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斯也随她从地上起身,墙灰和土粘得哪都是,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水沟那边,生怕吓到不远处的少年。
水沟底,是密密麻麻的虫子尸体,被碾碎、拆解,黏糊糊的汁液挂着还在抽动的腿。
丹妮斯转头,欣赏的目光落在少年背上,少年正停下怼书包。
原来,打那时起,她的本性便已现出端倪。
丹妮斯在期待着什么,又有些顾虑,最终还是期待战胜了顾虑。
就算违背了不要搅乱时间的劝告也没关系,不要太在意。1
在少年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之前,丹妮斯抬脚跟了上去。
——
刑侦界通常认为连环杀人犯有一个「金券」,他对凶手有着特别的意义。尽管凶手总是在受害人身上寻找他的影子。但他无法被替代,「取得金券」是凶手转变的重大节点,她很可能达到满足,就此收手,也可能彻底疯狂。
少年的身影走进单元门。
少年拖着沉重的负担摇摇晃晃地爬楼梯。
少年站到一扇防盗门前,重重地叹了口气,放下双手的袋子,怼下书包,从裤兜里拿出钥匙,又叹了口气。
少年拧开房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少年拎起东西,走进房门,放下东西,一手脱鞋,一手拽着门把手关门。一声闷闷的钝响,门夹到了什么东西,少年还以为是自己的塑料袋没放好,她转回身。
四根指头夹在门缝间。
她的未来
那个晚上,坏掉的路灯,没有监控的绿化带,男人的挣扎与尖叫。
丹妮斯抬头望天,原来那天的月亮这么圆啊。
她除了让王氏男喊出声外,还犯了另一个错误——放倒两男之后,她居然没赶紧溜走,而是站在那儿,欣赏从牠们身上流下的、和黑夜融为一体的血,嘴角的笑意实在克制不住,眼底的狂热更是惊人。
反正待会儿路过的目击者肯定是惊到了。
丹妮斯不由吐槽薇薇,真蠢。继而又抬起手,微笑着隔空抚摸她的头。
——没关系,你只是缺少经验,多杀几次就好了。
目击者来了,是个外卖小姊,她真勇敢,面对浑身是血的凶手,还能临危不乱,分清轻重缓急,扔下外卖以极其迅猛的身手跑到人多的地方,再掏出手机开始报虋警,事后,她还敢作证。
丹妮斯在法庭上见过她的脸,她还是害怕她的,但她依然敢作证。
就为了给两个男人声张正义。
蠢货。
贱骨头。
不过丹妮斯这会儿心情很好,身心都得到久违的放松,像是终于把身上的瘤子切掉了。她不打算去追那个外卖员,而是走到迷茫地望着外卖员逃跑方向的薇薇面前。
薇薇的眼睛无法在她身上聚焦。
“没关系的。”她对薇薇说,“不要害怕,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值得你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