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设计了一套袍子。
上衣下裳,颜色用玄色和黄色。玄色代表天,黄色代表地,穿上这身衣服的人,就是轩辕城的人。
袍子做好那天,轩辕穿上它,站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玄色的袍身,黄色的领口和袖边,腰封束得很紧,显得腰细肩宽。他自己挺满意,美滋滋地走出帐篷。
“好看吗?”
族人们围过来,看着他身上那件花花绿绿的袍子。
玄色和黄搭配在一起确实庄重,但轩辕非要在领口绣了一朵花,在袖口绣了云纹,腰带上还挂了好几块玉佩,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
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说不好看。
毕竟他是领,说他穿得像只花孔雀,那不是找死吗?
一个小孩挤到前面来,仰着脸看了轩辕半天。
“领,你好像只花孔雀。”
全场鸦雀无声。
轩辕的脸黑了一瞬。
那孩子的母亲吓得脸都白了,一把扯过孩子,恨不得把他塞进地里。
“行,下次改进。”
他后来真的改进了。
领口不绣花了,腰带只挂一块玉佩,袖口的云纹简化了。
但玄黄色的搭配一直没变,成了轩辕城的标志性服饰。
轩辕做的第二件事是推广文字。
仓颉创造人族文字之后,这些字只在农教和洪荒人族之间流传。
安界虽洪荒人族也有派人过来传道过,可自从封闭后,因为局势动荡,如今存活下来,还识字的人还是只占了少数。
如今轩辕觉得不行,不认字怎么传播号令?
不认字怎么记录历史?
他召集各城池的领,宣布了一条新规矩,从今天起,所有城池必须学字。
领们炸了锅。
“学字有什么用?
我们打猎靠弓箭,种地靠锄头,认字能当饭吃?”
轩辕耐心解释。
“认字可以看军令。”
“我们不打仗了。”
“认字可以记账。”
“我们不做生意。”
轩辕想了想,眼睛一亮。
“认字可以……给你媳妇写情书。”
那个壮汉愣了一下,眼睛突然亮了。
“这个好!”
他媳妇在旁边听见了,脸一红,扭头就走。
壮汉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