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遗迹登记例送到青岚宗时,共有九册。
顾怀山翻完第一册。
“有没有薄一点的?”
书吏递给他一本附录。
更厚。
“这是常见争议。”
“常见争议为什么比正文多?”
“因为正文写得不清楚。”
顾怀山把书交给沈照夜。
沈照夜右手还疼,只能用左手翻。
谢无恙坐在旁边替他压页。
两人从午前看到午后。
没找到“欠债以后从自家山下挖出一座剑冢”该怎么处理。
最接近的是一桩两百年前的案子。
某宗门将山泉抵给药行。
后来泉眼下现一座古墓。
药行主张墓中陪葬物也属于泉产。
民契司审了十一年。
最后古墓塌了。
双方都没拿到。
顾怀山问“这也算先例?”
书吏道“至少说明不能拖十一年。”
许主验将九册规则分成三类。
第一类管不动产。
第二类管古遗迹。
第三类管危险封存物。
归骨剑冢三类都占。
冢体在地下四十七丈,不能搬。
冢门封环在抵押范围,却与冢体相连,强行取出可能破坏封印。
遗迹年代又早于青岚宗立宗。
谁先住在山上,不一定就是谁的。
青岚宗要主张临时管领,还得证明四件事。
遗迹主体全部位于现有宗地内。
没有更早宗门留下有效认领印。
青岚宗有能力维持封禁。
以及现后没有擅自取走里面的东西。
前两项还能查。
第三项最麻烦。
青岚宗的护山阵刚补到能用。
旧主殿屋顶才不漏。
如今要向评级司证明,他们能看住一座上古剑冢。
顾怀山问“看住的标准是什么?”
书吏翻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