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后天就要走了,你难道不想最后再亲亲我吗?”
马柏全慢慢的向后的抵,逼着张康乐往卧室的方向走,张康乐有些无力:“后天走了你顶多也就在北京待一天,临走前要吃,再见面还要吃,马柏全,年轻人知不知道要节制!”
张康乐极其心痛的摇晃他的肩膀:“知不知道?”
“偶尔可以知道,偶尔不知道。”
“……朽木不可雕也。”
“嗯嗯,所以接吻,快点张康乐。”
其实一整天拍摄十几个小时下来,他们只和对方黏在一起,眼里完全都是对方,有的时候脑子浑浑噩噩的,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完全就是随着本心,随着爱人的行动。
终于猛地一卸力,张康乐也终于将自己紧绷的神经撤掉,格外认真的给了马柏全一个吻。
马柏全的手趁机扣上他的后脑勺,将人抵在墙壁之上,膝盖蹭入他的腿窝之间,不轻不重的将人支起。
两人接吻的时候都爱闭着眼,张康乐已经适应了此刻周围的黑暗,他已经无法再做任何思考,只能紧紧拥抱住马柏全,在他舌尖探进来的时候拼命的向后缩脖子,直到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几乎要见到令人发疯。
长时间的接吻过后会呼吸不上来,头脑发懵,只是这一次,两个人都未曾留有休息的余地,喘着气便滚上了床。
实在是太热了。
张康乐的后背止不住的冒出细汗,他鼻尖也开始冒汗,马柏全抵住身下作乱的腿,禁锢住他的腰身,又极其迅速的拥抱住他,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
他实在不能离开张康乐一点。
哪怕只是拥抱的不够紧密也不行。
张康乐的胸口处平白的多了几道红色的印子,前些天咬的那几口还没消下去,可马柏全却觉得格外好看,如果要非让他形容一下,那便是红梅覆雪。
他的皮肤好到不象话,格外的适合穿丝绸制的衣服,他的美,又算得上是那种独属于丝绸流动性的温柔,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真丝的料子会随着他身体的曲线垂坠而下,一时竟让人分不清裸露在外的肌肤本身就有了一层柔光的滤镜,还是因为在面料的衬托下才变得富有光泽。
这叫看。
光是看就让人联想万千,更别提摸了。
丝绸让人首先感觉到便是顺滑的手感,这种感觉让人上瘾,就好像是成了精的妖精,在无时无刻的贴近你,向你展示他的风情。
柔软的布料不会咬紧你,但是又得益于它独特的手感,让你不自觉的反复摩挲它。
可是,抚摸丝绸也是个精细活。
就好比长时间的做同一件事情,时间一长,就慢慢的叫人没了耐心,然后便是青筋暴起,咬着牙,感受着血液冲到头顶的刺激,让人头皮发麻。
马柏全承认自控力差,但只在这一件事情上面承认。因为最好的人便在眼前,他做不到和他拉开距离,所以只能用行动来表达爱。
他看着身下人眼皮的跳动,死命的咬住嘴唇,不肯泄出一点声音,嗓音哑了几分:“哥,你在忍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