颤地说他。。。他是不是死了?
两个人把李世良从驾驶座拖到后排,想看看他还有没有气。手伸到鼻端,一点呼吸都感觉不到了。恐慌像潮水一样淹没了他们。魏某手忙脚乱地给同村的张某打了电话,说出大事了,赶紧过来帮忙。张某当时正在家里看电视,接到电话骑车赶到了他们约定的省道路口。
三个人把尸体塞在后排座位上,由魏某开车,一路找合适的埋尸地点。路过武强县那座桥的时候,张某说这底下没人去,就埋这吧。他们把李世良拖下桥洞,用随手捡的一块废旧铁锹挖了个浅坑,连人带衣服、钥匙一股脑地塞进去,草草盖了土,又把散落在地上的浮土拨拉平整,踩了几脚。
之后魏某开车往饶阳方向走,想找个远点的地方把车丢掉。开到饶阳大尹村镇那个村子后面的时候,油快没了,他们就弃了车,徒步走了几里地,拦了一辆顺路的面包车回了武强。
从此以后,三个人约定再也不提这件事,平时各过各的,尽量少联系。田某心里虚,当年秋天就去了北京,在亲戚介绍下进了一家物流公司干装卸,一干就是八年,中间只回过两三次老家,每次回来都绕着那座桥走。魏某留在本地,过得浑浑噩噩,表面上吊儿郎当没心没肺,实际上每个夜晚躺在床上闭上眼,眼前就会浮现出李世良头枕上那一片暗红色的血。张某则装作什么都没生过,结婚生子,照常上班下地,但再也没有从那座桥底下走过。
八年过去了,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被彻底掩埋了,像那座桥下的土一样越盖越深。直到2o19年夏天的那阵洪水冲刷出了白骨,直到悬赏通告贴上了村口的电线杆,直到魏某再一次看到了李世良的名字。
审讯结束的时候,魏某对民警说了一句话如果让我回到2o11年那天晚上,我绝对不会干那件事。绝对不会。
但世上没有如果。
2o19年底,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魏某、田某因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年;张某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没有上诉。
判决下来那天,刘队去泊头看望了王大姐。她已经快六十岁了,头白了一大半,洗车行的生意交给了儿子打理。听到判决结果之后,王大姐靠在沙上,愣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了一句八年了,总算有个交代了。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茶几上那张李世良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上。照片里的男人笑眯眯的,穿着一件洗得白的蓝衬衫,眉眼之间全是普通人的温和与质朴。
他当年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在一个错误的夜晚,遇到了两个错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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