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我付了钱。 他把菜装进旧报纸卷成的纸袋,递过来时故意松得早了一些。 纸袋掉在地上。 一个土豆滚出去,撞到旁人的鞋尖。那人立刻挪开脚,土豆又滚了一小段,停在一摊积水旁边。 我没办法蹲得太低。 义肢的膝部不会像真正的关节那样顺从。我先将拐杖横过来撑住身体,再慢慢弯下右膝。残肢被接受腔顶得发疼,身体晃了一下,手指离那个土豆还差一点。 周围安静了片刻。 没有人帮我。 本来也不该有人帮我。 我又往前探了探,终于把土豆捡起来。起身时右腿发颤,拐杖底端在湿地上滑了半寸。我下意识收紧腰腹,稳住了,没有摔。 有人从旁边走过去,小声说了一句:“活该。” 我把土豆表面的泥水在外套上擦干净,放回纸袋。 是的。 活该。 上午八点,我去了军需后勤处。 战后缺人手,我虽然已经退役,仍被安排在这里整理阵亡和失踪军人的遗物。这个职位不需要与太多人交谈,也不需要长时间站立,很适合一个只有一条腿、名声又不怎么样的人。 后勤处原本是一座货运仓库。 屋顶很高,窗子靠近房梁,常年照不进多少阳光。一排排铁架从门口延伸到最深处,上面堆满军绿色的遗物箱。每只箱子都贴着编号,有些写着姓名,有些只有发现地点和所属部队。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登记、清理、归类。 等待家属认领。 或者等待它们再也无人认领。 进门以后,我先把拐杖放进办公桌与墙之间的缝隙里。那里不容易被人看见。随后坐下来,把左边裤腿从膝盖一直理到鞋面。 第一只遗物箱来自西线步兵团。 箱子的主人叫阿乐,二十二岁。里面有一件烧坏半边的军服、一只停在四点零七分的怀表、三枚硬币和一封没有寄出的信。 信封上写着“给姐姐”。 我没有拆。 军需处的规定是,未拆封的私人信件应保持原状,直接交还家属。于是我只用软布擦去信封表面的灰,将卷起的边角轻轻压平,再装入防潮袋。 第二只箱子没有姓名。 里面是一把断齿的木梳,一只儿童尺寸的红色毛线手套,还有半张照片。照片上只剩下一个女人的右肩和一小片花园,另一半已经被火烧没了。 我将物品逐一编号。 木梳,01。 手套,02。 照片残片,03。 发现地:北部旧车站。 所属人员:待核。 保存状态:较差。 处理建议:长期留档。 写到“长期留档”时,我停了一下。 这几个字通常意味着,不会再有人来把它们领走。 下午,一位老人来认领儿子的遗物。 他把一张已经折得发软的证明递给我。纸上写着他儿子的名字:张怀恩,工兵营,停战前二十七日失踪。 我在名册里找了很久,终于找到相应编号。 箱子放在第三排铁架的最高层。我需要站起来才能取到。 我伸手去摸藏在桌旁的拐杖。 老人顺着我的动作,看见了左边裤腿下僵硬的轮廓。 他的神情变了。 “你是许烬?” 我的手停住。 “是。” 老人盯着我看了几秒。 那双眼睛与镇上其他人的不太一样。里面没有立刻燃起来的愤怒,只有一种漫长得近乎空白的疲惫。 “公告栏上那个?” “是。” 他垂下眼,望着我的左腿。 “你活下来了。” 我没有回答。 “我儿子没有。” “对不起。” “你为什么跟我说对不起?”老人抬起头,“他又不是你丢下的那一个。” 我握着拐杖,指节一点点收紧。 老人沉默片刻,突然笑了一下。 那笑比责骂更令人难受。 “要是他也像你一样,只顾自己就好了。” 我站在原地。 他转过身,不再看我。 最后是值班员替他取下遗物箱。老人抱住箱子,像抱住一个太轻的孩子。他离开时,没有再说一句话。 仓库的门合上,灰尘在斜照进来的光线里缓慢沉浮。 我重新坐回桌后。 左腿深处开始隐隐发疼。 拐杖没有再藏起来,斜靠在桌边,露出磨损严重的木柄。 我忽然觉得,仓库里的这些东西与我有些相像。 被烧坏的军服,停止行走的怀表,不成对的手套,失去另一半的照片。 它们都曾属于某个人,也都曾被某个人珍视。 如今它们被编号、登记、放进箱子,等待有人认出。 而我和拐杖、义肢一起坐在这里,像另一件归类失败的战后遗物。 无人认领。 也不必被认领。 我只要好好工作。 把每封信装好,把每枚姓名牌擦净,把死者留下的东西尽可能完整地交到家属手中。 然后悄无声息地老去。 死去。 这大约就是最适合我的赎罪方式。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镇中心的公告栏。 栏里贴着阵亡名单、失踪人口、配给新规和重建招工启事。新纸压着旧纸,边角被雨打湿,名字重叠在一起。几名穿校服的年轻人站在那儿寻找自己认识的姓氏,看见我走近,便默契地散开了。 最里面还贴着那份通报。 纸已经黄了,墨迹也淡,标题却依然醒目。 《关于战壕撤离事故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下面写着我的名字。 许烬。 原瓦诺克第三守备军第十七连士官。 在敌军轰炸逼近时,违背撤离纪律,弃负伤战友于战壕,独自逃生,造成严重后果。 我没有继续看。 那些句子闭上眼睛都背得出来。 回到楼下时,左腿已经开始疼了。 倒不是残肢磨破的疼,而是更下面本该属于小腿和脚踝、如今已经空无一物的地方。 我去问过医生,腿都已经不在了,为什么还会痛。 医生回答得很复杂,说神经,说大脑,说身体尚未接受那一部分已经消失。我听了很久,只听懂最后一句。 身体记得。 有些东西,就算人不想记得,身体也会替你记得。 上完二十七级台阶,后背已经被汗浸湿。进门后,我先把买来的菜放在桌上,再锁门,检查炉火,检查窗。 窗外没有雨。 天阴得很低,远处的云压在重建中的屋顶上。一只灰色的鸟落在断墙边缘,很快又飞走了。 我坐下来,摘掉义肢。 硅胶套褪下去时,磨破的地方已经渗了血。血不多,沿着皮肤淌出一道细线。我用温水擦干净,涂上药,再拿纱布绕了两圈。 晚饭是煮土豆和青菜汤。我把发芽的地方一块块削去,剩下的土豆已经不大。菜叶腐烂的边缘掐掉以后,只够铺满半只碗。 水烧开,我把东西都扔进去,加了一点盐。 炉子火力不好,汤半天不滚。我坐在旁边等,拐杖靠着膝盖。屋里太安静,能听见水底的小气泡一个个裂开,也能听见墙后的邻居在说话。 “她回来了?” “早回来了。刚才还听见上楼。” “真有脸啊,还敢回来。” “有什么不敢的?这种人,命都硬。别人差点死在战壕里,她不过少条腿。” 小孩子的声音也夹在里面。 “她为什么不救人?” 女人说:“因为她坏。” 我伸手,把炉火调小了一些。 锅里的水终于滚起来,灰白的浮沫贴着锅沿,一圈一圈地转。 她们说得没错。 这镇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刻薄。战争死了太多人,活下来的人也各自缺了一部分。有的人缺孩子,有的人缺爱人,有的人连一具能安葬的遗体都没有。 他们需要恨一个具体的人。 而我恰好活着回来,恰好有名字,有脸,有一条足够醒目的残腿,还有一桩无从辩驳的罪。 我把汤盛出来,坐在桌边慢慢喝。没有油,土豆也没煮透,中心还有一点硬。青菜发苦,我嚼得很仔细。 在军中时,吃饭不许出声,也不能剩。我于是把汤喝得很干净,连碗底碎掉的菜叶都刮起来咽了。 饭后,我洗碗,擦桌,把剩下的一点土豆皮包好,放进垃圾桶。 一个人的夜晚,时间还很长。 我把两件衬衣洗了,挂在窗边。又取下墙上的军装,用软刷一点点刷掉肩部的灰。 军衔早就拆了。 胸口的姓名牌也已经摘下,只留下一块颜色略深的长方形痕迹。我原本想把军装扔掉,可那是我所有衣服里最结实的一件。再说,衣服又没有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