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怎么沉默:删除所有记录,注销账号,把证据包彻底粉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可以把摔碎的手机扔掉,换一个号码,换一个住址,换一个城市。
他可以继续跑,他擅长跑。
跑了大半辈子,他已经很熟练了。
想过删除所有记录,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他甚至打开了文件管理器。
鼠标悬浮在证据包的文件夹上面,右键,菜单弹出来。
“删除”。
光标在那个选项上停住。
他的食指放在鼠标左键上,只需要轻轻按下去,一秒钟,这个文件夹就会消失。
然后他可以清理回收站,用覆写工具把磁盘空间全部重写一遍,不留任何痕迹。
安全部查不到。
没有人会知道。
他的食指没有按下去。
不是因为突然变成了英雄。
是因为他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了一个画面,一个他压了三年、一次都不敢回想的画面。
然后他想起辞职那天,在公司地下三层看到的那个房间。
那个房间不在公司的正式楼层图上。电梯的按钮只有地上四层和地下两层——地下二层是停车场和设备间。
地下三层不在电梯面板上。要去那里,必须从地下二层的设备间穿过一扇标着“高压危险”的门,走一段没有标识的水泥楼梯,再经过一道指纹识别锁。
那个指纹锁的系统是安全部管理的,所以他进得去。
那天他不是被谁叫去的。
是自己去的。
他早就听说过地下三层,在同事私下交头接耳的谈话里,在食堂里偶然飘进耳朵的半句话里,在某个加班到深夜的值班日志里,那些暗示像鬼故事一样在公司内部流传。
他一直不敢去验证。
因为他知道,一旦看到了,就没法再假装不知道。
但那天是他离职前最后一天。
他想看一次。
至少看一眼。
算是给自己七年的粉饰太平做一个交代。
他用自己的指纹刷开了那道锁。
门无声地向内滑开,露出一条走廊。
走廊很宽,能并排走四个人,灯光是冷白色的,照得地面上灰色的环氧树脂地坪像结了冰。
走廊两侧是落地的玻璃幕墙,幕墙后面是一排排金属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