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三又在于南的小腿上舔了下。
于南弯腰摸了他一下。
迟雾往後退了一步,就好像退出主角世界的小炮灰,根本没人注意他,没人在乎他,甚至没人能看见他。
唯一能看见他的狗只知道用屁股对着他,然後挑衅似的摇丶尾丶巴。
迟雾看的一阵眼热,他才是落败的那个该夹着尾巴的狗。他缓慢蹲到地上,擡头看着九月三脑袋上覆着的那只漂亮的手,嘴硬地说:“要是我能碰着于南,根本轮不到你,你现在还能对着他摇尾巴,是老天怜悯你,还想让你享两天福,你等着三年後的,到时候我让你蹲在後面看着我摇尾巴。”
迟雾丝毫不觉得自己这句摇尾巴有什麽不对,他当然也有尾巴,不过是进化掉了,藏在骨头里而已,于南要是能把手伸进他的身体里仔细摸索他的每一寸,就能轻而易举地发现他那根冲着他飞摇的尾巴。
“你抓紧时间享受现在的好日子吧。”迟雾说:“你现在做的都是在替我做而已。”
迟雾大发慈悲地说:“你替我多舔舔他吧。”
终于,九月三懒洋洋地给了他个眼神。
神经病。
又开始幻想了哈。
而于南则紧盯着九月三背上那撮毛。
他发现,就在他弯腰那刻。
那块区域被压塌陷下去的狗毛自动恢复原状,而毛发中央突兀的塌坑也不见了,就像是一直压在九月三身上的什麽存在移走了。
于南的手在九月三身上游走了遍,正常的,没生虫子。
也不大可能是静电导致。
于南缓缓擡眼,淡淡地看了下正前方。
依旧。
空荡荡一片。
回到卧室,于南发现自己床上的薄毯皱巴巴地堆在一起,像是有人在上面睡了一觉後胡乱堆起来的。
于南睡觉的时候没什麽大动作,基本都是平躺着,他睡觉很浅,睡眠时间很短,大多数时候,薄毯盖在他身上都不会有多少褶皱,更别提起床後就这麽邋遢地堆到一旁。
陡然,于南又听见了声狗叫。
九月三对着墙角疯狂吠叫。
于南想起来他搬进来时邻居的话。
“你知道我们这儿为什麽房租这麽便宜吗?因为这儿曾经是建精神病院的,衆所周知,十个疯子,九个死在精神病院,当年这儿死了不少人,早些年还出过不少闹鬼的新闻,更何况啊,你这住的还是地下室,多照顾好自己吧。”
那个邻居大妈还好心地送了他本圣经。
那本书一直被他放在床下,从没翻开过。
于南弯腰从床下摸出来那本书。
全白的封皮,黑色的“圣经”两个字刻印在上面。
他盯着那两个字看了两秒。
最终还是没翻开这本书。
圣经。
神无从解救胆怯的活人,要想从惊悚中逃离,第一步应该是走到死亡中去。
于南将书摆在床头。
这是那只孤魂野鬼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