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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第1页)

第一章

朱博源搬来上海之後,日子过得很是舒服,或者应该说,自从被过继给朱婉婉的父亲,他的日子就过得非常舒服。

他亲生父母子女衆多,光儿子就有五个,还都养活了,虽家中还算富裕,却也有点不够分,更别说五个儿子结婚,也要耗去大笔银钱。

朱博源的亲生父母,是不愿意让自家因为儿子太多,就从村里的富裕人家,变成村里的穷困人家的,他们就决定将家中大部分的田地给大儿子,剩下的才给别的儿子分,当然了,他们以後老了,也只要老大家养。

这样的事儿,在乡下地方挺多的,而分不到财産的儿子,也就只能自谋生路。

出去做工丶租种别人的家的地丶学点手艺活儿……路子还是有不少的。

他们家其实还算好的,虽说长兄拿了大头,但每人也能到手两亩多良田并其他一些地,好好耕种不会饿死,父母还会帮着娶个媳妇儿。

但朱博源不是满足于此的,五兄弟里年纪最小的他在知道自己爹娘的打算之後,就开始“自谋生路”了。

他在自家家中的时候懒得很,仗着哥哥多不干什麽活儿,却时常去帮朱婉婉的父母干活,还主动自荐,要帮着养老。

朱婉婉的父母当时已经绝了再要个孩子的心思,过继太小的孩子,又要养上很多年,最後当真过继了他,还给他改了如今这麽个有文化的名字。

朱婉婉的父亲好歹是个秀才,还是有不少家産的,比朱博源的亲生父母多多了。朱博源自从被过继,便过上了好日子,当时他表面功夫也做得很是不错,让朱婉婉的父母觉得他能给他们的女儿撑腰。

朱家的家産多在田地上,而那些田地,最後朱婉婉的父母都留给了他。

他们是想让朱博源照顾朱婉婉的,可惜朱博源一转身,就把田地全卖了搬去上海,再不管朱婉婉,还在朱婉婉最为落魄的时候,见死不救,甚至打算害朱婉婉。

穆琼起初,是不知道这些的。

原主以前一心读书,朱婉婉又喜欢把人往好处想,以至于原主对这个舅舅和自己外祖家的事情知之甚少,等穆琼穿越过来……他并不知道朱博源的家业全来自朱婉婉父母,便只当这朱博源是个自私自利的,才会不愿意管朱婉婉。

直到宴会之後,跟朱婉婉聊起,从朱婉婉那里得知曾经的一切,穆琼才意识到,这个朱博源简直不是个东西,称得上狼心狗肺了。

而朱博源既然做得出这种事情,自然要自作自受。

转眼,新的一天到来了。

前天晚上沈家举办的宴会,让很多人看了一场好戏,穆永学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将楼玉宇这麽个儿子赶出家门的事情,更是被无数人知晓。

更别说第二天,楼玉宇还在报纸上发表了《我的这两年》。

虽然有人觉得穆琼写《我的这两年》还刊登出来有点不太合适,太计较了,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同情穆琼的。

“这孩子也就是抱怨一下。”

“他这两年,过得着实艰辛。”

“他怕是还想着回去的,在这文章里,他并未说穆永学坏话。”

“确实如此,孩子麽,总归是惦记着父母的。”

……

很多人这麽认为,而他们这样的想法,在看到今天大衆报上刊登的文章《我的母亲》之後,就更确信了。

穆琼的这篇《我的母亲》,主要写的是朱婉婉学习的事情,说朱婉婉一直很想读书,羡慕能读书的人,在跟他的父亲离婚之後,更是下定了决心要学认字,于是,哪怕白天要干洗衣服的活儿,过得无比辛苦,她晚上也会认字,後来更是去中学里帮忙,就为了能听课。

而她这样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现在已经能看懂很多书,甚至能教孤儿院的孩子认字,管理一个孤儿院了。

穆琼在这篇文章里,对朱婉婉极力夸赞。

如此一来,那些看这篇文章的人,自然也就觉得朱婉婉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

便是一些原本对朱婉婉有意见觉得朱婉婉不安分的男人,现在也觉得朱婉婉很不错了。

虽然穆琼没写,但他们都觉得,朱婉婉努力认字,定然是为了能重新与穆永学在一起,当真是情深义重。

可惜穆永学瞎了眼,竟然为了那吕绮彤不要妻儿,或者,他其实是被吕绮彤欺骗了?

很多男人,就是那麽自信,还会偏帮着男人。

甚至就连穆永学,都忍不住这样去想——朱婉婉学认字,必然是为了他!

他虽然气恼穆琼跟自己对着干,但看到这麽一篇文章,心中还是有点得意的。

这一切,穆琼并不知道,但能猜到。

他一点都不想让人这麽觉得,但为了自己一家人的名声着想,却还是不得不这麽做。

当然了,他写这两篇文章,主要还是为了给穆永学等人挖坑。

大衆报的读者看到继《我的这两年》之後,楼玉宇的又一篇文章《我的母亲》的时候,朱博源的粮食铺子,刚刚开张。

今儿个天气不错,铺子里的夥计就将店里的一些货物搬到了外面。

结果,他们正搬着,突然就看到几个人气势汹汹地来了。

那带头的,正是在这左近极为有名的混混赵大头。

赵大头三十多岁,身材消瘦相貌猥琐,他打小就不听话,父母一直管不住他,等他长大一点,沾了鸦片之後,更是为了要钱连父母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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