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只喜欢男的”(捉虫)
楚靖宇带着阿水赶到刘子俞家,小楼的大门敞开着,他俩楼上楼下一个个房间找去,竟没发现一个人影。
“阿水,附近最高的地方在哪?”明明只穿了一件衬衫,楚靖宇还是出了一身汗。
阿水喘着气说,“应该是圣玛丽大教堂。”
两人又开着车前往圣玛丽教堂,楚靖宇暗自祈祷能一次找对,他没有机会可以浪费。
高度紧张的楚靖宇没有发现一辆小轿车一直跟在他们身後。
圣玛丽大教堂有三四十米高,顶部两侧是哥特式的钟楼,此时正是饭点,楚靖宇和阿水的到来惊得一地的鸽子乱飞。
教堂的最高点就是那个钟楼了,楼顶的左右侧各一个。
因为时间紧张,楚靖宇对阿水说:“去钟楼,我从左边上,你从右边上。如果你看到刘子俞一定要把她稳住,等我过来。”
两个人分头行动跑向教堂,一路跟着他们车後面的穆宣叶也下了车。
他的手里还拿着楚靖宇的外套。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来干什麽,有些事他就是想亲眼看看。
越是期待的事越容易落空,越是害怕落空越是自虐一般想亲眼见证。
好在有上天眷顾,等楚靖宇爬上顶层的钟楼,看到刘子俞正将身子探出护栏。
“子俞!”楚靖宇紧张的心怦怦跳。
刘子俞扭头,眼里闪过惊讶的光,她笑的异常灿烂,“你来啦。”
“我来了,子俞你先过来好吗?”
刘子俞脸上妆容精致,穿着裁剪合身的旗袍,踩着高跟鞋。
像是来这里欣赏风景的富家小姐,而非心灰意冷寻死之人。
钟楼护栏的高度只到刘子俞大腿根,人非常容易掉下去。
“听话,过来。”楚靖宇慢慢靠近刘子俞。
他见过太多表面正正常常,内心却已经死掉的人。
他们习惯于微笑和乐观的情绪掩饰自己的不自信,习惯用“我没事”表示自己的状态,遇到问题只会将责任归结为自身。
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紧绷的细绳终将断裂。
“我平时就很喜欢看这些鸽子,如果我也变成鸽子,就不会被人厌恶了吧。”刘子俞伸出手想抓住窗外的阳光,她虚抓了几次无果,就放弃了。
“你说什麽胡话,怎麽会没人喜欢你呢?”
“你不要过来。”刘子俞转身面对着楚靖宇,她的身後就是蔚蓝的天空。
楚靖宇停下脚步。
刘子俞细语呢喃:“我被亲爹亲娘用一袋稻谷就给卖掉了,他们是喜欢我吗?”
“我把一切都给了沈安,他喜欢我吗?”
“花钱雇来的阿嫂,我从来没把她当下人看过,什麽好东西都想着她。带她买衣服买首饰,她却和沈安一起要把我告了,她喜欢我吗?”
“而我的那些影迷,知道我和钱友国在一起过,把我家砸了,一口一个荡妇,对着我的画报进行侮辱,他们喜欢我吗?”
“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件好看的物件,我红的太快是因为靠着男人,现在发现我不是他们心中的干净物件,我玷污了那些老爷们的眼。”
楚靖宇安静的聆听着,脚下的步子悄悄挪向刘子俞,他认真的说:“今天那些闹事的人都是沈安顾来的,你还记得吗,我说过你是我见过最有灵气的演员,有大把的人能真正欣赏你的事业。”
刘子俞摇摇头,“你不懂,人会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