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赶考
一整个六月林家忙的热火朝天,青梅酒全部封坛後,全家上下除了小林阳等着吃饱乐呵就行,其他人都累得够呛。
尤其是叶稚,明显瘦了不少。叶稚向来不擅长干农活,偏偏又要强。白天下田,晚上还要熬夜酿果酒熬果酱。
累到腰酸背痛也不吭声,要不是林晋逐发现他走路姿势不对,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腰受了伤。
作为一个农家子,干点活就喊累,叶稚自已都觉得丢人。
等毛豆全部收完,还要继续除草追肥点豇豆,这是家里不可或缺的的一道菜。
做成咸菜可以吃一整年,叶稚最喜欢咸豇豆炒肉末,酸辣爽口,既开胃又下饭。
七月的时候林晋逐和林晋山又去了一趟惠山,把剩下的青梅都拉回来。
这一次村长的儿子用林晋逐教他的办法捉到了两只兔子,家家户户门口也晒了不少菌子。惠耀杀了一只兔子热情款待了兄弟二人。
临走前林晋逐告诉惠耀,可以再去买一些其他品种的果树回来种植,占据着这麽好的地理优势应该合理利用起来。
找到适合的种植物,让经济来源多样化,而不是一味的守着一座山只知道卖柴火,固步自封只会让村子越来越落後。
林晋逐拿了二十两给惠耀,让惠山村先走出第一步。林晋逐吃过苦,看见跟他幼时一样可怜的孩子总想伸手扶一把。
八月秋闱在即,学院已经提前让参考的学生回去准备啓程,乡试是在府城举行,从镇上出发需五天才能到达。
周淮清检查好文书盘缠,贴身放好。衣裳行囊已经被周母反复整理。
三年一次的乡试对于平民学子来说是跨越阶级的最重要且唯一途径,周淮清从来就不甘平庸,从他决定走上科举这条路开始,成功便是他唯一且必须要得到的结果。
周淮清谦谦君子的面具下实则是一头有野心的孤狼,他在书院从不结交好友,不参加诗会酒会。
在清风书院,周淮清就像个异类,从没见过谁能亲近他,这种孤立不是他们孤立周淮清,而是周淮清孤立了所有人。
而裴涵知却是个例外,就连周淮清也常常在问自已,这个人到底有什麽不同呢仅仅一面之缘他就能彻底放下了自已的戒备。
难道就因为长得好看吗?他何时变成一个以貌取人的好色之辈了。
周淮清明日就要出发去府城,所以今日用过晚饭後早早地就睡下了。
裴涵知跟周母周遥佳在堂屋一边聊家常一边剥花生,他频频扭头看向里屋,过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进屋了。
周淮清闭着眼睛还没有睡意,只是想让脑子休息一会儿。
听见动静,自然地睁开眼睛看向裴涵知,他已经来周家半年了,除了过年那几天,其馀时候周淮清很少在家,对这个自已捡回来的人既熟悉又陌生。
不管看过他多少次,都会觉得如此柔美精致的脸偏偏长在一个男子身上而不可思议,看久了心跳竟会控制不住的狂跳。
周淮清缓缓起身靠在床头,灯光下裴涵水灵灵的眼睛仿佛有一层泪光看得人心口酸软。
“淮清哥,这个平安符是我跟周婶去寺庙里特意为你求的,祝你此次赶考一路顺遂,一举夺魁。”
一枚小小的平安符静静地躺在裴涵的手心,周淮清伸手拿起仔细端详好一会儿才收好,声音不自觉放软:“多谢。”
“你如果困了就早些歇息,明早还要早起赶路。我跟周叔周婶还有遥佳在家等你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