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周奕他们见到了洪天顺,跟个小老头一样。
周奕看着他的样子,想到的却是还坐在外面那个六神无主、可怜巴巴的初中女生洪湘湘。
女儿苦口婆心地把当爹的劝来自首,本指望着父亲能回头是岸,重新做人。
结果却没想到,她爹其实早就已经罪孽深重,没有回头路了。
洪天顺之所以自首,不是因为他真心悔改,而是自身能力有限,知道已经跑不了了,索性赌一把。
想用最小的代价,来换取一个活命的机会。
所以才会整这一出白莲花的宫心计。
本质上,洪天顺的行为其实和万贵生、黄金宝的逃跑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但他太小看警察了。
以为这样就能浑水摸鱼,瞒天过海。
究其原因,周奕认为主要还是当初杀灯哥的事没破案,导致洪天顺低估了警察的能力,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毕竟按照冯有财的交代,警察甚至连常规排查都没有查到他头上。
这个灯哥平时估计得罪的人不少,正常排查应该查不到洪天顺头上。
再加上灯哥的尸体一直没被发现,所以只能定性失踪,无法定性命案,警方投入的精力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洪天顺和万贵生还不一样,万贵生常年刀头舔血,警惕性早就已经磨练到极致了。
而洪天顺这种人,是很容易因为多年前的违法犯罪行为没被发现,而形成侥幸心理的。
只能说明,这人当初能发家致富,确实只是一只站在了风口的猪而已,本身并没有那么聪明。
面对冯有财的交代,洪天顺懵了。
他似乎还想狡辩一下,可目瞪口呆地想了半天,最后突然甩了自己一个耳光,哭丧着说:“我……我干嘛把冯有财也交代出来啊。”
其实周奕当时看笔录的时候,也没弄明白,洪天顺为什么把冯有财交代了出来。
是顺嘴说秃噜了,还是想多立立功?
仔细分析了下洪天顺的行为逻辑后,周奕得出了一个结论。
洪天顺大概率认为,冯有财并没有实际参与过犯罪,所以警察应该不会抓他。如果警察找冯有财了解情况,冯有财实话实说,岂不更能证明洪天顺只是居中联络,并无实质犯罪行为。
他没把冯有财当成“同伙”,而是当成“证人”了。
周奕虽然没见过冯有财,但毫无疑问,这人肯定比洪天顺要聪明。
因为无论是当年的案子,还是现在的案子,他的罪都是最轻的。
既然警察都已经找到他了,说明洪天顺他们肯定是已经落网了,还把他给供了出来。
团伙犯罪中,罪行最轻的那个,基本都是突破口。
毕竟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
冯有财无疑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
孙支队直接让周奕他们接手了第二轮审讯,把所有的犯罪事实给夯实了。
只是灯哥的尸体具体埋在了哪里,洪天顺表示自己是真的记不住了,因为他们三个不是黄金宝,并不熟悉山上的地形。
当初他们埋完尸下山,花了很长时间,还走错了路。
因为那都是野山。那这算是一个问题,接下来估计肃山本地警方要花大量警力去搜山了。
虽然洪天顺和冯有财都承认了杀害灯哥的犯罪事实,但有没有尸体,在法院量刑的时候是很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
一二零案,洪天顺的涉案程度,肯定不足以判死刑。
如果灯哥的尸体也找不到的话,洪天顺估计也不会被判死刑。
因为尸体灭失带来的证据短板,会抵消部分从重判决,甚至限制死刑的适用。
虽然假如最后洪天顺真的被判了死刑,那对劝他自首的女儿洪湘湘而言,无疑是一种无法磨灭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