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馆门口。
一大清早,就来了四个特殊的人。
分别是林晨,陈怡,以及两名警卫员。
“这就是明公馆吗?”
“真气派!”
看着眼前的明公馆,林晨感慨万分。
原因无他。
就是一个字“豪”豪华的豪。
有多豪呢。
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沪市,在未来那种相对平稳的时代,都是非常值钱的地方,更别说现在了。
初步估算明公馆占地面积,恐怕都有二三十亩,整体欧式建筑,有喷泉,游泳池,还有一个大草坪,拦着一个羽毛球网。
啧啧啧。
就这水平,恐怕这就不是有钱能完成的了。
更别说。
在院子外面还停了三辆轿车。
当然。
车不奇怪,但是在这个时代一辆轿车非常珍贵的,普通人平时也敢看一下,都不敢上手摸一下。
但是明公馆外面,却停放了三辆。
啧啧啧。
真是壕无人性啊。
陈怡看着林晨满脸感慨的样子,笑着说道:“老板,您别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没有见过世面呢!”
额!
林晨耸了耸肩膀:“哎,我跟没有见过世面有啥区别,我也就是沾了我们那边的产业光,要不然得话,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对于这话陈怡自然是不相信的。
普通人能搞来那么多粮食?
普通人能搞来那么多武器?
普通人能把一个孱弱的八路军,打造成,有自己的兵工厂,产业,上百万大军,人手一把先进步枪,一个旅最起码两个重炮团兜着的队伍?
这是普通人能帮到的么?
而且。
这些东西,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
就在俩人聊天的时候,忽然一名身穿淡蓝色旗袍,挽着发髻,年龄在三十多岁的女子走了出来。
女子高贵,走路带风,看着都不一般。
林晨只是看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但是仔细一看就认出来了,这个女子正是,那个自己求人办事,还得让被求的人跪着给她办事的明家大姐明镜。
明镜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显然是心情很不错。
当走出门口的时候。
忽然。
她看到了林晨一行人,于是停下了脚步皱着眉问道:“你们是谁,在我们家门口干什么?”
说着。
明镜眼神中充满了警惕:“你们是七十六号的人?”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