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捡的?”
“就路边的垃圾桶边上,我姐姐说,那天下班路过,听见微弱的猫叫声,看过去时,就见它可怜兮兮地缩在那里。”
“它叫什麽名字?”
“你说那只猫吗?它叫白米饭。”男生没忍住笑起来,“因为它很喜欢吃米饭,搞不懂它为什麽这麽喜欢。”
“总有口味独特的猫,还有的猫喜欢吃火腿肠。”
“火腿肠对猫来说不会太咸吗?”
“不知道。”裴霜顿了下,“它就是喜欢。”
“下次去我姐家,我试试白米饭喜不喜欢吃。”
“可以。”
俩人就这麽一路聊了下来,李长嬴擡起眼睑,转动了一下椅子看过去。没看几眼,苏察就拎着打包好的外卖推开玻璃门进来。
“在看什麽?”苏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半晌後,苏察压低声音感慨,“那哥们儿个子挺高,长挺帅哈。”
没人出声。
苏察不明所以地看他,就见他啊了一声,过了会,问:“有我帅吗?”
“……”
面色挺正经,但是语气不太着调,说不清是认真在问还是随口一比。苏察又往那边看,他好歹多吃了三年大米饭,没瞅几眼就弄清楚了前因後果,他扬了扬手中的外卖,“我今天打包的面刚好醋加少了,你给我挤两滴?”
“……”
被调侃的李长嬴装没听懂,低头,视线重新落在电脑上。
那个男生是跟朋友一起来的,俩人走得有些早,不过他俩一走,裴霜也站起身准备离开。见她走过来,李长嬴熟练的将粘毛器递过去。
见她低头粘毛,李长嬴问:“同学?”
“嗯?”
“一直跟你说话的男生。”
“学长。”
“刚认识?”
裴霜将粘毛器放前台,“运动会时的采访对象,一面之缘。”
“衣服别忘了拿。”李长嬴朝衣帽架的方向擡了下下巴,而後道,“你记性还挺好。”对于他这种脸盲来说,这种记忆力确实值得羡慕。
“我记性一般。”裴霜直言不讳,“记得他是因为他身材很好,脸也好看。”
“……”
李长嬴:“所以,这麽多采访对象只记得他?”
“差不多。”
那天她采访了很多人,每一段采访都挺草率的,之所以记得这个男生,除去好身材和脸,还有他真诚的回答态度,後来写新闻稿时,裴霜还曾打电话询问他的意见,衆多因素叠加,确实留下了印象。
李长嬴开始就此推理:“所以他是你衆多采访对象中最帅的。”
裴霜不知道他从哪来的结论,从衣帽架上拿下大衣,随口道:“差不多吧。”
不过穿上大衣,视线从李长嬴脸上扫过後,顿了几秒。
“你也不必如此妄自菲薄。”
李长嬴也是她的采访对象。
真要比,还是李长嬴最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