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都是心底的情感在作祟。
害!
灵歌这个人,怎麽说她才好呢!
在处理其他事情时,头脑可谓是格外的清醒,灵活的不能行。
然而,一旦涉及到与自己有关的情感问题,脑子不是生锈就是在生锈的路上。
就这麽说吧!
倘若把灵歌与冰漓雪,以及颜爵三人之间的相遇相知改编成一本小说,再把小说中的她与某个读者调换一下角色,那麽,身为旁观者的灵歌一定会恨铁不成钢的说道:”冰公主都表现的这麽明显了,你个笨蛋居然还看不出来!眼睛要是不想要,就把它给捐了!”
看,抛开书中的身份,她也能看出来冰公主的心意。
但当两个角色互换一下,担任主角的灵歌,便成了小说中的笨蛋,硬是不明白冰公主话中的意思。
所以啊!
当局者,是真的很迷。
再加上灵歌没有过恋爱经验,见过的百合也只局限于小说中。
因此,她读不懂,也不敢读冰漓雪对她的心意。
自始至终,都认为冰漓雪只是把她当好姐妹看待。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比起漓雪的幸福,那点难受又算的了什麽,只要漓雪好好的就行。
灵歌心想:颜爵为人不错,跟原着中的相差不大。
漓雪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有一个好结果。
这样一想,灵歌的呼吸又顺畅许多。
望着刻在记忆中的脸庞,灵歌认真道:“漓雪,我不会再让你吃醋的。”
“嗯,歌歌真乖~”
“那现在,可以放开我了吧”
“不放。”
冰漓雪的双手移到灵歌的右肩与膝下那里,不费吹灰之力的把人横抱起来。
灵歌条件反射地搂住冰漓雪的脖子,以防自己掉下来,“漓雪,我能走路的,不用抱我。”
——这小丫头瘦的跟竹竿一样,力气怎麽会这麽大
“别乱动。”
冰漓雪霸道的口吻不容置疑。
灵歌:“……”
行!
霸道公主附身是吧。
听你的,我不动,被高冷美人抱着,我灵歌求之不得呢!
冰漓雪很满意她的表现,继续道:“出去忙活那麽久,歌歌肯定累了,我要陪歌歌休息。”
“漓雪,我真的不累。”
“我累了,歌歌陪我睡。”
三步并两步走到榻边,温柔的把人放在柔软的双人榻上,还不忘替人把鞋子给脱掉。
原先平整的床榻因为承载着人的重量略微下陷,轻柔的棉被包裹着灵歌公主的身躯,把仅存的温暖尽数传递给她。
休息一刻值千金,冰漓雪话不多说,直接脱鞋上榻,修长有力的手臂撑在想要起身的灵歌的两侧,与身下人面对面。
呃……这种姿势实在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