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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2页)

文风有点诡异,最後有点烧脑,较真的同学最好慎入。

一丶

3月5日这天,有人送来了一个用黑色镶金边的丝绸缎带打包好的礼物盒子。

我彼时还没睡醒,正靠在柜台旁半阖着眼睛追忆我年逾三十以後所丧失的激情和梦想,当王盟把这个漂亮精致的盒子摆在我面前时,我下意识的狠狠嘲讽了上面看起来软趴趴丶代表着青春与少女的那个秀气蝴蝶结。然後将这个黑色美人毫不怜香惜玉的扔进了我落满灰尘的空抽屉里。

早上的雾气在我看来弥漫着一种诡异的青灰色,我沿着湿漉漉的街道,一步一停顿的踏在有些粘腻的黄色区域。迎面走过来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带着古式的旧圆镜片,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盲人,只听见他手里的拐杖落在盲道上敲击的分外沉重。此时我想起了瞎子,确切的说是他的那个拉风的墨镜。我开始想象如果面前的这个老人配上一副“黑瞎子式”的墨镜会不会一跃成为广场舞的领舞大爷,走在引领老年人潮流的尖端。

当然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我眯起眼睛端详了一下这个老人的面容,撇着嘴摇了摇头,充分认同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把墨镜戴出一种时尚流氓痞子味儿。

这时候这老头已经离我很近了,直线距离不过两米。我想如果我不出声的话他会毫不意外的撞进我怀里,以身高算我也会毫不意外的亲到这老头的头顶。虽然我此刻很想恶作剧般的验证一下这老头是不是真瞎,但我更喜欢亲一个妹子的秀发而不是油乎乎的秃子。所以我在擡脚踢开一个挡在前面的麦当劳还是肯德基的空可乐杯之後,兔子般敏捷的跳到了一边儿。

那老头似乎是听到了动静,走到我跟前竟然不走了。手里不知道是木头还是石制的拐杖在敲了两下地面後冲着我这边就捅了过来。我暗骂了一声“艹”,再次敏捷的使出一个侧空翻360度接转体180度落地,躲开了这杀气腾腾气势汹汹的一棍。

“年轻人不瞎吧?不瞎就别占道,给我们这些残疾人点方便。”

这瞎老秃子认定了这边有人,雌雄不辨跟教训自家孙子似得把我好一通说,语气之傲然声调之轻蔑文字之无礼差点让我破口大骂。但我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忍住了,咬着牙和血吞了回去。我知道这世界上就是有这麽一些人,借着自己与衆不同的言行来掩饰或孤独或奔腾的内心世界。就跟过气的三流明星一样,唯恐自己不被人关注,逮住个注意自己的人就开始胡说八道信口开河。哼,这种人我鄙视他,更何况这老头儿还没头发。

我同情的瞪了一眼还在那杵杵杵杵不着人,嘟囔着什麽乱七八糟的老头,绕过在我空翻时差点一头撞上去的绿色垃圾桶,继续着我一步一流连的神经病流浪计划。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也没想过一个确切的目的地。只是觉得铺子里太闷了,加上时不时来个莫名其妙的人或东西,让我觉得想呼吸点新鲜空气都带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我踩着两侧镶嵌着碎花一样的砖块的盲行道,竖状的棕黄色盲砖在网上被描述的无所不能,然我此刻低头看着,恍然觉得自己就像行走在沙漠里一样,漫天的尘雾像被风吹起的风沙铺天盖地向我席卷而来。我沉浸在这莫须有的盛大幻觉里,不远处传来的各色汽笛声听起来渺渺茫茫。

我又想起了黑瞎子。

这种时候想起这麽个人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脑回路是什麽构成了,也许是上次那人来找我的时候我也是这种飘忽的状态,所以这次不知不觉给自动带入了。这一带入,立刻把我从那种玄幻带点美妙的情境里给拉了回来。与此同时,我的身边蓦地发出了一声突破天际的巨响,吓瘫了前面专心致志啃骨头的一条狗。我毫不怀疑如果我还处在那种神游天际的状态,我绝对会坐到地上。

没错,一场车祸发生了。

这车是国外的名车,飙起来嗖嗖的,此刻半个脑袋都让电线杆子给报废了。见着这惨样,我第一反应是好几百万就这麽没了而不是人咋样,这思想吓得我呸呸呸一连啐了好几口,暗骂社会人心不古。其实对于这种事我也挺无奈,我不想用“我是生意人”的借口来搪塞什麽,世界在改变错的不是我。我又不是圣母,没太多悲天悯人的菩萨心肠。对于我这样一个穷兮兮的小人物来说,见着几百万的豪车感概一下实乃人之常情。

围过来的人群渐渐像蚂蚁一样多了起来,嗡嗡嚷嚷比之刚才的巨响都让人头疼。我觉得自己可能有点社交恐惧症了,瞅谁都觉得烦。我本来想上去看看那人是不是翘掉了,又或者还能帮上什麽忙,但这样一来我怕我在呆下去会被这些人给吵成精神分裂患者,踹了一脚那吓瘫了还围过来的充满人性化的狗,挤出人群不胜其烦的走了。

後面那狗估计是嫌我踹它了,色厉内荏的跟了几步叫了几声。我没空理它,在可惜着车烦着人群的同时想到,如果是黑瞎子这个人,把车开到电线杆子上这种蠢事他是绝对做不到的,就他那炫酷华丽到恶心的车技,说不定往你身上溅几个泥点子都是计算好的。

我现在无比庆幸上次黑瞎子来的时候不是开车来的,因为那天正好刚下过一场海啸般的大雨,差点没把我的店给水漫金山。我好容易把门槛垫高了一截,完事累得飘飘然在柜台上迷糊了过去,结果让瞎子一巴掌给拍醒了。

黑瞎子这人我对他没什麽感觉,或许是因为我看不透他的心思。他精通各种枪械,身手好的和那闷油瓶有一拼,我一直觉得他就是笑着的张起灵。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这人挺乐观,後来才发现这人就跟痞子似得,嘴角老是那麽勾着,见着死人勾着,枪口抵上脑门了还勾着,我都不知道他整天在笑什麽。不过能痞成他那样赏心悦目的人可不多,长得不错占了很重要的成分。上次来的时候他把墨镜摘下来让我看过了,眉眼风流的不比张起灵差。

这种天气我觉得自己已经吸入了很多细颗粒物了,嗓子像有虫子爬一样不舒服。我无奈的从衣服兜里左摸右摸摸出了半包皱皱巴巴的烟来,可惜没带打火机,跑到旁边的馄饨店里厚着脸皮的管老板要了一个,坐在人家店门旁边的石阶上抽了起来。

那次黑瞎子的到访让我颇感意外,据他说就是来找我拼酒的。我那时想破了脑袋,还叫上了王盟一块想都没想起来我什麽时候和他有了拼酒的这麽个破约定。我酒量不差,但也算不上好,和黑瞎子拼我简直就是作死,他喝一桶等于我喝一杯。为了不让自己做出点什麽丢面子的事,我立时即刻马不停蹄的义正言辞的否认了这个约定。黑瞎子就是那时嘻嘻嘻一笑,一手搂着酒瓶子,另一手在我的瞪视下把鼻梁上酷帅的墨镜摘了下来。

印象中应该是第一次见到黑瞎子的样子,不得不承认比我小帅上几分。他指着自己的眼睛问我是不是长得很好看,我心里那点肯定也随着这句话瞬间烟消云散。我说你怎麽这麽不要脸,不好看。他如同我了解的一样笑的像沐浴了阳光的花儿,我一点也不想看他笑成向日葵,接着就问他到底是干嘛来的。他说就是来找我叙旧的,说他要接受眼疾的手术了。

我实在没想到是这个原因,气势辉煌的肯定句一下就把我炸愣了。黑瞎子的眼疾我是知道的,百分之三十的治愈几率不算特别大。我问他为什麽突然决定动手术了,他说他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想瞅瞅我长啥样。这个花言巧语男女通吃的人我当然知道是调侃,可确实也隐藏了真正的原因。结果那一下午我们相亲相爱相敬酒杯的喝了不少,说是来找我叙旧其实是来和我讲故事的,我知道的不知道的一些事,还有他和张起灵的一些事。

理所当然的喝过头了。临走时那人暧暧昧昧的凑近我问我能不能留他过夜,我打着酒嗝,用杯子蹭着他有了胡渣的下巴说,你要是变个女的我就留,爷们还是滚蛋吧。我喝的比他少很多,先醉的还是我,可见这人的酒量就像无底洞一样,我一点也不担心他会在路上被劫财劫色出什麽事。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当空气污染者的潜质,在回想黑瞎子到访事件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我已经将那不知名的半包烟消化掉了,面前的空气吸一口大概都能呛死可爱的小白鼠。我心烦意乱的挥舞着手臂,驱散面前又是雾又是烟的朦胧气体。我并没有急着离去,我觉得我现在有点迷路,回忆的虚无感和现实的真实感我还没有彻底交替完全,无所适从飘忽不定的情绪充斥在烟雾里让我心神不宁,我要等他们完全消散之後再决定要走的方向。

大概是我奇怪又搞笑的动作愉悦了身後店里的人,我听见一个年轻姑娘笑了起来,并且像老旧的机器声一样越来越大。我不喜欢这样毫无顾忌嘲笑别人的姑娘,但也不准备指责她,于是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身後门随着我的动作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铃铛响,我以为是我身体的某个部位触碰到了这脆弱的玻璃,立刻心慌意乱的转头准备慰问。

那姑娘一手在自己的围裙上抹着,一手拉着门,几乎是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此时我才意识到,并不是那姑娘笑得越来越无所顾忌,而是她离我越来越近。也并不是我的身体部位亲吻了玻璃,而是在我起身的时候,这姑娘恰好拉开了门。她梳着两个团子头,笑意吟吟的问道:“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团子头这种发型我平生就见一个人梳过,是个古灵精怪又有点古典媚态的发型。可惜这姑娘梳着不漂亮,倒不如一个马尾来的好看。

我这人就是这样,脑子活的很容易带入,也很容易联想。就拿面前这位,我几乎是在见到她的一瞬间就想到了我认识的那个女孩子,见面不多但却记忆很深,和另一个人一起占据了心中青梅和竹马的位置。

北京霍家的那个狐狸一样的女人——霍秀秀。

二丶

据这位笑起来很爽朗说话很温柔的姑娘说,我在外面一边跺脚一边瑟瑟发抖一边挥舞着手臂的样子可怜极了,看起来就像好几天没有吃饭的任性的离家出走的孩子。我觉得她简直就是在颠三倒四一派胡言,先不说她语气里根本掩饰不住的同情,让我觉得她其实是在说我看起来更像无家可归的乞讨人员;而且我的年龄比她大上一轮都有馀,穿的清清爽爽玉树临风,离家出走这种幼稚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一看就和我八竿子都打不着边。

姑娘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放到我面前,自以为笑的很慈祥的对我道:“吃吧。免费的给你做的。”

这姑娘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所以慈祥这种表情放在她脸上不得不说一点母性的光辉都体现不出来。我看着推到我眼前的馄饨,在心底不屑的轻笑了一声。想我吴邪也是有骨气的,在道上叱咤风云的时候这姑娘估计还在上学呢,需要一个女人接济?传出去我的面子还要不要了?当下把泛着瓷光的碗推回那姑娘面前,对着玻璃镜面眨眨眼睛练习了一个温柔的表情,对她道:“姑娘来点醋吧,最好再多放点汤,我有点渴了。”

从早上到现在除了磕了半包烟当了一会儿吸尘器,我还真没为自己的身体补充点颗粒物以外的东西。我看着那姑娘袅袅婷婷婀娜多姿的背影,觉得秀色可餐用在这画面上还挺名副其实的,就是脸差了点味道。如果是秀秀那女人,现在店里估计就不会有我坐的位置了。

说起秀秀我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她了,若不是偶尔来无影去无踪的短信提醒着我这小丫头过得还不错,我几乎都要以为她在霍家的重担下不省人事了。

其实这不能怪我思想太悲观,霍仙姑去世秀秀接手那会儿,霍家已经乱到一定程度了,她的两个哥哥就跟要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一样兴风作浪,她还太年幼,根本平不了这事。如果不是小花出手,我绝对不怀疑秀秀要吃很多苦头。而且那时候小花受伤,秀秀还在照顾他,这简直是在逼她从一个活泼美丽的妙龄少女成长为一个精明能干的白骨精,我不知道这个白骨精现在是不是成型了,就算没有估计也正走在妖孽化的路上,我是真替她感到担心,唐僧肉不是那麽好吃的,我们这些人都已经亲身做过实验,被孙悟空的棒子敲的就跟在荆棘丛里打滚一样。

“你的馄饨。”姑娘妖娆的走过来冲我销魂一笑,双手捧着碗珍宝似得小心翼翼放我跟前,道:“给你添了好多汤,还热乎着呢,别着急,慢慢喝,喝完我再给你盛。”

这姑娘什麽心思我大概也能猜到一点点,可惜我现在生活是毁了容的面目全非。我只能冲姑娘微微一笑,低头一口一口抿着我的馄饨汤。要说我不擅长和女人打交道也不是特别准确,做生意的这个技能点怎麽也要加,只是女人这种生物比男人要难看透的多,交流起来堪称费心费力,而我骨子里是不愿意花太多心思去揣摩别人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的装傻充愣。

我觉得如果我有小花那样祸害女性同胞的嗓音和脸蛋,不至于到现在还是单身狗。他纯粹就是来恶心人的,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要靠才华,简直不留给我们这些人活路。不,应该是不给我和胖子活路,张起灵和瞎子那俩货也是靠脸就能过一辈子的主儿。虽然我觉得自己和胖子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但要论靠脸就能和女人搭上话,我可能还差点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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