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彻底将脸埋在迟雾的颈窝里。
于南也曾经幻想过。
如果他和别的孩子一样有妈,他妈会不会在他身上处处作痛的时候这麽抱着他丶拍着他的背。
可十四年里。
他收获的只有对幻想的一次次撕裂。
窗外的黑狗在叫。
破晓的黎明光洒在两人的身上。
“……。。于南。”迟雾稍微拉开些两人之间的距离,双手捧起于南的脸。现在这张漂亮的脸蛋上沾满了眼泪,眼眶也是一片红,嘴唇外还晕开一片血红,像是被人恶意画了个不伦不类的妆。
可依旧漂亮。
迟雾替他一点点擦掉眼泪和血。
于南却莫名陷入沉默,紧绷着脸。
他不习惯这种感觉,被人照顾丶关怀。
迟雾什麽都看见了。
看见他狰狞丑陋的样子,看见他真实的样子。
于南不喜欢这种不受控的走向,他想好的不过是和迟雾关系近些,他明显能看出迟雾才是对这座孤儿院丶对那个院长知晓最多的孩子,他只是想套些消息,为了以後的生活做打算,更好趋利避害。
可现在,过头了。
迟雾将于南带去个小房间,里面放置着各种各样的药物,不过门是上锁的,他驾轻就熟地从兜里掏出个小棍子伸到门缝下,从里面勾出把钥匙,然後将门打开了。
他给于南找了止疼药,倒了温水,将一切都做的井井有条,好像他才是那个年纪稍大的孩子。
于南一直等着他的问话,等着他来刨根问底,但从始至终迟雾都没多说一句,成了个称职的哑巴,绝不多言。
也是这种贴心,反而让于南更加慌乱。
只要他问了,于南肯定会全盘托出,然後,这场闹剧也将画上句号,两人不约而同地将一切都忘掉,好像一切从没发生过,什麽都没走偏,但他偏偏连这个自欺欺人的机会都不给于南。
之後几天也是如此。
半夜的时候迟雾总会醒来,查看于南的情况,而于南每每犯病惊醒的时候总能发现床头被人放了药和水。
药不奏效的时候,他疼痛难忍地出了房间,缩到走廊角落里,也总是很快就被迟雾找到。
迟雾替他揉着身上疼得特别厉害的地方,还给他藏了几块糖。
于南不喜欢吃糖,很腻。
真的很腻。
如果说趋利避害是人类本能,那麽在某些情况下,人反而会为了避免日後无法摆脱的依赖感,违背本能,主动远离对他有利的那条轨道。
就像一只始终在垃圾桶里吃腐烂食物的狗,有一天突然被投喂了肉骨头,它会流口水丶会大口吞食,但陌生的饱胀上头时,反而会想——
肉骨头里是不是有毒。
它现在没死,或许是慢性毒。
以後也会致命的。
犯病的频率逐渐下降,夜晚也不再那麽漫长。
于南开始规避和迟雾的近距离接触,表面看不出什麽端倪,他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看书丶吃饭丶和院长沟通上学的事,但他每一步好像都和迟雾的习惯有了时间空间的错差,就像是小孩的单方面冷战,幼稚却又自认高明地减少和对方的接触,实则只要对方再次踏入你圈揽的范围,你连避都不知道避。
迟雾自然发现了于南在躲他。
但他没什麽反应。
他本来也没祈望于南能和他成为好朋友。
于南太好了。
至于哪好,迟雾说不出来,因为他也没养过鱼,只是偷偷的偷偷的丶偶尔看看那只鱼,尽量给他换换水。
这种感觉很奇妙。
迟雾觉得和写公式差不多,一个个简单字符拼凑在一起,就能形成一个完美的结论。
但这天。
安丁园又开了朵花。
那个孩子叫温程安。
迟雾的鱼好像要游到那朵花身边了。
这种感觉,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