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屋里的沉默,被一声并脚声打破。
林书豪收回落在小五身上的视线,挺直腰身,往后退了半步,沾满泥水的布鞋踩过泥面,留下半个湿脚印。
雨水和血早已浸透衣襟,他抬手整理几下,双手贴回身侧,朝叶清欢弯下腰。
这个被日军悬赏十万大洋、让华北不少鬼子汉奸闻名便怕的阎王,此刻低下了从未向敌人低过的头。
“多谢小姐,救我兄弟。”
话音落下,站在后面的几名汉子也收拢脚步,一起弯腰。
常年钻山沟、打伏击,坟场乱葬岗也照睡不误,这些人身上的杀气一时还收不住。
刚才出言不逊的汉子把头埋的很低,脸涨的通红,双手紧贴裤缝,没敢抬眼看叶清欢。
站在铺着白布的木桌旁,叶清欢用纱布擦净手术钳上的血,这才抬头扫了他们一眼。
林书豪直起腰,抬手在胸口重重拍了一下,发出一声闷响。
“我们都是粗人,不会说那些漂亮话,也不爱把谢字整天挂在嘴边。”
“今天欠下的这条命,我们记住了,往后小姐有事,只管招呼一声,刀山火海,我们绝不皱眉。”
几名汉子跟着挺直腰身,谁也没有迟疑。
这些人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话一旦出口,以后便真会拿命来还。
“用不着万死。”
检查过止血钳,叶清欢把器械放回医疗箱,顺手扣紧箱扣。
“人就一条命,死了,可真没了。”
摘下橡胶手套,她看过几人沾满泥水的裤脚,视线又停在他们身上的旧伤上。
“真想还这份人情,就把命留住,多杀几个鬼子,总比白白死在外面有用。”
看着叶清欢,林书豪脸上的神色认真了许多。
后面的几名汉子握紧拳头,没人再提拿命去拼。
染血的纱布被叶清欢丢进铁盆,她拎起医疗箱,走到林书豪面前。
“行了,现在谈正事。”
听出这句话不一般,林书豪脸上的激动很快收了起来。
一阵风从门缝钻进来,油灯火苗左右晃动,屋顶仍在漏雨,水珠沿着草梗落下,滴进墙角的破瓦罐。
“我叫叶清欢,来自一个叫利刃的抗日组织,代号夜莺。”
听见利刃二字,林书豪的呼吸顿了一下。
过去几年,上海滩接连出了几件震动中外的大事。
虹口发生大爆炸,日军高层接连被杀,就连朝香宫也死在了中国人的手里,日本人在上海设下重重封锁,直到现在,也没抓到真正动手的人。
随后一封明码电报震惊全国,做下这些事的,是一支来去无踪的队伍,名字便叫利刃,它的首领叫夜莺。
林书豪原先一直以为,能让日本人如此忌惮的首领,不是久经战阵的军中老将,也该是在枪林弹雨里闯荡了半辈子的江湖人物。
可眼前的叶清欢,看上去跟自己年龄差不多。
“原来……你就是夜莺。”
林书豪盯着她,喉结滚动了一下,话里的惊讶怎么也压不住。
这句话,叶清欢没有接。
“至于你,我还是习惯叫你林书豪。”
林书豪的后背骤然绷紧,连呼吸都一阵滞涩。
脸颊的伤疤微微抽动,那张脸顿时显的更加凶狠,可他眼里没有杀意,只有戒备。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右手下意识摸向腰间,碰到刀柄后,林书豪又硬生生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