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吵,我在烧烤。”
付清歌的心事,被别人接二连三道出,不惊反喜。
她扭扭捏捏地挪到经夫人身边,娇怯怯软绵绵地喊了声,“姐姐,你都听到了吗?”
经夫人木着脸,扯回被她拉着的袖子,“听到了。”
付清歌更欢喜了,黏糊糊甜蜜蜜地说,“那,那你觉得我怎麽样?”
这掺了三斤糖的声音,让在场听得都牙疼。
只有莫文清还在精神恍惚,“这麽甜的话,你从未对我说过。”
被打扰只能重头扳手指算数的干爹,没好气地说,“废话,她喜欢的是我老婆,又不是你,当然不会对你说情话。”
莫文清:……
莫文清仰天长嚎,“这世界怎麽了?为什麽好女人都去喜欢女人了?!”
莫文清像是想到什麽,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付清歌,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因为我伤害了你,从而对全天下的男人死心了,这才喜欢经夫人?”
对,一定是这样,总不可能他作为鸟中王者,还比不过曾经的女朋友吧啊?
那他算什麽?
这他麽不是比av剧里永远睡不醒的丈夫还惨吗?!
桓灵诚恳地说:“在知道你整容前,她确实喜欢过你。”
否则,也不会答应所谓的三人行。
“脸就那麽重要吗?”莫文清不甘地问。
付清歌理所当然,“当然了,你脸不好看,那我的宝宝怎麽能好看?宝宝肯定也希望自己长得漂亮吧?”
“若是生下来跟你一样,宝宝岂不是会恨我?不行,为了宝宝负责,我一定要严选宝宝父亲!”
莫文清差点没当场吐血,“那经夫人呢?她又算什麽?”
衆人恍然,对哦,经夫人不同样不能让付清歌生漂亮宝宝吗?
难道……
“卧槽!难道经夫人是男的?”
“该不会和庄家庄太太一样,也是施展了人妖魔法?”
经夫人:……
经夫人眼角抽搐,“我是女的!货真价实!绝不可能让别人怀孕!”
“你们脑子到底装了什麽?为什麽满脑子都是男变女女变男?这世界上没有这麽多心理认知障碍的变性人,好吗?”
衆人被喷得低头认错,十分愧疚。
对啊,他们脑子怎麽了?浮想联翩,不着边际,实在不该啊!
桓灵默默低头,深藏功与名。
她只是对当代群衆的狭窄认知范围,略微拓宽,也就亿点点。
“我没喜欢过人,”付清歌说,“和男人在一起,是因为想生一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孩子。”
她不打算结婚,也没有兴趣和别人组成家庭。
但付清歌希望,有一个延续她基因的孩子,否则,她这麽漂亮的基因,岂不就浪费了?
“我也从未想过和女人在一起,”付清歌有些困惑,“但经夫人不一样。”
刚开始,她答应莫文清的三人行,是因为嫉妒经夫人拥有莫文清如此完美的男朋友。
但後来,付清歌却发现,莫文清不过她抚慰□□的工具,而经夫人却是治疗她的一剂良药。
是经夫人,在她生理期难受时,连夜驱车赶到剧组,为她熬红糖姜茶。
也是经夫人,在她坦诚为了向上爬成为幼时最讨厌的人时,直接给了她一个温暖怀抱。
同样是经夫人,在她被剧组投资方骚扰时,直接端起红酒泼了那群禽兽,毫不犹豫拉着她离开了那个房间。
而莫文清?莫文清只会怨她事多,烦她当了婊子还立牌坊,觉得她幼稚,无能,豁不出去。
付清歌前所未有意识到,莫文清是一个男人,代表着他永远不会真正理解她。
而经夫人却不一样。
经夫人看得到她在这个圈子的困境,懂得她说不要就是不要,愿意在她最崩溃时拉着她爬出泥淖。
在知道干爹就是经夫人的丈夫时,付清歌第一反应是——
窃喜。
是的,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