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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第31页)

据她所察,楼以璇在班里似乎没什么特别要好的同学,极少有跟女同学勾肩搭背的情况。

可几乎每次“窥探”到楼以璇跟陆灵暄同行时,陆灵暄都有对楼以璇“动手动脚”,而楼以璇的表情和动作也都十分自在松快。

陆灵暄的名字,她是在运动会上的广播里听到的。

那年的运动会,陆灵暄高二。

楼以璇从没参加过运动会,林慧颜知晓。

但陆灵暄应该是每年都参加了,而且短跑是陆灵暄的强项,在100米、200米赛跑中都拿到了好名次。

门对门做了三年邻居,她和楼以璇已亲近到可以到对方家里吃饭,却都仍未向对方言明过自己亲朋好友的脉络。

她们一面撕毁着“师生”的这张标签,又一面严守着“师生”的这条边界。

“我也在赌,赌你还记得我,赌你还挂念我,赌你,会来找我。”

“林慧颜……”

“以璇,我那时没有想太多,没有想破坏你的生活,我那时,也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陆灵暄是她唯一的线索。

稍纵即逝。

她必须把握住。

那之前太久太久没有楼以璇的消息了,她以为的相忘江湖,她以为的各自安好,她以为的无牵无挂,都在偶遇陆灵暄的那一刻,如排山倒海般吞噬了她,也冲醒了她。

“你赌赢了。”

“是,我赌赢了。”

“我也赢了。林慧颜,我们都赢了。”

看着她款款情浓的眼眸,楼以璇将她那含笑的唇角藏入心扉,勾着她一起缓缓奏响一首曼妙的夜曲。

她从没想过,去年九月的那场重逢居然是林慧颜一手促成的。

更没想过,把这场她连梦都不敢梦了的美梦照进现实的,竟会是林慧颜。

是林慧颜啊。

是她爱到爱怕了的那个林慧颜啊。

楼以璇这小半生已淋过许多滂沱的雨,而最酣畅的,是和林慧颜共享的每一场。

雨水早已住进了她的眼睛,也住进了林慧颜的身体,因而每个雨天,她们都将迎来久久不返晴的潮。

她的眼睛是湿的,林慧颜的身体是湿的。

可这丝毫不妨碍她们的约会。

不妨碍她们拥吻彼此。

穿过烟雨濛濛的楼以璇,描摹着一方宛若传世的清冽白瓷。

她吻了疤,又抬了脚,于又一场春和景明中邂逅潮湿的世外桃林。那里头埋着她今日亲手酿就的桃花酿,劳作了一整夜,惦记了一整夜,到底是喝上了。

不过敏的酒,幽香浅浅,柔肠百转,香与味都的确比梅子酒更迷人,也更醉心。

雨丝垂落,密密匝匝地织出轻纱。

桃花开得正艳,粉丽的花朵在烟雨里浮着一层薄雾,像漫山碎玉被春水浸润过,洇开水灵灵的湿意。

林中雾气升腾,花瓣上凝着水珠,犹如一粒粒打湿的胭脂。

胭脂,就该涂在唇上。

她张唇抹了抹,又抿了抿,细腻的质感,不可言喻。

桃花自古便是顶顶好的东西。

能酿酒,能制胭脂,还能入膳、入糕点。

楼以璇品赏着林中最烂漫如幻的一朵,每一片花瓣都被她心怀虔诚地细细抚过、吻过。

耽搁半晌,雨势仍不见小。她没带伞,只得往桃林深处寻棵大树躲一躲。

踏进去,轻踩湿软的苔藓,似惊了花仙,耳旁雨声沥沥,桃花簌簌落肩。而远山在雨雾里化作了一抹黛青色,只留山尖的一抹红霞,沉沉浮浮地落入了和它一样艳红的唇口。

桃树下是躲不了雨的。

桃树下的雨更大,更急,也更密。

一个人可以有多少种身份呢?

楼以璇是种树的花匠,也是采花的精灵,更是贪酒的小猫。

背后是冰凉的瓷钻墙面,前方是火热的花洒水帘,林慧颜脚下几度打滑站不住,都被楼以璇托稳了。

楼以璇一点都不弱。她喜欢这样亲吻林慧颜,她知道,林慧颜也喜欢被她这样地亲吻。

每每尝到满嘴的桃花香时,她都能感觉到不同于手掌触碰时的来自林慧颜的剧烈,剧烈地一遍一遍唤她的名字。

“以璇,以璇……”

一声又一声,林慧颜踩着她的肩,唤着她的名,攥着她的发,将汹涌的爱意毫无保留地赠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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