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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知道?”我只不过是突然感慨一句,没想到丹尼尔竟然知道。
丹尼尔拿起一旁的擦手巾将手擦干,有些无奈。
“书黎,我虽然是瑞士人,但我学过中文,了解过中国文化,曾经也去过中国。”
“我倒是忘了这茬。”我摸了摸鼻子,脸上爆红。
“书黎,这只鸡要怎么处理?像之前煲汤一样洗干净就行吗?”
丹尼尔将刚买的鸡提起来问我。
我甩了甩头,将脑子里哪些有的没的甩掉,站起来。
“不用,我来处理,其它的菜也是,全交给我来处理。”
丹尼尔的汤虽然煲的好,但刀工实在是差劲。
见我这么说,他便将鸡放到一旁,并将围裙解下,给我套上:“那我就放在这里了。”
我点点头,将鸡剁成小块,并将其它菜切好放在一旁备用。
我估摸着时间,等艾玛从医院出发十分钟后才开火。
这样她到家,我的菜也刚好全部上桌。
果然,菜刚上桌,屋外便传来门铃声。
丹尼尔打开门,果然是艾玛:“好香,书黎,你做了什么?”
我打好饭,放在他们面前:“都是些家常菜,你们尝尝。”
大家的口味不一样,也不知道他们吃的习不习惯。
“好,闻着就很香。”艾玛说完,便拿着筷子准备去夹菜。
然而筷子刚伸到菜碗里,就被甩了出去,她略显尴尬的看向我:“书黎,我不会用筷子。”
“那我教你吧!”我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筷子,去厨房洗干净,放到她手中。
“拿筷子前,要现将两根筷尖对齐,用拇指、食指、中指三根手指轻轻将筷子拿住。”
这样,我边说便示范:“很简单的,你试试。”
随后,我拿了个可乐鸡翅夹到她碗中,艾玛试了几次,才从碗中夹起鸡翅。
“书黎,你看看,是这样吗?”
看着她欣喜的样子,我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对,就是这样。”
丹尼尔也朝她竖起大拇指:“艾玛,你学的很快,中餐就是要用筷子吃才有意义。”
“真好吃。”艾玛很快便将一根鸡翅吃完。
然后磕磕绊绊的去夹餐桌上的其它菜。
这一刻,听着他们的夸赞,我觉得自己这一手厨艺也算没有白学。
“好吃就多吃点。”说着,我开始给他们介绍这些菜的名字。
“书黎,你的手艺可比丹尼尔的好多了。”
艾玛嫌弃的看着丹尼尔,嘴中也不忘踩他一下。
我好笑的看着这对姐弟。
“艾玛,丹尼尔已经很厉害了,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汤煲的那么好喝,我是自愧不如的。”
我的厨艺都是在这七年间,日复一日练出来的,但丹尼尔却好似天生就是做厨子的好手。
我不过教了他几天,他就能触类旁通。
“你就夸他吧,你看,他尾巴都翘起来了。”
艾玛看着丹尼尔得意的样子,朝他竖起了中指。
一顿饭在吵闹中结束。
他们两人帮我一起清理了餐桌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临走前。
艾玛还朝我邀约:“书黎,下次我还能过来蹭饭吗?”
我很喜欢这个金发女人,笑着点头:“欢迎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