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山这个时候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
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周恒祥。
从周恒祥在会上的表态来看,他对综治办检查组的重视程度已经提到了最高级别。
这说明他意识到这次检查存在风险。
但李仕山同时清楚,自己现在手里没有证据。
章端调阅卷宗,这个行为本身没有问题。
综合一处派人去信访局调材料,走的是正常借阅程序,调的是已归档的旧卷宗,从程序上讲,挑不出任何毛病。
他总不能跑到周恒祥面前说“省长,薛震可能在综治办检查组来的时候搞事,因为综合一处调了五年前的卷宗。”
这不叫举报,这叫疑神疑鬼。
周恒祥也许会重视,也许会让他继续跟进,但更大的可能是在心里给自己打一个“不成熟”的标签。
所谓抓贼抓赃,没有证据,说什么都是空的。
思想向后,李仕山最后有了答案。
这件事不能就这么告诉周恒祥。
作为一个下属,跑到领导面前只说问题不给方案,那是把难题往上推。
领导要你干什么?
领导要的是你替他分忧,不是替他添堵。
但更重要的不是这个。
更重要的是,在官场上,有些事情领导事前知道和事后知道,性质完全不同。
如果他现在去告诉周恒祥,薛震要在检查组暗访期间翻出一桩五年前的旧案,矛头对准的是你当年签过的批示。
提前进行布置,如果薛震没有按照自己预想那么做。
那自己没法交代,或者说自己在周恒祥心中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如果薛震真的这么做了。
可事后,被人说成“周恒祥设局打击薛震”呢?
一个即将接任省委书记的人,在人事变动的敏感期主动挑起内斗,这个名声传到上面可不好听。
反过来,如果自己不说,任由事情展。
真的出了大事。
自己就是知情不报,更被动。
不管怎么做,周恒祥都会被拖进这个局里,从置身事外变成身处其中。
绝对不能让领导处于被动状态。
这是李仕山在官场这些年最深的一条心得。
领导越是被动,你的价值就越低。
为官之道,是把问题解决在领导知道之前,然后把结果端到他面前。
不是“省长,出事了,您看怎么办”,而是“省长,有件事已经处理好了,跟您汇报一下”。
前者是甩锅,后者是扛事。
一个扛得住事的人,才值得领导信任,才有价值。
现在能做的只有一件,那就是自己来布这个局。
当然,这件事凭自己一个人肯定办不了。
自己需要两股力量一是行动力,能把当事人盯住、在关键时刻控制住局面;
二是调查权,能把卷宗涉及的人和事从头到尾查清楚,固定证据。
前者需要公安系统的人,后者需要纪检系统的人。
李仕山想到了两个人。
省公安厅厅长秦雄和省纪委第四监察室主任洪剑锋。
见面的地点,李仕山选择在了他在管委会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