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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第1页)

拆开信看了眼,穆青云吐出口气,不由一笑,好歹没有太丢人现眼。

这封信是历史研究社给她寄的回信。

来到这个时代,穆青云一开始没着意考虑赚钱的事,也不是完全不琢磨钱,不过江四给的生活费还是很够用,他生意做的不坏,本身也不是特别抠门,一个月给她几百块,在当下已经够用。

可她万万没想到,她吃的竟然越来越多,每天白奶奶给准备的食材,已经翻了足足十倍。

就这样,穆青云还有点不够吃。

白奶奶向来粗枝大叶,她开口说自己每天练功习武,活动量大,所以饭量也大,她老人家就信了,便认真每天给她准备各种肉食,水果,蛋奶,蔬菜。

现在不是后世,后世这点粮食不算什么,胃口再大,在穆青云来的年代她也吃不穷自己,可如今,物资并不算太丰沛,想多吃,是真要花钱的。

穆青云不可能白占白奶奶的便宜。

思来想去,干脆借鉴那些重生校园小说主角们用烂了的办法,写些文章来给自己增加收入好了。

如果她记得不错,这个时代的文字还是相当贵的。

穆青云但凡能写出读者们喜欢的文章,就不愁赚不来钱,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她会不会很丢脸的折戟沉沙,写的东西没杂志社,报社之类的敢用。

第四百六十六章稿费

后世早期各种穿越小说,重生小说,尤其是穿越重生到这个年代的小说里,如果是正儿八经的日常文,主角很多要靠抄小说,抄歌啊等等方式获取第一桶金。

穆青云没多少道德,自然也想过。

可她以前看过的小说也不少,但她虽然记忆群,但看那些小说真只是消遣而已。

谁家消遣的时候还会把消遣的东西给背下来?

反正她是没那么变态的。

来了这么久,吃饭,穿衣,各种各样的开销越来越大,没奈何,她也只好心甘情愿地往俗人上靠一靠,各种赚钱的法子比较衡量,适合如今她学生身份的,果然还是写文章。

其实写论文也能赚钱,而且穆青云对论文更熟悉,她来之前刚刚完成两个项目的三篇重量级论文,她家老师看了,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结果晚上就和同事喝酒喝醉了,傻呵呵地笑了一整宿。

偏偏他这一辈子都没结婚,无妻无子,自然没人能照顾他,最后只好薅了小林学长几个去干活,闹得学生们怨声载道。

哎,这真是三篇论文引的血案,怎一个惨字了得!

穆青云兴致起来,翻了半晌当下的那些期刊杂志,然后就惊觉,写论文竟然是不大给钱的,倒是也给各种奖励,一点点现金,一点点购物券之类的东西。

但是想靠论文家致富,实在有点难。

最后还是决定写小说,穆青云买了一堆通俗小说杂志来看,这时代的各类小说类型,虽然赶不上后世网络小说那么百花盛放,却也种类颇多,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卖的最好,情节在她看来稍嫌老套,但文笔,结构无一处不好不精。

趁着闲暇,穆青云挑选了半晌,最后竟选了历史研究社的社刊。

历史研究社算是当下国内最大的历史研究部门之一,社刊不光是刊登最新的史学文章,也连载历史类相关小说,穆青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批仔细读,现这杂志连载的小说很是灵活自由,比其它的更合她的胃口。

穆青云思考了几天,就写了一部小说的开头,给历史研究社寄过去。

是个穿越故事,女主是医科院的学生,穿到古代成了一户商人家的丫鬟,在那样的年代,丫鬟不是人,命比牛马贱,她只能拼命挣扎求存。

整个故事,穆青云大纲列的很细,不只写女主的挣扎,也写古代的市井风情。

论起资料详实,穆青云不差那些专门的研究者太多,论起文笔,只看她这些年写了多少剧本,坑了自己多少次,也知道她至少算是个熟手。

稿子寄出去也有十天,终于拿到了回函。

编辑看起来挺热情,已经决定表,稿费给的很是不低,千字给到六十元。

虽然现在有一些稿子的稿费连千字三百,五百,甚至更高的都有,但一则这不是给新人的稿费,二来那些是某些自负盈亏的一小部分杂志,收稿多为中短篇,一篇一万五千字左右就算篇幅长的。

穆青云写的是长篇小说,而且历史研究社的门槛不低,相对来说,稿费就不会给很高。

总之,千字六十元,穆青云还算满意。

稿子只写了开头的五万字,历史研究社的老编辑鲁大刚拿到手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以后了。

这也怪不着人家老编辑,每天他们收到的稿子起码有个几百篇,编辑却只有那么几个人,大家愿意第一时间就看的还是老作者们的文章。

也就是鲁大刚这个人,年纪大,做事认真,别人敷衍过去的稿子,他也要捡回来仔细瞧瞧。

好在他是老资历,而且他只自己勤快些,并不苛责其他编辑,大家对他也就只有尊重,没多少怨气。

“哎。”

鲁大刚揉了揉眼睛,心里对编辑室的小年轻们受不住诸般辛苦,很是能理解,他愿意多做,不代表他不觉得辛苦厌烦。

一大堆稿子到了手,其中一多半看了都觉得眼睛疼。

不过,鲁大刚也知道,新人都不容易,愿意安安静静坐下来,认认真真写文章,写的好还是不好,那都另说,但总要珍惜人家的这份心的。

“《红袖凭红楼》?”

鲁大刚慢吞吞喝了一杯水,拿起一份稿子,一眼看过去,心下便微有振奋。

倒不是书名有什么特殊的,鲁大刚是个老编辑,这辈子看过的稿子不胜枚举,什么样的书名没见过?等闲唬不住他。

但这作者的字很娟秀,早些年因为种种状况,学校都不怎么上课,好些年轻人字写的比拿脚写的都差,鲁大刚这样的文人,见到一笔好字的机会都是少之又少。

这份稿子上的字,看似也只是普通的钢笔字,楷书,工工整整,简洁漂亮而已,但鲁大刚的父亲算是半个书法家,他从小练字,一眼看过去就觉得这笔字透着一股锋锐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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