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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梦文学>【瓶邪】魂归天阑 > 第102章(第1页)

第102章(第1页)

四成不到。

这真的是一个……可以说太低太低的概率了。江迎春没有想到,以云南湘西那些诡秘奇异的神丹妙药,平时多少有门有路子的人,赔钱又赔命地求来张续命符,在吴邪这里,就变得这样一无是处。林朝阳当初波澜不惊地将整个计划说得成竹在胸头头是道,他就算想到不会是百分百的陈功率,起码也在七成以上。现在白英却突然告诉他这事连一半的成功率都没有,江迎春一瞬间觉得头有点大。

“完了完了完了,居然被你骗了。”他敲着脑袋挨着林朝阳坐下,不着痕迹地扶着箱子往自己这边挪了挪,“这吴邪要是没活成我可就成了共犯了,张起灵那阎王会杀了咱们的。”

啪。林朝阳一把按住慢慢移动的箱子,提溜起来往白英怀里一塞,不满道:“你想干嘛?带魂玉跑路?我告诉你,现在咱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要敢半路拆桥,我就告诉张起灵主意都是你出的。”

“操,要不是你一开始没说清楚老子至于跟你大老远的跑过来?妈的,四成!你当这是白鼠实验?魂玉就这麽一块,我费心费力才完成融合,如果不成功,没有第二块魂玉给你用了!把魂玉给我!”江迎春坐在沙发上瞪他,将面前的桌子拍得彭彭直响。倒不是真的怕张起灵,反倒是心疼自己研究成果的情绪占了大部。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对生死看轻,却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看重,这次要不是没能挡住“起死回生“这四个字的诱惑,说不定他会对整个计划抱保留态度。

“这东西本来就是给人用的,现在有这麽个机会不是正好吗?放着放着,你放着长霉啊?”神玉神玉,玉能封神就足以说明其价值。林朝阳知道这一点,说出来的话自然也显得有些底气不足。不过他片刻就又恢复过来,不甘示弱地也拍着桌子,嚷嚷道:“你懂个屁啊!破而後立知道吗!我敢保证这三块神玉再用到别的死人身上都不一定有吴邪成功的几率高!这麽好的机会不把握你是傻子吗?”

“哼。”江迎春用鼻子发出一个气音,双手环胸靠在沙发上,冷笑道:“世上人有千千万,魂玉可就这一块。”

他们争吵的声音不算小,又是大骂又是拍桌子的,实验室里守着吴邪的男人忍不住探出个头来。白英抱着箱子面色平静的走过去,递到他手里,让他进去。然後自己转身,往门上一靠,接过话头,淡淡道:“万物皆有其用处与归所,虽然四成是低了一点,但是对于吴邪,咱们不能以常理来判断。”

“的确,魂玉就这一块,但是血玉骨玉哪个不是一块?你就这麽密封着千世万世的放着丶不用,灵气效用迟早被磨得一点不剩。实话讲,给常人用,排斥异变比吴邪只多不少,你以为神玉是怎麽养成的?前一秒你将戾气清除干净,下一秒就能被普通人侵蚀,直接变成废玉。而吴邪就不会这样,他早就与普通人的身体不同,像他这样从骨子里死的透透的,多少年都找不出第二个。或许一根头发不好拿,但是一把,你就很容易连根拔起。”

“别给他将这些深奥的,他智商低。”林朝阳打断妻子的话,从桌子上的文件夹抽出两张纸,摆好,指着道:“用这个来比喻。普通人就是你写个字,不好,擦了重写,但是纸上会留下擦除的痕迹。而吴邪呢,是写坏了,然後撕巴撕巴回炉再造,拿出来还是白纸一张。你说,哪张纸写出来效果更好?肯定是第二种啊!”

江迎春似乎被说动了,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继续。”

“继你妹的续啊。”林朝阳无奈:“没了,就这麽多,整个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只差你们一拍板了。”

江迎春看着他,伸手拎起桌子上那张纸,抖搂抖搂,道:“那照你这麽说,这张纸,打回重造了,那还是这张纸吗?”

“怎麽不会是?结构一样,纤维一样,我们要做的只是重构身体,将上面所有的痕迹全部抹去,让他归为像婴儿一样初生时的纯白。至于以後,他会被染上什麽颜色,什麽墨彩,那就是张起灵他们操心的事了。”

“你们这算是——将吴邪这一世的经历给抹消掉了?”江迎春为这个说法惊叹不已,“假如真能成功,那可有点不得了啊。”

“对啊!所以说机会难得啊老江,你还有什麽不同意的。”林朝阳也感叹着,瞅着他眼神真诚。

江迎春是真的心动了。高风险也是高回报,他是个医生,还能有比见证一个人死而复生更刺激更惊奇更激动的事儿吗?肯定没有,一生就这麽一次。可他也不是傻子,脑子还好好得包在头皮里,丝毫没有因为林朝阳的几句话就抛弃理智。他面皮一抖,皮笑肉不笑地踩上桌沿,斜睨着林朝阳嗤道:“老林我从来不知道你唬弄起来人也一套套的,看我读书少怎麽的?要真像你说的那麽契合,怎麽可能才有四成的成功率?”

林朝阳一愣,脸色马上变得不自然起来。他双手抓了把头发,低头沉默了一会,叹道:“唉,还真让你说对了,要这麽好办,我也就不头疼了。”

“呵呵。”

“老江,你听过招魂翎吗?”林朝阳擡起头,双手撑在膝盖上,正视着前方的白英道。江迎春看着他,觉得他好像是盯着白英,又像是透过白英看别的地方。

“招魂铃,我知道。”

林朝阳却摇了摇头:“不,不是,你知道的那个,和我说的这个不一样。”

江迎春眨眨眼,没明白什麽意思。林朝阳拿过茶几上的一支笔,缓慢地写了两个字,摆向他,道:“你说的那个招魂铃,是道家的法器,召引亡魂,来临受渡。可这不是咱的目的,要是把吴邪渡了,那还复活个毛。我们需要的这种‘翎’,是羽翎,就是两根鸟毛,尾端系着细小的铃铛。我以前在某本古书中见过,这种招魂翎,能将三魂七魄根根剥离,锁进铃铛里。”

“灵魂与肉体的融合并不简单,我找到的这个法子,需要一魂一魄渐次植入,因此这种雁翎就分外重要。你看平时那是些粽子啊僵尸啊,皆是因为有那麽几魂几魄被锁住了,不完全,才成了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形态。万一给吴邪丢个几魂几魄,整个计划可就都失败了。”

“这麽复杂?”江迎春惊讶,“不能一股脑塞进去吗?”

“当然不能!”林朝阳急道,“改造的身体适应原来的魂魄,肯定有个适应过程,你全弄进去,转了一圈不认主怎麽办?都飞了我上哪再给你找去?”

“这样啊,还真没见识过。”江迎春撇撇嘴,“这才是整个计划最难的地方吧?没有这个招魂翎,吴邪就很可能因为融合不成功就此变成一个怪物?这东西上哪找啊?”

林朝阳见他明白了,也索性不再瞒着,笔锋烦躁地旋转两下,点在桌子上,疲累道:“一个美丽又神秘丶只在传说中存在的地方。”

“呃……恩?”江迎春僵了一下,“你说哪?”

“楼兰古国。”

刺啦——砰。

“原来,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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