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的庄子补全钱数bug之后只有父母补贴这一种可能了。(捂脸)真想不到什么庄子这么赚钱。
第74章奇才
可能有些人就是那么有天赋,众人看着陈格在和邀月这样的高手的对战中慢慢的将先天破体无形剑气运用到极其熟练。
在场的人都是陈格的好朋友,他们由衷的为陈格感觉到开心。
陈格和邀月打的浑身是血,从出道以来,陈格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他虽然性格不靠谱,但是对于外表一直都是很讲究的。
陈格这样有着仙人一般外表的人,平常只要不说话,便看着高高在上,不沾凡俗。而在浴血后,更像是被打断飞升,跌入尘埃,狼狈的天之骄子。这样的反差感给人以一种极大的冲击力。会给人一种,只要我向他伸手,就可以把他抱回家好好养起来的错觉。
总而言之,没人能扛的住战损皮肤下陈格的魅惑。
邀月也是这样,她总是会不自觉的被陈格魅惑,下意识的收手,而后又恼羞成怒,对他招招狠辣,势必要让他当场毙命。
陈格感觉邀月和抽了风一样,一阵一阵的。但这样的攻击也让他适应了各种程度的打斗,熟练度涨的飞快,眼见就要满了。
陈格虽然看着狼狈,但是在场的人都知道,他那些不过是皮外伤罢了,几乎都是擦伤,有些恢复能力强的人睡两觉就能好。
论强度,当然是邀月更强。
但论输赢,谁都能看出来,陈格获胜只是时间问题。
在度过了最初的狼狈阶段熟悉后,他的每一次攻击和闪躲都没有缝隙,换句话说——
他完全不存在失误。
能够利用一切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里打出完美的连招。
破体无形剑气和他完美适配。如果说他以前的武学是完美的防御,那么现在他身上随时飞出的剑气便能抓住每一次格挡的机会有效攻击。这两者完美契合。
如果是现代,一定会有人感叹:“这可真是一个正宗的魂系高玩,熟练的让人心疼。”
但现在没有,他们只是感觉这武学就是为了陈格而生的。
“不愧是移花宫大宫主,移花接玉,神鬼莫敌,名不虚传。”楚留香感叹道,如果对面的是其他人,恐怕早就再起不能了。
移花接玉的掌法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攻击转移出去,这才能坚持到底现在。
虽然这么想不好,但是邀月还真是一个完美的陪练。
关七一天清醒的时间又快过去了,便叫停了这一场教学,他道:“我之后,再教你别的。”
陈格拿着小手帕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道:“好鸭。”
关七心里满是欣慰,看来用不了多久,陈格就能学完他的所有本领,再加上他那比自己更强的反应力,只会比自己走的更远。
然后等他们把自己治好,他们父子联手去把六分半堂砸了,再清除了迷天盟里的叛徒。
没错,他之所以留着雷损到现在,就是为了让陈格去杀。他需要一个名气足够大的人作为垫脚石扬名,如此才能服众。
他已经为陈格考虑好后续了,至于温小白,就当她没有存在过,这是他留下最后的温柔。
别问,问就是陈格是他一个人生的。
雷损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关七眼中的经验包,他在计划着把关七和陈格一起送走。
炸,全都给我死在火药里。
之前快马加鞭赶往京城的雷大小姐终于到了,雷损亲自去接自己的宝贝女儿。
雷纯是个很美的女人,“遇雪尤清,经霜更艳”,她就像是盛开在雪地里的梅花,看着傲骨不屈,高洁秀雅。
但是雷损知道,雷纯清丽的外表下,是一颗为权势而燃烧的野心。她早早就接手了六分半堂的一部分事务,出手狠辣,内心果决,头脑聪明,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极其完美。因此,就算雷纯不能练武,雷损也是把她当继承人培养的,他们二人真的很像。
雷纯容貌顶尖,但是仔细看看好像比陈格差了点。
该死,你个大男人怎么还长这么好看。
雷损的心里清楚,雷纯有着陈格没有的优势,她不心软,不天真。
如果邀月落在雷纯手里,她绝对会把人直接杀死。
雷损看着雷纯,眼中全是满满的喜爱,他有无数次错觉,觉得雷纯真的是他和小白的孩子,而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雷纯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她衣服上镶嵌的随意一颗东珠,就够普通百姓家生活十几年了。
外面一直有雷大小姐是整个江湖上最有权势女人的传言。
但其实,那不算是传言。
“纯儿,你终于来了。”雷损开心道,“你的房间在一个月前我便让人精心布置,你看看喜不喜欢,不喜欢再换。”
雷纯嘴角挂起微笑:“有劳父亲为女儿操心。”
当然是不存在不喜欢的,父亲自然是知道女儿喜欢什么:上好的和田玉雕成的莲花、松鼠摆件,随意放在窗边的青花瓷、粉瓷花瓶,里面插着最应季的花,每日都换新的。价值千金的挂画,都是花鸟图。足有一人高的铜镜,上面雕刻花纹。
“纯儿,为父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给你说。”雷损严肃道。
“父亲但说无妨。”
另一边。
陈格刚刚从习武堂的台子上下来,就被一群人七手八脚的拿着纱布包了个严严实实,整个人和木乃伊一样,正蹲在菜市场门口吃大包子。
追命他们买来的早饭早就凉了,楚留香就想吃点热乎的,他们就随便在一个小摊坐了下来,当早午饭吃。
陈格一边吃一边说:“你们真没必要把我捆成这样,我这都是小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