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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2页)

太太:「那你是……」

毛莎啪的一下把另一份甩出来,生气地质问:「我让你写我和沈恪,你怎麽还偷偷写我和盛宁的同人文?」

毛莎咬牙:「而且该死的,我花钱让写的同人,竟然没有这本受欢迎。」

「你想开点。」

太太研究措辞安慰说,「反正主角都是你嘛。」

毛莎:「你说,你是不是没有好好写?」

「我好好写了呀,而且你不是也很满意吗?」

太太声音虚弱的解释,「只是这写文吧,挣钱和爱好是两码事。」

其中挣钱是让金主满意。

自割腿肉和为爱发电,那就是让自己满意。

两者的概念都不一样。

毛莎:……

她来之前本来打算胡搅蛮缠,一定找太太要一个说法。

结果现在她反而被说服了。

而且小说本来就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她就算想责怪,也找不到落脚点。

最後毛莎只能憋了自己一肚子气,悻悻地走了。

在回班级的半路上,毛莎突然被温英俊叫住。

温崇俊招手叫毛莎过来,然後说,「你来趟我办公室,有人找你。」

不明所以的毛莎就跟着去了。

结果她看到了坐在办公桌前的盛元。?

毛莎疑惑:「你找我干嘛?」

盛元表情不善,指尖点在桌面上放着的纸张上,他问:「就是你?花钱让人写文,把我妹和沈恪那个东西凑在一起?」

昨天在看到这份同人文的时候,盛元险些肺都要气炸了。

然後他昨天一晚上都没睡,大早上就赶过来宁明中学调查。

最後抓到了毛莎这个罪魁祸首。

盛元顶着一张颓丧的脸,气势却凶的吓人。

毛莎莫名小腿肚子有些抖:「谁把他俩凑一起了?」

盛元把东西递出去:「你自己看。」

这份同人文,毛莎已经看过四遍了,所以只看个开头就认了出来。

就是她花钱让人写的那篇。

毛莎心中有些心虚。

不过她还是一抖那纸,嘴硬地说:「这不写的我的名字吗?怎麽就把盛宁和沈恪凑一起了?」

这就涉及到毛莎的第二条罪状了。

盛元眉毛一竖,压着怒火,跟毛莎仔细讲清楚:「你不仅把他俩凑一起,你还顶替了我妹的名字。」

然後他扬起下巴看她,语气冰冷,「怎麽?你还想取代我妹?」

虽然是反问,但脸骂的很脏,一副你也配的表情。

「我没有。」

毛莎语塞,但人家哥哥都找上门来了,她也根本不占理。

於是只好解释,「我就是写出来玩一玩。」<="<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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