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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就这么走了(第3页)

一来在合同的限制下,争取利益的空间本就不大,太过计较的话也多少会有伤和睦;二来嘛……看彭向明今天早上神清气爽的样子,说明人家陪的还不错,没功劳也有苦劳嘛!

说到底自己只是个经纪人,又不是彭向明的女朋友,这事儿也根本轮不到她来吃醋。

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小声抱怨:「虽然吧,我没有限制你的意思,但你要知道,现在你的歌真的很值钱,比……」她勾了勾中指,「那个值钱!」

彭向明暴汗,梅姐你……就连这么流氓的手势你丫都会?

祝梅看了看厨房的方向,又继续说:「我以前就警告过你,要不了多久,想扒你裤子的女孩,能从工作室门口一直排到大旗唱片去!你可千万别……」

彭向明摆摆手,没让她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我知道了。」

上一次祝梅说的是:别动不动扒女孩的裤子,也别轻易让人把你的裤子扒下来。

意思其实也差不多。

咳……咳……

「咱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吧!」他想赶紧把这段跳过去。

虽然道理他都懂,可有时候他就是管不住自己,也管不住下面的老二。

祝梅叹了口气,用正常偏小一点的声音说:「那就……哦,对,所以我还是建议,这件事稍微缓几天,我再去跟他们谈。《追梦人》现在是日销第一、新歌第一,加月榜第一,昨天晚上那么多公众号,那么多微博号都在推,我今天还没去大旗,但我猜测,销量肯定已经大爆了!」

「咱现在去跟他们谈授权,只是因为那位徐导演偶尔现并喜欢了这歌,可过几天再谈,可能就变成他想法设法蹭咱的热度了!这歌越火,就会越值钱,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你说要我就答应卖给你,这是已经交情了,但是卖多少钱,这就是生意了,对不对?」

彭向明想了想,点点头,「行,你全权处理吧。」

但很快他又说:「那你也别故意拖,至少是别让人家看出来,否则的话,就多多少少有些不仁义了。那两口子人不错,徐哥还是我正经八百的师兄。」

祝梅笑了:「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确是很忙!晚个一天两天的去谈,绝对不会让对方感觉咱们在故意抬价!」

彭向明闻言点了点头,算是最终同意了她的方案。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接下来就是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囚鸟》。

实话说,摊上这么个主祝梅也挺头疼的。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在送出去之前,能不能先尊重一下经纪人这个职业?

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大火已经证明了彭向明的价值,再这么半卖半送就不合适了。

友情价这玩意也应该跟着市场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你愿意帮他写就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友情」了,哪个创作人没有一堆堆的歌手朋友?

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是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祝梅一定要去谈,而且也肯定会很顺利,周宇杰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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