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你说得对。我什么都不懂。
手术安排在三周后。这三周里,隆复生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他向公司请了长假,把手头所有的项目都交接给了同事,然后关掉了工作手机,注销了工作微信,只保留了一个私人号码,只告诉了母亲、苏晚和助理小何。
他回了一趟老家。
那是南方的一个小县城,藏在武夷山脉的褶皱里,一条青溪从城边流过,两岸是密密的竹林和稻田。他的父母住在县城东边一栋老旧的单元楼里,三室一厅,家具是二十年前的款式,但收拾得干干净净。阳台上养着十几盆花,都是母亲从邻居家要来的扦插苗,长得蓬蓬勃勃。
他到家的那天,母亲早早就在小区门口等着了。十一月的南方,湿冷湿冷的,母亲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棉袄,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手里提着一个保温袋——里面装着她早上五点钟起来熬的八宝粥。
“快上楼,快上楼,外头冷。”母亲接过他的行李箱,像接一个失而复得的孩子。
父亲坐在客厅的沙上看电视,看到他进来,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隆复生知道父亲就是这样的人——沉默、内敛、不善表达。他在铁路系统干了一辈子,修了一辈子的铁轨,把别人的路修得笔直平坦,自己却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小县城。
“爸,”隆复生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对不起,你生日那天我忘了打电话。”
父亲摆了摆手“没事。你妈给你留了面,在冰箱里冻着呢,晚上热给你吃。”
就这么简单。没有责备,没有抱怨,甚至没有多余的寒暄。在父亲的世界里,一切都可以用一碗面来解决——如果一碗不够,那就两碗。
那几天,隆复生过了一种他从未想象过的生活。
早上七点,母亲会敲他的房门“复生,起来吃早饭了。”他以前在北京都是七点起床,八点到公司,早餐在便利店买一个三明治和一杯美式咖啡,在出租车上吃完。而现在,母亲会给他准备一碗白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一个煎蛋。他坐在餐桌前,慢慢地吃,吃到粥见底,馒头掰成一小块一小块蘸着咸菜汁,煎蛋的边缘煎得焦脆,咬下去会出咔嚓一声。
吃完早饭,他会陪父亲去菜市场买菜。父亲骑一辆老旧的二八自行车,他坐在后座上,两条长腿蜷起来,脚差点蹭到地面。菜市场在县城的老街上,是一条窄窄的巷子,两边摆满了摊子,卖菜的、卖肉的、卖豆腐的、卖活禽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剁肉声混在一起,嘈杂得像一锅煮沸的粥。
他跟着父亲在人群中穿行,父亲跟每个摊主都认识——“老张,今天的菜心新不新鲜?”“李姐,给我来两块豆腐,要嫩的。”“小王,你那猪肉是今天的吗?”——他跟在后面,手里提着菜篮子,看着父亲的背影。父亲穿着那件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军绿色棉袄,背微微有些驼,后脑勺的头已经白了大半。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他最喜欢跟父亲去菜市场,因为每次回来的时候,父亲都会在巷口的那家包子铺给他买一个肉包子,热腾腾的,咬一口,肉汁会顺着手指流下来。他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吃过那个包子了。
“爸,”他叫了一声,“巷口那家包子铺还在吗?”
父亲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在。走,给你买一个。”
他站在包子铺前,接过那个热腾腾的肉包子,咬了一口。肉汁烫到了他的舌尖,他嘶了一声,但嘴里全是那个熟悉的味道——面皮松软,肉馅咸香,和二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他站在老街的巷口,手里攥着一个肉包子,忽然泪流满面。
父亲吓了一跳“怎么了?烫着了?”
他摇了摇头,使劲摇了摇头,嘴里含着包子,含糊不清地说“没,没事。就是……好吃。”
父亲看了他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转过身,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里有很多东西——心疼、担忧、还有一点点骄傲——但父亲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等了他一下,然后继续走。
那天晚上,隆复生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拿出那本《菜根谭》,翻到第六章,又念了一遍。念完之后,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他很久没有弹吉他了。他大学的那把吉他还留在父母家的储藏室里,弦早就锈了,琴颈可能也弯了。
他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储藏室,翻出了那把吉他。红色的琴身,上面贴着他大学时候贴的贴纸——一个骷髅头、一个“Rock”字样的标志、还有一张他和乐队成员的合影,已经褪色了。琴弦果然锈了,有一根已经断了。他把吉他抱在怀里,手指轻轻划过琴弦,那种粗糙的触感像一道电流,从指尖一直传到心里。
他回到房间,在网上搜了一下县城里有没有琴行。还真有一家,在老城区的另一条街上。他决定明天去买一套新弦,把吉他修好。
那个晚上,他抱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吉他,靠在床头,很久很久没有松开。
四弦弦同频
隆复生在老家待了十天。这十天里,他做了很多“没有意义”的事。
他学会了换吉他弦。琴行的老板是一个比他大两岁的胖子,姓马,留着长,扎着一个马尾辫,穿着一件印有涅盘乐队1ogo的T恤。马老板认出他的时候,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隆复生?你是那个……隆复生?实验中学的隆复生?弹吉他的隆复生?”
“是我。”
“卧槽!”马老板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你小子!听说你在北京做大生意了,达了啊!怎么回来了?”
“回来歇歇。”他不想多说自己的病情,只是笑了笑。
马老板也不追问,拉着他坐下来喝茶,聊了一整个下午。他们聊起了高中时候的事情——那时候隆复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好,长得帅,还会弹吉他,每次学校的文艺汇演,他一上台,台下的女生就尖叫。马老板是他的鼓手,两个人加上一个贝斯手和一个主唱,组了一个叫“青鸟”的乐队,在学校里红极一时。
“你还记得咱们在县礼堂那场演出吗?”马老板笑得前仰后合,“你弹到一半,弦断了,你愣是用剩下的五根弦把整歌弹完了,台下的人都没现。”
隆复生笑了“我记得。那歌是《海阔天空》。”
“对!《海阔天空》!”马老板一拍大腿,“你那时候多牛逼啊!现在呢?还弹吗?”
“不弹了。十几年没碰了。”
“可惜了。”马老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你那时候弹得多好。不是技术多好,是……有感情。你弹琴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光。”
隆复生沉默了一下。然后他说“我想重新开始。你教我换弦吧。”
马老板手把手教他换了弦,又教他怎么调音、怎么保养琴颈、怎么擦琴面。隆复生学得很认真,像一个回到课堂的学生。当他调好音,手指按在品丝上,拨动第一根弦的时候,那个声音在小小的琴行里回荡,清澈得像山涧里的泉水。
他的眼眶又湿了。
“你哭了?”马老板递过来一张纸巾。
“没有。灰尘迷了眼。”
“得了吧你,”马老板笑了,“琴行里哪来的灰尘?我天天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