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俏把那颗金丹吞下去时,那颗金丹是黑色的——黑色的爱,带着血煞、带着杀意、带着宁死不悔的执念。
那颗金丹在他体内燃烧了三天三夜,烧得他浑身剧痛,烧得他第一次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想起那个摸过他额头的老人,想起那个给他多一碗饭的体修,想起那个把他从路边捡走的女修。
俏郎君最后一次出手,选的是合欢宗宗主的独女柳依依。
她修的是《忘情天功》,是合欢宗千年不遇的天才。
他用了三年。
三年里他为她做了无数件事,她把所有细节都看在眼里。
她对他说“你是我见过最假的人。你笑得假,你哭得假,你连呼吸都假。你这个人从里到外,都是假的。”
俏郎君说“那你能不能教教我,什么是真的?因为我忘了。”
这句话是他临时编的,但说出来之后他自己愣了一下——他现自己说了他这辈子最真的一句话。
后来他替她挡了一次死劫,对方的剑穿透了他的胸膛,老乞丐的金丹差点被震碎。
他倒在柳依依怀里,满嘴血沫,意识模糊。
他没有说“我喜欢你”,他说的是“我好冷。”
柳依依用自己的本命真元护住他最后一丝生机。
他昏迷了七天七夜,醒来时看到柳依依坐在床边,眼眶红肿,明显哭过。
柳依依从袖中摸出一只绣花荷包放在他手心里,荷包里是一缕用红绳系着的头。
“俏郎君,你赢了。”
俏郎君握着那只荷包,低头看了很久。
他把荷包放进了怀里,贴近心脏的位置。
他准备用那个练习过一万遍的表情说出那三个字——只要说完,她的爱就会被抽出来凝成他此生品质最高的一颗金丹。
他张嘴,然后闭上了。
他把荷包从怀里掏出来,放在床上,推回柳依依手边。
他从床上爬起来,拖着还没愈合的伤口,一步一步走向门口。
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我不想偷你的了。”
“为什么?”
“因为你的爱,嚼着没味道。跟水一样。”
他走出合欢宗,走到半山腰,突然蹲下来。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样东西——不是柳依依的荷包,是老乞丐的骨灰。
他多年以前回到那座破庙,把老乞丐的坟挖开,把骨头烧成灰装在小布袋里一直贴身带着。
他握着那袋骨灰,突然嚎啕大哭。
那哭声极其难听,像断了气的动物在用残肺做最后的呼吸。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他只知道他把柳依依的荷包还回去的那一刻,他胸腔里的金丹不是膨胀,是紧缩。
不是饿的,不是馋的,是怕的。
他怕自己爱上柳依依,然后被人把自己唯一拥有的那颗金丹也抽走。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颗不是偷来的金丹,是他自己仅存的、已经缩得比一粒米还小的真心。
俏郎君失踪了。
修真界找了他很久,没有找到。
他回到了那座破庙,把老乞丐的骨灰重新埋进土里,在坟前立了一块石碑,没有刻字。
他在坟边搭了一间草庐,每天给老乞丐烧纸,给自己煮粥。
有一天,一个年轻女修路过破庙,帮他收拾了草庐,煮了一锅热粥,临走时还在桌上留了一小袋米。
“老人家,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家人呢?”
俏郎君指了指屋外的坟。
女修沉默了。
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你烧了。额头好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