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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鬼鬼祟祟(第1页)

李晓明穿越前就是个夜猫子,

以前在售楼部工作时,可以整晚熬夜开会、做方案、做价格表。

如果遇到楼盘开盘,也曾经两夜不睡觉,只靠中间午休半个小时续命。

但自从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是既没有手机,也没了夜场,

每天最多到八、九点钟就睡觉了,生活极其规律。

带来的好处就是,腰不酸了,背不疼了,多年的颈椎病,好了。

像昨晚这种熬夜的强度,对于李晓明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因此凌晨才睡下,没到中午呢就醒过来了,

下了船溜达溜达,看看梓潼郡的城门口,往来客商仍是络绎不绝。

他心想,只剩了两千多斤盐,也不去其他地方了,仍旧在梓潼这里卖卖看吧,

哪怕便宜些呢,把货底处理了,让人再回去运一万斤来。

正准备回去时,

看城门口有个老头支着个大摊子,破帘子上写了三个字,炖羊肉。

很多人在那里吃,看起来好香甜的样子。

反正闲来无事,也到晌午饭点了,于是踱步过去,跟老头要了碗炖羊肉,

老头掀开一个大瓦罐的盖子,用黑皮裂纹的一只粗手,从里面抓起一大把肉,放入陶碗中。

用另一个瓦罐里的滚汤一冲,顿时香喷喷的热气冒了出来,令人垂涎欲滴。

老头揉了揉鼻子,抬头一看,问道“客人是第一次来么?”

李晓明盯着他揉鼻子的黑手,笑道“正是,肚子饿了,看你这人多,所以过来寻些吃食。”

老头往布满皱纹的额头上抹了一把,

大方地笑道“客人既是第一次来,我给你多弄些肉。”

说着又伸手捞了一些肉,给他放入碗中,又用热汤冲了冲,

好大一块肉掉到了地上,老头顺手捡起,在黑色的白袍子上抹去浮灰,重新放回碗里。

李晓明接过陶碗,一闻香喷喷的,肉炖的软烂浓香。

肉的确非常多,除了汤都是肉。

李晓明从口袋里摸出个盐巴,刮了些进去,拌匀了,举箸大吃起来,真是又香又腻,很好吃。

吃完后去结账,老头只收了十文钱,

李晓明也不奇怪,反正也不是羊肉,肯定贵不了,

这种事不能究根问底,吃的舒服就行啦!

又多付了十二文,给王吉王祥端了一碗。

回到船上时,大家都在用瓦罐煮饭吃,王吉看见李晓明回来,

笑着说道“太爷,饭煮好了,吃饭吧”

“我吃过了,你们吃吧!”说着顺手将手里的羊肉盖进他们煮饭的瓦罐里。

“太爷,咱们下午还去卖盐吧,大家伙说在船上太闷了,还不如去干活呢!”

李晓明笑道“那行,吃过饭让王祥领着人,推一千斤就在这梓潼郡卖吧!”

“那我不去吗?我也去吧,我在船上也是闲着没事。”

“咱们下午有些其他事要干,吃完饭,你领五名火枪手过来。”

“好的,太爷。”

经过昨天那一战,李晓明现了一个问题,入郡、县城池贩盐时,不能携带长兵器。

他们的人为了便携,都是用的匕尖刀,

对上羯人的二尺短剑时,不但没人家的兵器长,而且杀伤力也比不上短剑,非常吃亏。

听李许说话的样子,这群羯人也是要去成都的,

往返成都就是这条路线,万一再次遇见,再起冲突,可不能再这么吃亏了。

他晌午去路边摊吃‘羊肉’时,看见老头案子上摆的剔肉尖刀,来了灵感,

那剔肉刀十分轻便,有尖有刃,手把是个圆筒,平时可以套上皮套插在腰里,或是藏在怀中当匕防身。

对敌之时,往棍子头上一套,便是长枪,

以后贩盐,进出郡城时,扛根棍子,把门的官兵总不会再说什么了吧?

昨天晚上要是有几根长枪,与火枪相配合,就算羯族人数众多,也不至于伤亡惨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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