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讨论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大概因为昨天下定决心要去霍格沃茨找魂器,睡觉的时候我也满心惦记着这件事,导致我整晚不停地做梦——霍格沃茨的走廊丶盔甲丶肖像,以及公共休息室和四柱床……但不知为何,入目所及尽是一片金红,而不是银绿。这真是太荒谬了,我的梦里怎麽会充满了格兰芬多的东西?
不用说,听完我的抱怨以後,戒指嘲笑了我好一番。
我刚复活那会儿总是会做些不同寻常的梦,但最近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另外,纽蒙迦德的那次梦境让我意识到,主魂会通过梦与我建立某种联系,为此我还紧张了好一阵,每晚入睡前都再三检查自己的大脑封闭术,可类似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再说,主魂给我看格兰芬多的休息室干什麽呢?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看来,这只是个普通的丶没有逻辑的梦而已。
很快我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後,因为今天是去见温斯顿的日子,有一堆烦心事等着我操心。
出于安全考虑,我问温斯顿要了他的住址,不再让他开车接送——万一他的车被追踪了,我这个赤胆忠心咒用了岂不跟没用一样?因为同样的原因,预言家日报我也寄到了温斯顿那里,每个礼拜统一去拿一次,顺便带回够吃一个星期的食物。某种诡异的生活规律就这麽形成了。
最近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直到走进市中心,温度才上来一些。伦敦每天人都多,今天却格外拥挤,只要稍不注意,我就会碰上旁边麻瓜的手臂,然後让我恶心好一阵。难道今天有什麽游行吗?或者是某个我不知道的麻瓜节日?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我都不关心,只想快点脱离这个吵吵嚷嚷的地方,让我清净清净。
我戴上帽子,头低下一点埋进衣领里。温斯顿送我的这件外套好像叫羽绒服,薄得像什麽都没穿,但却很暖和,取代了笨重又不御寒的大衣流行于麻瓜街头。人群里像我这样打扮的不少,什麽人种都有,什麽年龄都有,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挤到了这条街上,恍惚间我觉得,哪怕我把帽子摘下来,也不会有人多看我一眼。
现在的麻瓜太多了,多得像泛滥的害虫。
我冷冰冰地想着,尽量挑人少的地方闷着头往前走。路过一个广场的时候,我看见上面停了几辆乱七八糟的流动摊位车,车上涂抹着蜘蛛丶南瓜之类的油彩,有一辆顶上还挂了一颗僵尸脑袋,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血。我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些吓人的东西只不过是装饰品……今天似乎是万圣节前夜。对了,麻瓜也是过万圣节的。
出于好奇,我停下来驻足看了一会儿。那些流动摊点的店员们纷纷打扮成狼人和女巫的样子,向路过的小孩和情侣兜售糖果丶零食。这可真讽刺,麻瓜们一个个打扮得像巫师,而我这个黑魔王却站在这里,比麻瓜还像麻瓜。不知道这些家夥见到真正的巫师丶狼人和吸血鬼会怎麽样?恐怕得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吧?
我不禁笑出了声,东方好像有句俗语专门用来形容这个,可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
到了晚上这里估计会更热闹吧?如果那时候我有兴致,带戒指出来转转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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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现在住在泰晤士河畔的一座高级公寓里,出入这里的是些西装笔挺的麻瓜有钱人,公寓的楼层高度则代表着他们的社会地位……而温斯顿家在顶楼。
电梯门一打开,我就得到了走廊边上两排黑衣人的热烈欢迎,他们戴着墨镜和礼帽,齐刷刷地向我低头行礼。
“下午好,王子大人。”
这场面还挺滑稽,我套着一件休闲外套,手插在兜里,活脱脱一个青少年,而这些一看就是危险分子的人物却向我鞠躬,毕恭毕敬,连话都不敢说。虽然我还没享受过食死徒的膜拜,但这个估计也差不多了。
“还是老样子,你的排场真够大的。”
我毫不客气地闯进温斯顿家里,在那张占了大半个客厅的豪华沙发上坐下,翘起腿。温斯顿从里面的房间走出来,身上套着睡袍,打扮得很随意。
“这是为了欢迎我的王子。”
“你雇那些人专门来欢迎我?”我怀疑地看着他,温斯顿不置可否地微笑,走进我背後的开放式厨房,“喝点什麽,汤姆?”
“红酒。”我毫不犹豫地说,戒指最近诡异的碳酸饮料爱好把我折磨得够呛。只不过温斯顿端上来的除了半杯红酒,还有一块巧克力蛋糕。
“这是什麽?”我厌恶地指着那块咖啡色的三角形问。
“按理说我不该给你酒精的,你现在是喝饮料的年纪。”温斯顿带着那令我火大的微笑回答我。虽然我看上去像个青少年,可我生于1926年,比他年纪都大。只是,一旦我把这些反驳甩到温斯顿脸上,我就必须谈到魂器,这是我目前还不想暴露给他的秘密。
我和这个麻瓜已经纠缠得够深了。
“最近你瘦了,”温斯顿忽然来了一句,我擡头,看见他正担忧地注视着我,“我应该给你派个佣人的,但你说你能照顾好自己。”
“我的确可以。”
温斯顿什麽也没说,他擡起手,轻轻扫过我的颧骨,我像触电一般避开了他。每逢这样的时刻,他的眼神总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是反感,也不是厌烦,而是不知所措,就像我面对挂坠盒时一样。我不知道一个麻瓜怎麽会带给我这种情绪,所以我选择了回避,不想深究,也不想知道答案。我端起红酒抿了一口,试图厘清自己的头绪,温斯顿则在一旁撑着脑袋看着我。
“你们两个在家都干点什麽?”
“研究魔法。”我放下酒杯,把盛着蛋糕的盘子拉到面前,但我的心思并不在我做的事上,也不在我说的话上。
“什麽样的魔法?”
“一个有关人体练成的法阵,只要把下一段符文编译出来,我们就可以……”我猛然醒悟,“不对,我跟你说这个干什麽。”
“无所谓,和我聊聊吧,汤姆。”
“你又听不懂,有什麽可聊的。”我用叉子切下一块蛋糕送进嘴里。
“人体炼成……听起来和生物领域的解剖学丶生理学有关系,我有个朋友专门搞这个,所以我对这方面也了解一点。说说看吧,也许我能听懂。”
我无奈地瞥了一眼这个不自量力的麻瓜,故意跟他扯了些高深的术语,想让他放弃,顺便打击一下他的自信。没想到温斯顿严肃地听着,不时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最後,他跟我来了这麽一段:“我懂了,虽然你们用的术语和理论不太一样,但基本结论和生物学是相同的——你想要通过增强细胞和组织的整体功能,提高物质交换和能量代谢的效率,来达到改进机体生理功能的目的。”
我呆呆地看着温斯顿,怎麽也没想到最後一头雾水的那个人是我。
“你……”
“从我听到的情况看,你所研究的法阵是‘人体炼成’法阵,里面混合了解剖学丶生理学丶遗传学等各个领域的东西,但你需要的其实只是生理学的部分。如果你感到研究有困难,你应该先找出法阵中的哪些部分属于生理学领域,哪些属于其他,再进行针对性研究。”
我盯着温斯顿,满心觉得荒唐——一个麻瓜竟然在指导我魔法?更让我想不通的是,他说的这些……的确是有道理的。
“你说的解剖学和遗传学是什麽意思?”我放下盘子,半信半疑地接着温斯顿的话问了下去,看看他究竟是随口忽悠我,还是真的知道点什麽。
“例如,你提到的人体炼成必不可少的三样东西——父亲的骨丶仆人的肉丶仇敌的血,”谈起这些问题的时候,温斯顿的神色相当专注,现在的他看起来不像个黑手党首领,反倒更像高等学府里的权威教授,“这样做恐怕是为了引进外来生物体的基因——也称为外来DNA,并把它们插入作为载体的‘父亲的骨’的遗传物质里。在人体炼成中,‘父亲的骨’这一环恐怕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承载着你自己的遗传信息,也是平衡其他两者的基础。最後,你将它们置于一定的实验条件下,比如你所说的一种特殊的魔药,并给予一定的反应温度促使其内部基因多次复制。但你不需要造一具完整的躯体,你想要的只是改进人体的生理功能,所以牵涉到这些步骤的原理,你可以一概无视。”
他讲完以後,我沉默了几秒消化他的话,以及我的震惊,然後沉下声低语,“你以为我是谁?我当然知道要区分这些,但是……”我咬了咬牙,“但是这本书可不是英文,而是用拉丁语写的,对于拉丁语我只知道一些皮毛。”
“拉丁语?”温斯顿奇怪地擡高了嗓音,“如果是这样,我可以教你。”
“……你懂拉丁语?”我觉得认识温斯顿以来我所有的震惊,还没有今天加起来多。不过……是啊,拉丁语又不是魔法。
温斯顿拿起我喝过一口的红酒杯送到嘴边,他的眼睛暗下来,轻轻勾起嘴角。
“在走上这条路以前,我本来是想做一名大学教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