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做爱的时候下颌骨滴下的汗水
喜欢他骚话一大堆,撩她只用一个眼神。
喜欢他做完第一件事儿是抱紧她。
喜欢他靠岸后和人交谈,如沐春风,惹人心眼。
喜欢他纹身遍布,有关于她的那个。
更喜欢他卑劣又浪荡,缠绵又浪漫。
路过东南半岛的时候遇到了一伙儿打劫的船只。
任之初不怕,因为顾随在身边。
但是顾随害怕,因为任之初在身边。
他害怕她受伤,不害怕那群人拿刀比剑。
船只靠近一百米的时候顾随上了甲板,他端着枪口,对着对面男人的眉心。
一个语气词,眉飞色舞,看不出半丝怯意,o39;Bang!o39;
扳手咔哒响,他笑的有些不羁癫狂,任之初条件反射抱他腰。
那群人没枪没胆,打转离开。
顾随抱住任之初腰肢,教她对那群人比中指。
他说不要怕,老子在。
这是南半球七月底的一个夜晚。
船被停在柟国海岸,方圆几百公里看不到一个人或物。
这布满星星月亮的小岛正值仲夏炎热,任之初躺在甲板上歪着脑袋吹夜风。
就是这个时候,顾随靠在一边用手指碰了碰她的指尖,手指也缠住她的指腹,一根两根的,渐次重迭交缠。
他与她十指相扣,望着天空,耳边温热呼吸。
然后就开始做爱。
这次顾随没能好好给人抱进卧室,他说甲板挺好的,我想在这儿操你。
任之初突然想起相遇那天,他们不顾一切的做爱,吃完睡睡完做,日夜不休,船在原地停了两3天。
3年的时间真挺可惜,她原本可以多被他抱一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