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时,神色已经恢复平静。
“旧判有误。”
墙面的【是】亮起。
【请指出错误之处。】
晏孤鸿道
“闻砚并未勾结逆命者。”
【无反证。】
“她受刑时并未魂飞魄散。”
【死者无法作证。】
裴玄知将刚刚取回的记忆匣推到旧判下方。
“我有证。”
匣盖重新开启。
六年前的裴家雨夜浮现在墙上。
缺了一根小指的灰袍人站在窗外。
她抬头时,脸上虽然没有五官,身形、断指、魂息却与眼前债影完全一致。
辛照雪取下内笔阁令牌。
令牌靠近那段记忆后,背面竟缓缓浮出一个早已被刮去的旧印。
【闻砚。】
辛照雪道
“历代掌印令只认完整掌印魂息。”
“六年前出现在裴家的人,就是闻掌印。”
“她在判决九年后仍然活着。”
何守章翻开命籍副录。
“命籍司也能作证。”
“十五年前,闻砚命籍确实归零。”
“可六年前,主笔阁曾试图新增一份无名命籍。”
“新增失败。”
“留下的魂息与闻砚命籍残痕一致。”
三份证据压上旧判。
卷上的【魂飞魄散】四字开始松动。
可它们没有消失。
只是从原本的行刑日期上脱落,移到了九年后。
【判词内容部分有误。】
【原受判者未于受刑当日魂飞魄散。】
【但判词最终完成。】
【错误部分隐瞒存魂、虚报行刑结果、未撤回持续生效之判词。】
【执笔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晏孤鸿体内被扯出的七缕魂光停住。
却没有回去。
闻砚站在他面前。
“老师。”
“她活下来的第一个月,你说等风声过去,便替她重开旧案。”
“第一年,你说主笔阁盯得太紧。”
“第三年,你说证据还不够。”
“第五年,你说内笔阁刚换掌印,不能乱。”
“第九年,她没有再等。”
晏孤鸿问
“她去哪了?”
“判词里没有。”
闻砚回答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