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身手敏捷的,从旁一跃,分左右跳上驾驶仓门。
可惜他们的对手,是更为敏捷,也更有临敌经验的史熊骏。
他们刚跃上车,史熊骏已左右手,各持一把手枪,「呯呯呯呯」一轮枪响,两人已再无声息。
史熊骏再次把货车,来个甩尾掉头,手中ak47冲锋枪,已喷怒火。
「哒哒哒哒」一阵扫射,馀下的黑衣汉,除却一人外,全被射杀。
他迅跳下货车,冲过去,拳来脚往,一番近身肉搏,把生还的那家伙打趴地上。
史熊骏用手枪指着他的头,冷冷问到:「说,你们把我妻儿,捉到那里去了?」
那人口硬道:「不知道!我甚么都不会说。」
「啪」一声,指骨碎裂声,史熊骏也不废话,使劲用手枪枪托,敲碎了那家伙的食指。
「啊……!」一声惨呼,那人痛得像杀猪般嚎叫。
「说,你们把我妻儿,捉到那里去了?」史熊骏再次冷冷问到。
那家伙只是一味痛叫,没有回答。
「啪」又一声,指骨碎裂,史熊骏把他的大拇指敲碎,再次冷冷问:「快说,我妻儿到那里去了?」
所谓十指痛归心,黑衣汉已痛得面色白,不敢口硬,哭叫道:「大……大哥,小人只是一个喽罗,真不知道啊?」
「啪」的一声,史熊骏再把他的无名指敲碎,冷冷道:「我会把你的手指脚趾,一根一根敲碎,然后再把你煎皮折骨,若仍得不到我要的信息,我就相信你真不知道了。」
看着史熊骏冷酷的眼光,黑衣汉知道面前人,是个敢作敢为之士。他已从心里惊悚出来,忙甚么都抖出来道:「我是小刀帮的人,我们在海边的屠宰场,有一个上落女奴的走私点,我估计老大他们,会到那里去了。」
史熊骏利用丰富的刑讯犯人技巧,反复盘问了黑衣人,有关屠宰场的确切地址,以及屠场的大至情况。然后,用枪托把黑衣人敲昏。
接着,驱车向屠宰场追踪过去。
史熊骏很清楚,绑架的头四个小时,是最关键时刻。
因这时段,往往是对方阵脚未稳,目击者或相关重要线索,仍有可能在现场附近找到,还有一些遗留痕迹,可能仍未消失。
一但错过这一时段,很多重要线索,可能就会从此失去,娇妻爱儿,可能将永远找不回来。
他已来不及慢慢找援手了,必须争分夺秒,与时间竞赛,沿线索层层追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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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氏兄弟的小型货车里,晓梅像掉进了狼群中的小白羊,正可怜巴巴的,等候群狼的撕咬进食。
不住滴着人奶的肥美乳房,被仇灭百死死握紧,提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