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
不是噩梦。
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一个画面。
那时候,他还是钱家的四少爷,还有系统,还是万人迷。
当时,他站在钱百林的旁边,钱百花的苟活
钱百花曾经被精心保养的脸——如今已经难看的要死。
这张脸上布满了青紫的淤痕、干涸的血痂、还有被烟头烫出的圆形疤痕。
左眼的眼角有一道深深的裂口,是前天被一个醉酒的士兵用酒瓶砸的。
伤口没有处理,已经发炎红肿,脓水混着血丝从眼角渗出来,糊住了半只眼睛。
“啧,这张脸算是废了。”
士兵嫌弃地松开手,把他的脸甩到一边。
“不过下面还能用。走吧,三号营帐,就等你了。”
钱百花没有动。
他不想去。
不想再被那些粗鲁的、满身臭汗的、像野兽一样的男人压在身下。
不想再闻那种混杂着汗臭、血腥的气味。
不想再在半夜被痛醒,发现自己又被扔在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身上全是新的伤口和旧的伤疤。
他不想活了。
但他死不了。
艾千刀给他喂了一种药——和当年他喂给尤丙天的,是同一种。
毒哑了他的嗓子,让他说不出话。
还封住了他的精神海,让他连自爆精神体都做不到。
“不想去?”士兵冷笑一声,从腰间抽出皮带,“你以为你还是钱家的四少爷呢?”
皮带抽在背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钱百花咬住嘴唇,没有叫。
不是因为他勇敢。
是因为他的嗓子已经被毒哑了,叫不出声。
只有那种含混的、像是破风箱漏气一样的嘶嘶声从喉咙里挤出来。
钱百花觉得自己可能精神错乱了,他竟然回想到这辈子根本没有发生的事。
小巷里,英雄救美的戏码,赵凌风没有躲,剧本如他所想的上演。
“你好,我是赵凌风。”
那人温柔的笑着伸出手。
钱百花愣了一下,然后握住了那只手。
好温暖。
“还他妈装硬气?”士兵又抽了一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