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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轩辕回归(第1页)

轩辕设计了一套袍子。

上衣下裳,颜色用玄色和黄色。玄色代表天,黄色代表地,穿上这身衣服的人,就是轩辕城的人。

袍子做好那天,轩辕穿上它,站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玄色的袍身,黄色的领口和袖边,腰封束得很紧,显得腰细肩宽。他自己挺满意,美滋滋地走出帐篷。

“好看吗?”

族人们围过来,看着他身上那件花花绿绿的袍子。

玄色和黄搭配在一起确实庄重,但轩辕非要在领口绣了一朵花,在袖口绣了云纹,腰带上还挂了好几块玉佩,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

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说不好看。

毕竟他是领,说他穿得像只花孔雀,那不是找死吗?

一个小孩挤到前面来,仰着脸看了轩辕半天。

“领,你好像只花孔雀。”

全场鸦雀无声。

轩辕的脸黑了一瞬。

那孩子的母亲吓得脸都白了,一把扯过孩子,恨不得把他塞进地里。

“行,下次改进。”

他后来真的改进了。

领口不绣花了,腰带只挂一块玉佩,袖口的云纹简化了。

但玄黄色的搭配一直没变,成了轩辕城的标志性服饰。

轩辕做的第二件事是推广文字。

仓颉创造人族文字之后,这些字只在农教和洪荒人族之间流传。

安界虽洪荒人族也有派人过来传道过,可自从封闭后,因为局势动荡,如今存活下来,还识字的人还是只占了少数。

如今轩辕觉得不行,不认字怎么传播号令?

不认字怎么记录历史?

他召集各城池的领,宣布了一条新规矩,从今天起,所有城池必须学字。

领们炸了锅。

“学字有什么用?

我们打猎靠弓箭,种地靠锄头,认字能当饭吃?”

轩辕耐心解释。

“认字可以看军令。”

“我们不打仗了。”

“认字可以记账。”

“我们不做生意。”

轩辕想了想,眼睛一亮。

“认字可以……给你媳妇写情书。”

那个壮汉愣了一下,眼睛突然亮了。

“这个好!”

他媳妇在旁边听见了,脸一红,扭头就走。

壮汉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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