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那你是……」
毛莎啪的一下把另一份甩出来,生气地质问:「我让你写我和沈恪,你怎麽还偷偷写我和盛宁的同人文?」
毛莎咬牙:「而且该死的,我花钱让写的同人,竟然没有这本受欢迎。」
「你想开点。」
太太研究措辞安慰说,「反正主角都是你嘛。」
毛莎:「你说,你是不是没有好好写?」
「我好好写了呀,而且你不是也很满意吗?」
太太声音虚弱的解释,「只是这写文吧,挣钱和爱好是两码事。」
其中挣钱是让金主满意。
自割腿肉和为爱发电,那就是让自己满意。
两者的概念都不一样。
毛莎:……
她来之前本来打算胡搅蛮缠,一定找太太要一个说法。
结果现在她反而被说服了。
而且小说本来就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她就算想责怪,也找不到落脚点。
最後毛莎只能憋了自己一肚子气,悻悻地走了。
在回班级的半路上,毛莎突然被温英俊叫住。
温崇俊招手叫毛莎过来,然後说,「你来趟我办公室,有人找你。」
不明所以的毛莎就跟着去了。
结果她看到了坐在办公桌前的盛元。?
毛莎疑惑:「你找我干嘛?」
盛元表情不善,指尖点在桌面上放着的纸张上,他问:「就是你?花钱让人写文,把我妹和沈恪那个东西凑在一起?」
昨天在看到这份同人文的时候,盛元险些肺都要气炸了。
然後他昨天一晚上都没睡,大早上就赶过来宁明中学调查。
最後抓到了毛莎这个罪魁祸首。
盛元顶着一张颓丧的脸,气势却凶的吓人。
毛莎莫名小腿肚子有些抖:「谁把他俩凑一起了?」
盛元把东西递出去:「你自己看。」
这份同人文,毛莎已经看过四遍了,所以只看个开头就认了出来。
就是她花钱让人写的那篇。
毛莎心中有些心虚。
不过她还是一抖那纸,嘴硬地说:「这不写的我的名字吗?怎麽就把盛宁和沈恪凑一起了?」
这就涉及到毛莎的第二条罪状了。
盛元眉毛一竖,压着怒火,跟毛莎仔细讲清楚:「你不仅把他俩凑一起,你还顶替了我妹的名字。」
然後他扬起下巴看她,语气冰冷,「怎麽?你还想取代我妹?」
虽然是反问,但脸骂的很脏,一副你也配的表情。
「我没有。」
毛莎语塞,但人家哥哥都找上门来了,她也根本不占理。
於是只好解释,「我就是写出来玩一玩。」<="<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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