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想挣扎。 但原主这身子饿了好几天,软得像根面条。 他踉跄了一下,膝盖磕在地上,疼得他眼泪差点下来。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旁边的人扯着他转了个圈。 “送入洞房——” 这场婚礼,稀里糊涂的,成了! 林晓被人推着往里走。 一男一女把他领到一间屋子前,推开门:“进去吧。” 林晓来不及反抗,后背便被人推了一把。 刚迈进门槛,身后的门就“砰”一声关上了。 他站在门槛里,没动。 屋里黑漆漆的,就点着一盏油灯,火苗晃晃悠悠的。 林晓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才看清屋里的情形。 屋顶的茅草稀薄得像秃子的头发,透下来的天光比屋里还亮。 不远处一张破木板床,一床薄得像纸的旧棉被,一张桌子,两把凳子。 桌上干净得连个破碗都没有。 窗户纸破了几个洞,风嗖嗖往里灌。 冷。 是真的冷。 脚底下踩的泥地泛着潮气,就站这一会儿,林晓的脚趾头就木了。 家徒四壁。 这个词他以前只在书里见过,现在知道了,这玩意儿是个写实词。 门外头,那一男一女还还没走。 “成了,人总算送到了,往后再也不用伺候那个瞎子了!” 女人的声音松了一口气,语气却尖细得像针,扎得人耳朵疼。 “要不你在这儿守着,我去桌上吃两口?”再晚菜就没了! 男人语气不解,看向女人:“守什么?” “里面的啊,”女人撇了一眼,“万一待会儿人跑了怎么办?” 男人立刻拔高了嗓门,像是故意说给屋里的人听:“他还想跑?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我们沈家肯要他,是他的福气,虽说瞎了,好歹也是个男人。” 林晓‘呸’了一声,嘀咕道:“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 听着门外幸灾乐祸的声音,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婚谁爱结谁结,反正他不结! 他走到桌边,试了一下,桌子是土坯垒的。 掀不动。 林晓深吸一口气,开始翻箱倒柜。 这婚不能结。 他得跑。 柜子里空得能跑老鼠,翻了半天,只翻出一把生了锈的旧剪刀。 手刚碰到剪刀。 “吱呀。” 门再次开了,门外站着一个人影,先前那一男一女已经没了踪影,估计是着急着吃席去了。 林晓急忙把剪刀攥在手里,抬起眼,终于看见了他的“瞎眼相公”。 因为来人一袭新郎官打扮。 那人站在门口,逆着门外透进来的光,半张脸隐在暗处。 林晓的目光落在他脸上,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会有“惊艳”这个词。 那人穿着一身红色喜服,眉眼清俊,鼻梁挺直。 昏暗的光线下肤色白皙得不像个穷苦人。 他眉眼低垂着,有些无措。 林晓直感叹自己左右52的视力不要太好! 那人眼尾有一点微微上挑的弧度。 好看! 这一刻,除了“好看”二字,林晓搜刮不出别的词来形容那男人。 那双眼睛明明是睁着的,瞳孔却没什么焦距。 此刻映着烛火,却像是敛了一捧揉碎的月光。 那极深的黑眼珠此时透着某种说不清的透亮—— 哦,瞎的。 林晓脑子里“嗡”了一下。 这人要是没瞎,他卖身卖艺、砸锅卖铁倒贴钱也嫁! 他就那么站在门槛外,没有进来,也没有说话。 林晓僵在原地,剪刀下意识往袖子里藏。 似乎听到了细碎的声音,那人微微抬了抬眸。 那双没有焦点的眼睛,恰好对着林晓的方向,眼睑微微颤动,像在辨认什么。 “你……来了?” 许久,他开口,声音温温润润的,像溪水淌过石头。 林晓站在原地,愣了好几秒。 果然,连上帝都嫉妒,所以给他关了扇窗。 风从门外灌进来,他打了个哆嗦,这才回过神。 然后,他走到桌边,默默用衣袖擦去了刚才那张没能掀动的桌子上那几个突兀的手印。 直到做完一切他才反应过来,没必要。 他家相公是个瞎的。 但那张嫡仙一样的脸…… 行吧。 这婚,也不是不能结。 “嗯,来了。” 林晓清了清嗓子,走到床边坐下,“你叫沈清舟?” 沈清舟点点头,扶着门框,慢慢跨过门槛。 他走到桌边,弯下腰伸手去摸。 林晓看见他的手悬在空中,摸了个空。 哦,凳子的位置刚才被他移动了。 沈清舟的手顿了一下,正要往右移,林晓不知道怎么就动了。 他走过去,把凳子又放回了原处。 沈清舟的手再次落下去,这一次,正正好好摸到凳子。 他顿了一下。 “多谢。” 林晓没吭声。 沈清舟坐好后,往他在的方向偏了偏头,像是想“看”清楚他:“你叫……林晓?” “对。” 林晓打量着他,越看越觉得这张脸是真的能打。 就是太瘦了,肩胛骨把喜服都顶出两个尖。 “你……”林晓开口,嗓子有点干,“你能看见我?” 沈清舟摇了摇头。 “听见的,你喘气的声音很急。” 林晓噎了一下。 不太确定对方说真的,还是在打趣他,亦或是在缓解尴尬氛围。 沈清舟转过身来,脸对着林晓的方向。 “今天委屈你了。” 林晓一愣。 沈清舟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往前递了递。 是一块帕子,包着两个温热的馒头,或者说是馍馍。 “还热着,垫一垫。” 林晓低头看着那两个馍馍。 粗粮面,透着热气。 他想起原主的记忆,哥嫂家收了彩礼后,三天里,原主连口冷水都没喝上。 沈清舟举着帕子的手悬在半空,没有催。 林晓不知道自己怎么接过来的。 馍馍确实是热的。 他把馍馍攥在手里,烫得掌心生疼,但他没松手,“你眼睛……是完全看不见吗?” “看得见一点光。” 沈清舟抬手指了指油灯的方向。 “那边有亮,能感觉到,但人站在跟前,就看不清了。” 林晓“哦”了一声,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低下头,咬了一口这三天来的第一口食物。 袖子里那把剪刀硌着他的手腕。 他上辈子活了二十八年,恋爱都没谈过。 现在突然穿成个哥儿,还直接跳到了洞房环节,实在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沈清舟也没说话,就那么安静地坐着。 屋里静得只剩风声。 沈清舟听见他吃东西的声音,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慢点吃。” 林晓嚼着馒头,心里乱得很。 馍馍咽下去,胃里暖了一点,此刻,要是再有一碗温水就好了,汤什么的是不敢奢求的。 他咬着第二口,余光不由自主地往沈清舟那边瞟。 那人就那么安静地坐着,乖巧得很,双手放在膝上,指节分明,骨相好看。 林晓忽然有点嚼不下去了。 他低头看着手里剩下的小半个馍馍,又看看沈清舟那张月光似的脸。 这人……自己吃了吗? 今天可是他大婚的日子。 外头那三桌寒酸的席面,连点肉星子都没有,谁会想着给他这个瞎子送口热的? 林晓喉结动了动,把馍馍递出去一半。 递到一半又僵住。 他瞎的。 看不见。 林晓把手收回来,清了清嗓子:“你、吃过了吗?” 沈清舟微微偏了偏头。 “吃过了。”他说。 林晓盯着他凹陷下去的颊侧,没信。 “吃的什么?” 沈清舟顿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哥儿这么问。 “不饿。” 林晓:“……” 行。 破案了。 他没再说话,低下头,把手里那半个馍馍三两口塞进嘴里。 有点干,咽下去的时候嗓子眼都疼。 吃完后,林晓重新抬起头,四周都是土坯墙,还有一处墙上的裂缝能伸进一根手指。 冷风从窗纸的破洞里灌进来,吹得油灯的火苗一颤一颤的。 沈清舟还是那么坐着,安安静静的,像一尊落了灰的玉像。 林晓不自觉地攥紧了袖子里的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