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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第13页)

“大哥,我问你,那姑娘家里情况是怎样的,你了解吗?”

“我都了解清楚啦。”林大金缓缓介绍,“人家顶上有两个哥哥,都成了家,底下还有弟弟妹妹,年纪都还挺小,没什么劳动力。去年家乡发洪水,家里没收成,养不活这么多人,就让她来城里讨生活。”

呵,骗人!

林小堂撅起小嘴,心里跟明镜似的。

真正活不下去要来城里讨生活的人是顾雨那位相亲对象辛秀敏。

辛秀敏为人勤劳踏实,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家里看她手脚爽利会干活,留她到二十也不肯许人家。

遇着收成不好的年头,辛秀敏父母一琢磨,思索着之前帮助的一位知青回了城,看能不能托那位知青给自家闺女在城里安排一份工作。

两老对自家闺女的勤奋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认为勤快的人到哪儿也饿不死,自家闺女肯定能在城里生存下去的。

至于韦骊娟,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她家里虽遭了灾,但有存粮,饿不死她。

她是听说辛秀敏打算去城里托人找工作,心思蠢蠢欲动,也跟着进了城。

城里人的日子再怎么样都比乡下要过得好,要是能在城里找个男人嫁了,以后都不用回乡下过苦日子,多划算啊。

怀着这样的小心思,韦骊娟才跟着辛秀敏一起进城。

林小堂觉得想过好日子这种念头没什么问题,但是……韦骊娟和她大哥是真不合适啊。

她大哥在家里又当爹又当妈的,以后娶媳妇也是希望娶个勤快能持家的回来。

然而韦骊娟性子很懒。

生在农村,却和其他农村姑娘不一样,太阳晒了不下地,阴天有雨不下地,重活累活不肯干,站得久了也嫌累,哪怕生个火也嫌油烟重。

家里人拿她没办法,都说她是农村身子城市心,这么懒散,就该生在不干农活的城市里。

或许是周围这样的言论多了,韦骊娟自己也萌发这样念头,寻思以后要嫁到城里去。

可是……城里只是不干农活,不是不干活啊。

书中的韦骊娟嫁给林大金后,通常连饭都懒得做,林大金从工厂下班回来,还得忙前忙后的做饭伺候她,仿佛娶了个祖宗回来。

这谁乐意?

再好的感情也得被消磨殆尽。

况且韦骊娟这人又有点虚荣心,花钱有些大手大脚。

林大金是节省惯了的人,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婚后工资上交,没过多久就被韦骊娟添置无用的东西花掉大半,矛盾就这么爆发了。

三天两头地吵,自打结婚家里就没太平过。

后来顾家在顾云的带领下慢慢发迹,顾雨去鹏城发展房地产,顾家的经济条件逐渐好转,辛秀敏过上了好日子,韦骊娟开始眼红。

她羡慕辛秀敏身上的新衣服,手腕的金镯子,颈脖间的珍珠项链,回家面对一地鸡毛,过着清贫生活,对林大金愈发不满。

矛盾又一轮爆发。

总之,一言难尽。

要说韦骊娟这人心思特别坏特别歹毒,那倒没有,只是为人有些懒散,花钱大手大脚又有点虚荣,和勤奋又小气的林大金实在处不到一起去。

两人三观不合,强行过日子,可不得鸡飞狗跳。

在鸡飞狗跳之前,林小堂只能尽量劝自家大哥想清楚,“大哥,结婚可不是儿戏,你见人家一面就知道人家性格咋样?就能判定你和人家能过一辈子?”

“一般相亲也得有个过程,哪怕双方愿意,不也是要先处处看嘛,你这么快把结婚日子定了,万一婚后发现不合适怎么办?”

对于结婚太快这一点,林大金心里也是有点顾虑的。

不过人家顾雨都能这么快把日子定了,凭啥他不能?

“小妹你就别操心这些了,这些也不是你该操心的事,你先操心操心你的学习。”林大金大手一挥,示意要中断聊天。

林小堂不依,“大哥,既然你想成家,那我问你,你想娶个懒媳妇回来吗?”

“懒媳妇?”林大金眉头一挑,压根没考虑过这一点,“人姑娘家是从乡下来的,能有多懒?”

乡下姑娘一个个都勤劳能干,比娇气的城里姑娘顶事多了。

“那可不一定。”

林小堂笃定地问:“你见过她,看过她的脸,觉得她和其他乡下姑娘一样吗?”

“是不是觉得她皮肤白,和印象中土黑干瘦的农村姑娘不一样?”

这话戳到林大金心窝子里。

他不由想起相亲时见到韦骊娟的第一面,的确皮肤挺白,和他刻板印象中黑黑瘦瘦的农村姑娘完全不同。

“不排除有些人天生肤白晒不黑,但农村大多数女性干农活是需要在烈日下暴晒的,经常干活的女人,皮肤一般不会很白,而且会比较粗糙。”

“只有病恹恹无法下地和经常偷懒不干活的人才可能养得一脸白皮肤,大哥你觉得她是哪种?”

林大金哑口。

沉默片刻,争辩道:“可能她就是皮肤比较白,怎么晒都晒不黑呢?”

林小堂不置可否,继续加码:“我猜大哥你肯定也没仔细瞧过她的手,经常干活的人手掌里都有茧,你留意到她手上的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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