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间里,橘色的灯光把金材昱的内心世界熨烫成温馨的暖色调。
“这里的布置,真的不太像我印象里摇滚音乐人的工作间。”柳书妍好奇的看了看四周。
“你印象中玩摇滚的人是什麽样子的?”金材昱坐到架子鼓後面的鼓凳上,转着手里的鼓槌问道。
“抽象?愤怒?浑身纹身?很容易燥起来。”柳书妍回忆以前接触过的玩摇滚的人,不确定的总结着他们的共性。
“那我呢?”
“你是那种明亮的?”说完,柳书妍自己都笑了,明亮?这算一个什麽形容词。
金材昱咬着唇笑的很有深意“要不要听听看我的现场?”
柳书妍看着抱着贝斯,左手快速拨动拨片的金材昱,在他指下,刺耳又高亢激烈的节奏瞬间响彻地下室,因为场地原因,音响振的柳书妍恍惚觉得自己有些耳鸣。
但或许正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直习惯以优雅得体显于人前的柳书妍,突然很想跟着音乐一起大喊,一起摇摆,和那个扶着麦架调笑着,看着她的男人一起疯一把。
一曲毕,金材昱喘着浊气走到柳书妍身边
“怎麽样?”他挑眉笑了笑,尾调拖长。
柳书妍伸出大拇指,比了个赞的手势,然後调侃的笑笑“所以,这一出,是想让我表扬你吗?”
“不是的,我是真心想让你评价一下。”金材昱收敛笑意,很正色的问。
柳书妍轻点眉心,说了一句“你喜欢Oasis?(绿洲乐队)你的唱腔和他们主唱的风格很像。”
金材昱的眼神随着柳书妍的回答变得逐渐幽深,深深地望着柳书妍,眼里似乎只有她侃侃而谈的身影,然後轻笑一声,说了句
“你果然知道~。”
“所以说嘛,我是个杂家,什麽都懂一点,却又什麽都算不上精通。”柳书妍自嘲的笑笑。
“我曾看过一场最震撼人心的摇滚演出,从此之後就开始喜欢上摇滚,我向往它的自由和勇气,在学生时代就和朋友组建了乐队,可惜的是,
这麽多年来,我却始终没有办法释放出自己内心的野性,没有办法挣脱出长久以来一直束缚自己的枷锁,所以,我唱不出美式摇滚让人澎湃的释放,然後才去学习英式摇滚,你刚才的评价还蛮中肯的。”金材昱坐在高脚凳上,语气淡淡,却略有深意。
英伦摇滚就是给人明亮的感觉,不得不说柳书妍的感觉真的很敏锐。
柳书研无心去探究外人眼中家庭幸福丶一路顺遂的金材昱为什麽喜欢呐喊嘶吼特立独行的摇滚乐,毕竟,柳书研是“三不”规则的忠实信奉者,不过多窥探别人的生活,不关注他人的动态,不过度揣测别人的想法。
“要不要合作试试?”
柳书妍走到鼓凳前坐下,挑衅的朝金材昱花哨的转转鼓槌。
“什麽?”金材昱有些诧异的走到台子上。
“Ro’Roll的WeWillRockYou怎麽样?我只会这一首”柳书研轻踩地鼓,一边调整乐器。
“我唱不出那种很燃的感觉”
金材昱讷讷的说了一句,却还是乖乖背起吉他。
“又不是在表演,就我们两人,唱着玩呗~”
话音刚落,柳书研手中的鼓棒重重的敲击在强音镲上,金材昱的手无意识的开始拨动跟上她的节奏。
柳书研手腕极快抖动,鼓点逐渐密集,架子鼓强有力的节奏,震撼的音色渲染,带动着两人的心跳,她的一只手上鼓棒在花哨旋转,一只手快速加入军鼓和嗵鼓的鼓点,颇具张力的鼓面反应,痛快淋漓的鼓点,让人血液沸腾忍不住地燥动起来。
金材昱侧过头擡起的眼眸不由定在柳书研身上,手上的动作不停,但眼睛却只会呆愣愣看着她,只觉心脏又一次不受控地“砰砰”地跳。
大家有这种经历吗?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在看到她的时候,你就觉得她好像在发光,这一刻,时间开始减缓然後停滞,除她之外,眼中的一切都是朦胧的,就好像美图软件上那种滤镜一样。
如果说之前,金材昱只是明确自己喜欢柳书妍,那麽在今天,在此刻,他了悟到自己为什麽会喜欢她,
风是自由的,而他天生就是追风人。
随着鼓点渐缓,最後“咚”的一声,这场独属于两人的摇滚time也就结束了。
安静,出奇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