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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赵稷番外完(第2页)

但她有一样东西比芈八子更强:她懂得退。

芈八子一生都在进,攻城略地、夺权揽政,最后进到了我不杀她她就杀我的地步。而这个女人,从一开始就知道什么时候该退、什么时候该藏、什么时候该把所有人都骗过去。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这两个女人之间真正的高低,不在于她们能打多少胜仗、能扳倒多少政敌,而在于——一个最后让我不得不亲手废了她,另一个却让我心甘情愿地护了她一辈子。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慢慢适应这具婴儿的身体,也开始慢慢了解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叫大宋。

我前世的大秦,已经灭亡了一千多年。这一千多年里,这片土地上又经历了许多王朝——汉、魏、晋、隋、唐。

我大秦灭六国、设郡县、书同文车同轨,而后二世而亡。

我曾孙嬴政统一了天下,称“始皇帝”。他做到了我没能做到的事——他不只是王,他是皇帝,是天下第一个皇帝。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沉默了很久。

那个在我病榻前跪着的小崽子,真的把六国全吞了。

他用十年时间做了我五十六年想做却没做成的事。

我前世在位五十六年,打残了楚国、打废了齐国、打得韩魏赵闻风丧胆,但我终究没能亲眼看到天下一统的那一天。我曾孙替我看到了。他在我死后用铁骑踏平了六国最后的残垣,把“秦”字插在了从东海到陇西的每一寸土地上。我嬴稷这辈子没服过谁,但对他——我曾孙嬴政——我心服口服。

大宋的江山,就是他曾孙打下的江山。一千多年过去了,换了不知多少朝代,但这片土地还在,这些百姓还在,他们说着和我前世差不多的语言,写着和我前世差不多的文字,种着和我前世差不多的五谷。这片土地上的人还在用我大秦定下的郡县制度,还在走我大秦修过的驰道,还在读我大秦焚不尽的诗书。大秦亡了,但大秦没有亡。它活在了此后每一个王朝的骨骼里,活在了每一个称孤道寡的帝王血液里。

而我,大秦的昭襄王,如今成了大宋的君主。

这个发现让我既欣慰又恼火。

欣慰的是我曾孙确实出息了,他配得上“始皇帝”这三个字,我嬴稷在地下也可以挺直腰板去见列祖列宗。

恼火的是——这大宋的江山怎么比我大秦小了这么多?

燕云十六州呢?

怎么在契丹人手里?

我大秦的军队当年北击匈奴,把胡人赶得连帐篷都不要了,如今这些契丹人居然敢占着中原王朝的十六座州城,还年年伸手要岁币?岁币?我嬴稷当秦王的时候,只有别人给大秦纳贡的份,什么时候大秦给别人送过钱?

还有那些文臣。上朝的时候一个个嘴里念着“祖宗之法”,动不动就跪在地上撞柱子,撞得咚咚响但谁也没真撞死。在我大秦,敢在大殿上耍这种把戏的人,当场就被拖出去砍了。哪用得着跟他们费口舌?

但我也看到了另一面。

大宋很富。富得流油。

国库里的银子比我大秦最富的年景还要多出不知多少倍。

汴京城里的街市灯火通明,商贾云集,码头上停满了吃水极深的商船。

百姓穿的是绸缎,吃的是白米,街边小贩卖的零嘴比我秦国王室过年吃的还精致。士子读书不是为了打仗,是为了写诗作画。农民种地不是为了养活军队,是为了养活自己。这种富足在我前世是无法想像的——我前世一辈子都在打仗,把天下打成穷光蛋,最后统一了还得从头收拾旧山河。而大宋的富足是长出来的,不是抢来的,是在不打仗的年月里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我必须承认,这是一种比我前世更强的力量。攻城略地能抢来金银,但抢不来一座汴京城。

我开始留意今生的父亲——那个在弥留之际把我抱在怀里不肯松手的男人。他叫赵祯,大宋的皇帝,庙号仁宗。我在心里叫他父亲。

前世我父亲秦惠文王嬴驷是个铁血强人,杀商鞅、平巴蜀、震慑六国,死的时候把整个秦国交给我。

今生我父亲赵祯不是那种人。

他瘦弱、温和、说话慢条斯理,在朝堂上被大臣们拿话噎得胸闷也不发火,对外打仗更是能不打就不打。

我前世最瞧不起的就是软骨头。

但他不是软骨头。

我后来从宫人的闲谈里、从朝臣的奏对里、从史官的记录里,一点一点地拼出了他的另一面。

汝南郡王谋逆,他杀了。

邕王和兖王在背后做推手,他连根拔了。

他把朝堂上所有可能威胁到他儿子的人全部扫清——用的是最不流血的方式,但效果比流血更彻底。他一边被契丹人拿话噎得胸闷,一边把国库经营得比前朝几代都殷实。他留给我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朝堂、一个满满当当的国库,以及一道他这辈子没来得及做完的题——燕云十六州。

他把他做不到的事留给了我。不是因为他不想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而我是。

从他驾崩那一刻起,有一件事在我心里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滚烫。燕云十六州,那是我曾孙一统天下时的版图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今被契丹人占着,年年要岁币,年年骚扰边境。我父亲忍了,他说花钱买平安是划算的买卖。可我不是他。我前世打了五十六年仗,灭了无数个国家,从来只有我抢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抢我的份。契丹人占我的地、花我的钱、还当我大宋是软柿子捏——这笔账,我早晚要跟他们算清楚。

我登基那天,满朝文武跪在下面山呼万岁,我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在冷笑。

这场面我前世见过一次——十八岁即秦王位,满殿的臣子跪在我脚下,里头有一半想架空我。今生我更年少,这帮人大概觉得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好糊弄。

但他们不知道这副皮囊里住着一个打了五十六年仗的老疯子。

我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打仗。前世白起是我的刀,今生我要做自己的白起。这江山太安逸了,安逸得让人忘了大宋的北边还蹲着一头狼。

而我嬴稷,从来就不是什么仁君。

我是战争大魔王。

大宋的太平日子,该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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