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呐。”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她怎么瞧,都觉得荆三娘与舅母的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是吗?”
荆三娘抚了抚自己的脸颊,“沈小娘子的嘴这般甜,我儿子都很大啦。”
“三娘您生冻疮了。”
沈雁回注意到了荆三娘的手,与她年轻的脸庞大相迳庭。
她的手倒是有些粗糙,手指关节处俨然一片绛紫色。
“冻疮这东西,得过一次便反反覆覆,只要不甚注意,一到冬日里便会得,我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